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超过了怎么处理,进项税超过抵扣期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2-12-26 2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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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项税超过抵扣期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是的,价款和税款全额计入原材料成本,进项税额不做抵扣。
2,我是超市 小规模纳税人 但票开超了应该怎么处理
您所谓的开超了,是不是累计12个月超过80万了呀?如果是的话,恭喜您已被国家税务局转为一般纳税人啦且税率由3%转为17%(可以抵扣呦!)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出3%的票,对方也只能抵扣3%。
3,小规模纳税人开发票超额了怎么办
账务处理:1、销售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2、进货时,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不过先要到国税局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如果连续12个月:商业超过80万、工业超过50万、营改增超过500万,就会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
4,超过报税截止日期过了怎么办 20号是截止日 现在已经过了 我
建议你到当地的税务局问一下,要是你没有成功申报的话,下个月就开不了票了你们同时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吗?营业税和增值说都是主税不用重复缴纳,除非你们涉及了两个行业的税收。如果你提交数据的时候还在报税日期内,并且成功了,应该是可以的。远程数据下载应该是你的网速或者国税局服务器的问题。如果不放心的话 去你的企业在国税局的专管员 或者管理分局查询一下。不停的刷新,有时候不一定是你们电脑的问题,税局系统也会出现问题。实在不能处理了,就打咨询电话,立刻反馈情况。
5,个体工商税务办理超过30后要怎么处理
如果营业执照发证日期是9月27日,那么根据《征管法》第15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可以对你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就看税收管理员怎么处理你了,你的情况算是轻微的,情节严重的处罚程序太麻烦,税收管理员可以罚你2000元以下,也可以罚你20元,对自然人(个体)50元以下,法人(有限公司之类的)好象是10000以下(记不太清了)采取简易税务处罚,程序很简单。如果要是算情节严重的,不管是法人还是自然人,罚款超过2000就得县区一级税务机关审批,估计你的就算罚也是税务所、分局一级审批的,去和税收管理员好好说说,多少都是个罚,他能够交差,你能接受就可以了,别闹的太疆了,以后打交道日子长着呢!。对于个体工商户,一般没有特定要求首先注销什么,正常来说,可以直接注销营业执照,后注销税务登记证,如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那么就没有注销税务登记证的程序了。 在很多地方,个体工商户是需要首先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然后持营业执照的注销回执来注销税务登记。这个需要根据当地的税务和工商部门的要求来办理,如果要求必须首先注销税务登记,那么就必须缴纳罚款等手续后,税务办理结束才可以注销营业执照。
6,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何缴
你说的这个额定是增值税的额定对吧!如果是定额收的话!一般超过的不会再收税了!如果要收的话!那你就照平时的那样做账就好了!只是在纳税申报的时候!再多申报一点就好了!税务局当然知道你超额啊!因为你要纳税申报啊!除非你不申报那他就不知道!不过你的发票要验旧的!还是跑不了! 呵呵做法就是少开发票!这样什么都解决了!如果不缴纳最多也只是一个漏税!不存在偷税的问题!建议有时间去税局的时候顺便问一下门面的人!不用说你超额了!你就说现在我们是定额!这个月有可能会超额一点点!请问他们该怎么办!呵呵这样问就算你这个月超额了你不申报他也不知道!问税局是最正确的! 第十三条 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 (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 第二十条 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重新核定其定额。1.你应该是:双定征收用户,超过部分补交的税,大约是按以下方法计算出: 涉及的税主要有以下几项: 营业税:超过部分 x 3% 城建税:(超过部分 x 3%)x 5% 教育附加:(超过部分 x 3%)x 3% 2.如何减少或避免你这种补税的情况: 每月开票总额应该控制,不要超过税局核定的总数, 或者跟客户说不开票的话可以给点折扣,减少开票(哇,教你做假了,不好.)
7,增值税发票超过认证时间了怎么处理
增值税发票超过认证时间了,按以下情况处理: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如下:(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2、除1中的(1)-(5)情形原因外,将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中。3、相关规定,国税总局发的国税函【2009】617号文:(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这种情况一般处理:先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问题中的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票,那么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票为作废发票,抵扣凭证审核系统会通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协查结果回复给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而对于销货方来说,因为发票已经作废,在本月肯定没有进行作销售处理,那么,在这个月可以重新再开正确发票,购货方接到重开发票按照正常程序重新抵扣。出现这类情况,购货方发票联、抵扣联不得退回给销货方。因为出现误作废的情形,税务机关的增值税发票抵扣凭证稽核系统会有处理记录,发票验旧只需要存根联(三联发票为记账联)复印件就可以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你是不是超180天了 他这个要分两种原因 1.如果是你自己忘了抵扣了 只能已成本入帐 2.如果你不是这种原因客观原因的 你可以向主管税务局上报 ,有你的主管税务局向国家申报 看是否可以抵扣 具体你可以打1236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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