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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理解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是备案事项,因为文件中没有说到那个级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的。

如何理解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

2,如何改革创新地税地税政策法规工作

日前,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创新推出两项便民举措,一是市地税局委托市国税局代征市地税局将委托市国税局对于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在市国税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进行代征,二是国地税双方将合并窗口统一受理税务登记事项。这两项举措有效降低了企业纳税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基层部门探索改革创新、做好服务提供了有益经验。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找准定位才能有的放矢。要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都要有,重要的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从税收改革角度看,调整税费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属于中央部门职责;联系基层实际,通过调查研究提供有益建议,属于地方单位职责。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合作,正是在明确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在一些可能存在交叉的地方进行统筹协调,有效实现了便利、利民,真正服务于民。改革不仅要解决眼前问题,更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顺势而为才能有所作为。当年,为保证中央政府有足够收入以转移支付来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均衡,中央地方采取分税制,为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将税务局拆分为国税局、地税局。这一举措适应了当时的管理技术水平和时代背景,但也客观造成了税收征管成本、社会管理成本较高。如今,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技术兴起,各种管理平台的搭建和管理手段的实施,使国地税合并成为可能。在如此大势下,北京市此项改革无疑具有更多标志性意义。

如何改革创新地税地税政策法规工作

3,怎样才能够全面快捷地了解到最新的会计法规和税收政策方面的信息呢

一般来说,经常登录一下国税网站,可以看到相关税务新政策的。至于会计法规,则可以在一些会计网站,如会计网校等网站上查找。个人觉得很关键,也最实用的,是后续教育要认真参加。很有实务针对性。

怎样才能够全面快捷地了解到最新的会计法规和税收政策方面的信息呢

4,怎么能及时的了解税务局的相关政策的变动啊

一、多与当地税务局联系,以便及时掌握政策、管理方面的措施。二、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县的税务系统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index.html
如果仅是股权变更,不涉及税务登记内容的变更,不用进行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变更主要是涉及税务登记事项,如,企业名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注册地址、核算方式、单位性质、经营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5,如何更好的掌握税收政策

您好!您可以把这方面的资料按年度整理在一个文件夹里。做个目录管理。方便以后查找。会计的工作是把自己作帐需要处理的原始凭证保管好,装订成册。按档案管理制度保存。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  二、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6,地税按产业划分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科研单位转让技术如何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  科研单位转让技术,应持各级科委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  摘自《[94]财税字第010号》  2、转制的科研机构给予哪些减免  对转制的科研机构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技术转让收入的营业税;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摘自《国办发[1999]18号》  3、科研机构(含高等院校)的技术转让收入缴纳营业税吗  免征营业税。  4、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得的技术服务性收入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  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5、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取得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摘自《财税字[1999]45号》  6、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营业税  免征营业税。  7、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  (1)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以样机、样品、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  (3)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内。但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

7,地方税务主要是交什么税怎样核算的

  地方税务主要交的税费:   1、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月报);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   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 20000元至 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贰仟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7、印花税(月报各地要求不同,或发生时购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率或税额   购销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 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财产租赁合同 1‰   货物运输合同 0.5‰   仓储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财产保险合同 1‰   技术合同 0.3‰   产权转移书据 0.5‰

8,如何看待各地招商引资政策中的诸多税收优惠

企业应对机制和优惠政策的战略管理对于企业而言,在充分了解和把握本次优惠政策清理的内容后,应进一步分析本企业的实际享受或适用的优惠政策的归类,明确合法合规的、可能保留的、逐步调整的、确定会被取消的等多个类型,以便尽快做好进一步的经营决策。1、谨慎期待过渡政策,严格申请优惠的类型。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时,为保证经济和企业运营的稳定性,中国出台了很多的过渡性政策。但本次清理工作,我们认定不会存在太多的“过渡性政策”。其原因在于本次清理工作的对象,多为不合法或不合规的优惠政策。对于违法违规的政策,继续“过渡适用”缺乏法律依据。从财税体制改革和税收立法的规划来看,税收优惠将逐步的法律、法规化,企业更多的应该申请具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优惠政策。2、集团组织架构的调整。对于集团型企业而言,税收优惠管理往往要重点考虑集团整体税负。在不合法或合规的优惠政策被清理后,集团需考虑现存税收优惠享受主体能否承担更多的经营职能,将相关业务向此类公司转移,以期合法合理的稳定税负,避免过大的税负负担波动。3、产业优惠成为趋势,区域性优惠递减。根据《通知》的精神,本次所谓的优惠清理,其重点对象是区域性的“优惠政策”,而如新兴产业如TMT行业等等,依然是国家税收、财政优惠政策所支持的重点行业。因此,产业优惠政策逐步替代区域性优惠政策,成为国家财政和税收优惠体系的重点内容。如果企业属于新兴类行业,则应考虑如何更好地规划和利用好相关税收法律或法规规定的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类优惠政策,并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和严格的内控管理,在优化税负的同时降低潜在的税务风险。4、经营地点调整。虽然区域性优惠政策可能面临大幅度的删减,但考虑到部分政策制定本身合法合规,企业可酌情向此类地区迁转。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向民族自治地方。在实践中,民族自治地区的不少优惠政策是满足合法和合规性要求的。从税收角度考虑,此类地区在本次优惠政策清理后,或将可能成为备受关注的境内投资首选地区。
企业总部税收奖励政策、税收返还政策、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企业总部入驻,我市制定了《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大幅度进行税收奖励。一、总部经济项目的认定范围和标准(一)2012年1月1日起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在我市税务部门登记(不含已入驻我市企业变更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二)该公司在我市以外有一家或一家以上子公司或分公司,且其税收在我市汇总缴纳;或企业集团、生产制造基地设在我市以外,其总部分支机构、研发中心、销售中心设在我市,税收在我市缴纳的企业。(三)年缴纳税收形成地方财力200万元以上。(四)对税收规模较大、不占用我市土地等资源的外地入驻物流运输企业、限售股及资产转让、股权转让、贸易公司等项目,经认定也可纳入总部经济项目范围。二、扶持政策,对认定为总部经济的项目,按如下政策进行奖励(补助):(一)办公用房补助。对于购置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租赁办公用房且租赁期3年以上的, 按周边办公用房租赁标准的50%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补助。上述补助单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视财税贡献情况予以兑付。(二)财税贡献奖。经认定的新引进总部经济项目,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不高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我市地方实得财力的80%,后两年按不高于地方实得财力的50%给予奖励。年缴纳税收形成地方财力超过500万元的,经市政府批准,享受更优惠的奖励政策。(三)突出人才补助及奖励。对总部经济项目中认定的突出人才,按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每年给予住房和生活补助。(四)其他优惠政策。对符合我市产业规划方向、发展潜力较大、需占用土地资源的总部经济项目,在市政配套、土地、贷款贴息等方面优先支持。电话联系: 0532-85165599 同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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