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抵扣网上怎么认证,收到抵扣联时应该如何认证还要不要到税局里去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2-12-26 13: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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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抵扣联时应该如何认证还要不要到税局里去
你可以在网上认证,也可以带着发票和税务登记证到税务局去认证。到国税局认证完后,你用发票联走帐,把抵扣联和国税给你打印的认证通知书装订妥善保管就好啦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怎么认证
申请办法 纳税人申请使用网上认证方式,首先应与所选择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当月持下列资料到国税主管区(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服务合同; 3、《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网上认证方式备案表》 纳税人在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即可使用网上认证方式。操作说明 1、管理员登录:启动网上认证系统,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2、参数设置:选择连接到计算机的扫描仪型号,查看网络参数。 3、新建企业:连接网络,通过企业的纳税识别号新建企业。 4、设定操作员:新增进行日常业务处理的操作员。 5、操作员登录:以一般操作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6、发票录入:扫描或手工录入发票。 7、认证发送:确保发票录入正确后,使用“认证发送”功能发送待认证发票。 8、认证反馈:单击工具栏中的“认证反馈”按钮获取认证结果。 9、选择“帮助-系统帮助”获取更详细的系统帮助。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交大龙山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深圳中税华通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注意事项 1、网上认证的推行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即纳税人可以选用网上认证的方式,也可以沿用原直接到税务机关前台来认证的方式。 2、网上认证的推行采用市场规则,软件须使用经我局招标评审通过的两家软件开发公司的网上认证软件,纳税人可自由选择使用其中一家公司的软件。 3、网上认证方式的操作管理规范按《深圳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使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每月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生成电子数据,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以前传送或报送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传送或报送的电子数据进行解密、认证。 因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或硬件设施损坏等原因,纳税人在当月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无法完成电子数据传送或报送的,纳税人也可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认证。 5、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认证、申报抵扣,不得重复认证。未经认证及认证不通过的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当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在当期申报抵扣。 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将专用发票(抵扣联)电子数据报送税务机关认证,逾期不予认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纳税人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接收税务机关认证结果数据,自行打印《认证结果清单》,作为纳税申报资料;同时将当月认证通过并符合抵扣规定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当期抵扣凭证,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将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按照《认证结果清单》顺序每二十五份装订成册备查。 7、对第一次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纳税人根据票面信息核对修改后重新报送。 经修改后重新报送的抵扣联电子数据仍然认证未通过的,纳税人必须于二个工作日内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征收大厅进行现场认证。 8、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得使用网上认证方式认证,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文件规定办理。
3,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的认证步骤
首先你得申请购买抵扣联信息采集软件,(也是般天金穗公司开发的,远程认证),申请后先输入代码发票号码,密码区,金额,销货方税号等关键数字(还得配合插有网上申报的钥匙),输入后保存上传待认证的发票,等几分钟后可点击结果下载按钮,显示结果有认证相符和认证不相符的提示。大概是你以前认证过但输入有误未通过但也保存在里面,你可以在数据修正里修改再上传认证。
4,请发发票抵扣联如何认证
开票日起180天内必须进行认证认证抵扣,可以自己购买网上认证设备进行网上认证,也I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浙江认证软件是杭州中天易税的,要购买扫描仪,扫描仪型号软件公司有规定,不能选别的;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票日起180天内可以去税务局进行认证,或者自己有备网上认证设备的可以网上认证。但能够认证的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票日起180天内可以去税务局进行认证,或者自己有备网上认证设备的可以网上认证。但能够认证的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认证的哈。
5,如何进行网上认证发票抵扣步骤有哪些
扫描录入 | 网上认证 | 通知书一、扫描发票(专用发票网上认证、货运发票网上认证)点击“单张扫描”/“高速扫描”进行发票扫描(型号FB1600/FB1800/FB1880/FB2600/AT50单张扫描;AT100/AV830高速扫描),扫描数据出来后点“保存数据”二、认证发票检索待认证的发票记录,点“实时认证”,提示“√”为已通过!假如没通过得检查扫描出来的数据,确保和纸质发票上的数据一样!如果还是通不过,建议拿到国税局去认证三、通知书下载通知书保留在国税服务器上90天,各单位须在90天内下载认证通过的结果通知书打开金三税盘系统,上面有一个网上认证,打开进入,你看一下可不可以扫描,可以扫描的话直接找描就行了。如果没有安抚扫描的你就手工入录,左上角有几列菜单,找到一个手工入录的选项,进去后按要求输入发票的号码日期密码区金额税额,对方的纳税号,再点一下确认就行了。
6,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的流程:1、电脑联网,扫描仪正常连接运行。2、打开相关“网上认证程序”,找到相关“网上认证采集模块”,执行“发票扫描录入”,将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逐一放置扫描仪中扫描采集;3、每批次扫描采集完后,执行程序界面上的“保存”,通过“网上认证程序”中“信息发送”按钮发送上传到国税机关,待反馈信息,及时获取成功信息后,则通过认证;不符者,仔细校对再执行上述步聚(也可通过手工录入校正);至此“网上认证”完成。知识拓展:网上认证增值税发票时间上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617号 文件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操作步骤因全国各地软件和国税机关做法不一样,但情况大同小异: 一般步聚如下: 1、电脑联网,扫描仪正常连接运行。 2、打开相关“网上认证程序”,找到相关“网上认证采集模块”,执行“发票扫描录入”,将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逐一放置扫描仪中扫描采集; 3、每批次扫描采集完后,执行程序界面上的“保存”,通过“网上认证程序”中“信息发送”按钮发送上传到国税机关,待反馈信息,及时获取成功信息后,则通过认证;不符者,仔细校对再执行上述步聚(也可通过手工录入校正);
7,增值税如何认证和抵扣的流程
对于企业在同一会计月内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在抵扣之前要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的才能进行抵扣。 时间标准:增值税发票开出之日起180天之内进行认证 认证通过的当月进行抵扣首先装增值税抵扣联信息采集系统(一般税务局网站上都有),安装好已后。收到发票,在开票日期后的180天内认证。认证通过的增值税进项税才能用于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下月抵扣。正式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发票联作为原始凭证入账,用抵扣联去认证抵扣,认证完后每月订本留存.抵扣联不用做账.现在一般企业都安装了认证系统,自己认证。次月1-15日将认证相符后的税额填制报表。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己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迸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相关科目。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税的操作流程 (1)在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后,应在90天内认证,认证后的进项发票方可抵扣,现在都是网上认证的,你进入国税局网站,下栽一个网上认证的软件,你所在的国税局会给你一密钥安装,再通过扫描仪将发票扫描传上去发送到国税局,片刻就可以得到认证的回复。 (2)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进项税方可以抵扣。另外,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如:运输发票(7%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发票的抵扣不能直接在网上认证,但需要采集数据,采集数据的方法也是在国税局网站下栽一个税务数据采集通用软件,将数据输入用u盘拷贝,在报税时带到国税局去抵扣。 (3)报税流程,现在一般都是在网上申报。但需要把报税资料送到税务局: ① 一般(1~10日)每月初为抄税期,抄税很简单,现在都是税控机开票,将金税卡插到与税控机连接的电脑上,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抄税就可以了。 ② 将进项税和销售发票清单打印出来:进项是从认证已经通过时打印,销售发票清单是从税控机中打印。 ③ 根据打印清单填写各种报表,同时要有申报月份的会计报表。
8,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方法是什么
申请办法 纳税人申请使用网上认证方式,首先应与所选择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当月持下列资料到国税主管区(分)局办理备案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服务合同; 3、《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网上认证方式备案表》 纳税人在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即可使用网上认证方式。操作说明 1、管理员登录:启动网上认证系统,以系统管理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2、参数设置:选择连接到计算机的扫描仪型号,查看网络参数。 3、新建企业:连接网络,通过企业的纳税识别号新建企业。 4、设定操作员:新增进行日常业务处理的操作员。 5、操作员登录:以一般操作员的身份登录本系统。 6、发票录入:扫描或手工录入发票。 7、认证发送:确保发票录入正确后,使用“认证发送”功能发送待认证发票。 8、认证反馈:单击工具栏中的“认证反馈”按钮获取认证结果。 9、选择“帮助-系统帮助”获取更详细的系统帮助。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交大龙山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深圳中税华通网上认证系统用户手册》。注意事项 1、网上认证的推行以纳税人自愿为原则,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即纳税人可以选用网上认证的方式,也可以沿用原直接到税务机关前台来认证的方式。 2、网上认证的推行采用市场规则,软件须使用经我局招标评审通过的两家软件开发公司的网上认证软件,纳税人可自由选择使用其中一家公司的软件。 3、网上认证方式的操作管理规范按《深圳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使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每月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生成电子数据,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以前传送或报送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传送或报送的电子数据进行解密、认证。 因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或硬件设施损坏等原因,纳税人在当月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无法完成电子数据传送或报送的,纳税人也可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认证。 5、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认证、申报抵扣,不得重复认证。未经认证及认证不通过的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当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在当期申报抵扣。 采用网上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必须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将专用发票(抵扣联)电子数据报送税务机关认证,逾期不予认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纳税人通过网上认证方式软件接收税务机关认证结果数据,自行打印《认证结果清单》,作为纳税申报资料;同时将当月认证通过并符合抵扣规定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当期抵扣凭证,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将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按照《认证结果清单》顺序每二十五份装订成册备查。 7、对第一次认证未通过的专用发票(抵扣联),纳税人根据票面信息核对修改后重新报送。 经修改后重新报送的抵扣联电子数据仍然认证未通过的,纳税人必须于二个工作日内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征收大厅进行现场认证。 8、纳税人丢失未认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得使用网上认证方式认证,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文件规定办理。开通税务机关认可相关软件或者找国税提供相关维护即可,具体要看当地怎么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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