1,中国房价主要有哪几部分构成

土地租用,前期机器、购进的材料的费用,人员工资,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太阳能、照明。绿化等)可能还有其他方面,开放商都应该会在房价中体现的吧。
灰色收入是指收入来源算不上违法,但又不宜让别人知道的收入。例如,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在组织项目评审时所收取得专家评审费等。这类收入是单位和社会所不赞成收取的,但收了似乎也不违法,介于白色收入和黑色收入之间,所以称灰色收入。

中国房价主要有哪几部分构成

2,房价由哪些部分组成

房价(房地产价格)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简单的说,就是“30%的土地成本+30%的建安成本+30%的报建、费用和税费等+10%的开发商利润”~~~~~~~~~~~~~~~~~~~~~~~~~土地是国家的!!最重要的组成就是:

房价由哪些部分组成

3,什么部门主管售楼建楼

房产开发商
物业管理售楼部售楼、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管理投标、勘察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出图、审图单位审图、施工单位建楼、监理单位监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质监、安监)
虽然不了解详细情况 但从你描述来看事实也比较清楚,开发商手续不全和欠税政府部门肯定不能给办理任何手续,这也是在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开发商办不房产证是开发商对购房者的违约,购房者可以根据中的约定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楼多卖则构成欺诈,开发商的所承担的责任则更大了.购房人不是你一个 大家可以一起向房管局或其它政府部门投诉,也可谋求媒体帮助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物价局负责售楼,建设局负责建楼呗、

什么部门主管售楼建楼

4,房价是由哪个部门定价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之类的是政府定价。商品房是开发商定价,二手房是房主定价。房价(房地产价格)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房价有三种存在形式:要约价格、成交价格、申报价格。要约价格随市场行情随时波动,成交价格是供需双方博弈后的结果,申报价格是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的结果。而广泛使用的房产成交价格往往是申报价格,而申报价格质量非常差

5,一套商品房价格主要有哪些部分构成

商品住宅销售成本与价格构成明细表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开发成本+利润+税金+商品住宅差价 1)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费+住宅建造成本+住宅建造期间费用 2)住宅建造成本=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附属工程费+开发间接费+其他与项目开发直接费用 3)住宅建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我国规定商品房价格的构成因素有:开发成本费、商品房的经营费用、小区内的配套费、开发企业的期间费用、利润和税费等。开发成本费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和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开发间接费等;期间费用指开发经营者在商品房开发期间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与房产开发基础有关的支出;税费为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等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开发商将开发成本加利润分摊到单位建筑面积上,再通过绿化、小区配套朝向、户型设计等相关指标的优劣比较,确定出具体的商品房价格。

6,商品房价格属于国家哪个部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发(1993)60号文件规定:各级物价部门是房地产价格的主管部门,商品房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对商品房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形式。针对不同类型的商品房采取相应的价格管理形式:经济适用住房、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3%,普通住宅商品房利润率最高不得超过8%。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在物价局核定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内确定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3%,普通住商品房浮动幅度按基准价上浮最高不超过5%,二者下浮幅度不限;高档住宅商品房和非住宅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自主定价,综合平均价格报物价局备案。其管理方式为:一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执行明码标价,并实行商品房价格“一价清”制度;二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在预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前5个工作日,应将预售价格申请备案表向县物价局备案,预售价格未经备案,县房产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三是商品房开发经营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可将工程造价决算报县商品房造价审核办公室审核,须向物价局申报销售价格,经认证审批后方可销售。

7,房价的构成要素

城市房价(主要指买卖价格)主要是由九项因素构成的:土地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配套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税费、利息和利润。(1)土地取得费用因房地产开发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可以有多种形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的城市熟地,土地取得费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取得的城市熟地,土地取得费即为土地转让费。由于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采用行政划拨的优惠政策,取得土地的费用很低,因而房价相对较低。(2)前期工程费指房地产开发商委托设计、监理、审计等专业机构进行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施工前期所必须要进行的各项手续性工作所需花费的费用。以上海为例,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招标管理费、勘察设计监理费、代理施工招投标费、建设监理费、建设工程执照费、工程预决算审计费、新型墙体材料专用基金、竣工档案保证金、人防费、“三通一平”费、移建拆除费、人防费、绿化费、临时用水用电费、临时占路费等。(3)配套费是为房地产开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配套而必须投入的费用。其中城市基础设施指道路、排污水系统、供电、供水、供气、电话、通讯等设施,当房地产为住宅项目,会花费公建设施配套费。这些设施又可分为“大配套”和“街坊内配套”两种,大配套指开发项目地块以外的,街坊内配套指开发项目的地块以内的。配套费在不同城市的具体名称各不相同。从规范的角度讲,今后大市政配套设施费等公共产品的费用,应逐步改为由城市财政承担。(4)建筑安装工程费是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而必须向建筑承包商支付的费用,它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现场经费(如临时设施费、管理人员工资费、工程排污费等)。间接费主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5)管理费指导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办公费和人员工资福利费等在某一个项目上的分摊。(6)销售费指为了进行房地产销售而必然发生的广告宣传费、销售代理费、办公费等。(7)利息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利息。(8)税金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其他相关税等。(9)利润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应获得的回报。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收入扣除开发经营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成本)以后的余额,以上九项因素反映了中国城市房价构成状况,每一项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影响房价总水平,所以房价是在不断变动中的动态概念,所谓房价的基本稳定也是相对的。
房价= 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简单的说就是 地皮价 加上建筑物的价就是了 =

8,房产交易大厅属于哪个部门

通常属于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非经专业评估难以恰当确定,故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中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3)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实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进行房地产交易要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便于以此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当事人作不实申报时,国家将依法委托有关部门评估,按评估的价格作为计算税费的依据。(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实际占有或签订契约都难以成为判断房地产权利变动的科学公示方式,现代各国多采用登记公示的方法以标示房地产权利的变动。我国法律也确立了这一规则,并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未办理权属登记,转让、抵押行为无效。扩展资料:房地产交易所的工作职能:1、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2、开展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3、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4、对房地产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督,调控市场价格,查处违法行为。5、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鉴证和权属转移登记。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交易百度百科——房地产交易所
房地产交易中心是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事业单位。房产交易大厅既是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又是房地产市场交易和管理和主要职能机构。房地产交易所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委托,按政策规定管理房地产交易事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指导、监督、调控、管理和服务。房产交易大厅对自己组织的房源标价出售,对代售的房产科学地估价,同时不定期公布最高限价,可约束不法中间人和不法业主隐价瞒租、高抬房价的违章行为。扩展资料房产交易大厅职能:(1)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2)开展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3)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4)对房地产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督,调控市场价格,查处违法行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交易所
房产交易大厅是属于市(区)县级的房管局主管。。。房管局设立房产交易大厅,主要是方便于办理房产证,房产交易的一个行政大厅。是由房管局直接管辖的。
房地产管理局也称房管局管理的,也是房管局属下的一个科室。
房产交易大厅属于房管局下设的一个对外职能科室,不知道您说的是不是北京,现在在北京,市级已经没有房屋管理局的牌子了,隶属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就是原来的建委),但是区级有的还有房屋管理局。这是由于历史上长期的房、地分家又合并,权利和职能分工混乱造成的。
房产交易大厅是属于市(区)县级的房管局主管。。。房管局设立房产交易大厅,主要是方便于办理房产证,房产交易的一个行政大厅。是由房管局直接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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