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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点废票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遗失了很正常,给地税局打个报告,写的详细点,包括发票号码什么的,一般不会怎么处罚的
找你们单位的税务仓管员,我这也出现过一次,就是找他给处理好了的。

已点废票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2,作废的发票扔了如何处理

把作废的发票扔了,看发票还有没有发票应该有的利用价值,如果有就应该登报或电视上电视声明丢失作废,这是发票管理的基本规则,如果没有利用价值,就在存根的一页附上说明就可以了。【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7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作废的发票扔了如何处理

3,当月作废增值普票 发票联丢了怎么办

用手机打电话到12366问问,一定要用个人的手机,别问专管员哈,应该会有解决的方法。。光瞒是没有用的,不要有侥幸心理。积极找出应对的办法才是真的呢
1、这个各地的规定不同一般来说 属于 发票管理不善 根据发票管理实施条例规定 是可以进行处罚的。2、但我们这里 很少进行此项处罚要求纳税人写情况说明 其实 要是只丢了发票联 35块钱 就当正常票交税就可以了 如果是所有联次全部丢失 那就要按该发票票面金额全额计税。

当月作废增值普票 发票联丢了怎么办

4,作废发票弄丢了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2、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新发票,注意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然后盖上公司统一的发票作废章。3、如果是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4、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关于作废的电子发票遗失的处理

已作废发票开给谁了,最好能追回,如确属遗失,需登报声明的,问主管税务局如何处理最准确。 建议你先以代别人咨询的方式给税务局发票管理部门询问清楚,评估问题的处理后果,再操作补救措施。
本来是无须作废处理的,税务机关有专门关于增发票遗失处理方法的,即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已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据此用于记账和抵扣税款。现在已在税务系统里面进行了发票作废处理,那么就要声明该发票丢失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具体还是问下税管员怎么处理。

6,作废发票弄丢了怎么处理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1、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2、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等。如果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可以和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一样用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我们需要注意什么?需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单需要留存以供备查。此外,告诉大家现在很多手续都可以在网上办理,发票丢失也是一样,可以到当地的办税系统去处理。在办税系统里找到发票遗失损害报告,如实填写发票丢失损毁信息后等待审核即可。虽然说现在的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更为简便了(之前还需要登报发公告证明作废),但最好还是要好好保管发票,不要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即使是作废发票也要好好地保管起来。一般来说需要保存5年,千万不要以为发票已经认证了,或者办税完结了就可以随意弃置,最好储存归档电子会计原始凭证,利用发票管理系统来进行信息化管理,防止发票篡改和丢失等风险。综上所述,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果经税局未核销作废的发票遗失了,首先要登报说明作废,其次税务机关要对你按没有按照规定保管发票进行适当处罚。

7,不小心撕毁了作废发票该怎么办了

贴完整就好啦,然后经税务局批准作废后该怎么处理谅怎么处理,主要也是发票号要清晰,其它的没事啦。以后千万要记住不能撕毁任何一张发票,否则后果有你受得,呵呵,切记哦!
没事,不会有不良后果
把碎片拾起来重新粘起来,千万不能丢呀
如果是已经经过税务局验证的作废发票,就无所谓
作废后,每一联都要齐全才能核销,你只要贴好了,能看清发票号码就没事.
如果税务部门不来公司查账,就没关系,把电脑里那张废票用白纸打一张出来,上面有作废的字样,打出来备份!

8,作废发票弄丢了怎么处理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1、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2、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等。如果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可以和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一样用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我们需要注意什么?需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单需要留存以供备查。此外,告诉大家现在很多手续都可以在网上办理,发票丢失也是一样,可以到当地的办税系统去处理。在办税系统里找到发票遗失损害报告,如实填写发票丢失损毁信息后等待审核即可。虽然说现在的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更为简便了(之前还需要登报发公告证明作废),但最好还是要好好保管发票,不要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即使是作废发票也要好好地保管起来。一般来说需要保存5年,千万不要以为发票已经认证了,或者办税完结了就可以随意弃置,最好储存归档电子会计原始凭证,利用发票管理系统来进行信息化管理,防止发票篡改和丢失等风险。综上所述,将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名称以及份数向指定的报刊媒介刊登公告申明作废;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果经税局未核销作废的发票遗失了,首先要登报说明作废,其次税务机关要对你按没有按照规定保管发票进行适当处罚。

9,给客户开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我又点了作废可又没有抵扣和发票联

如果真丢了,建议你把税金叫上,不要作废,如果你没有第二联作废,国税稽查的时候如果发现,可以告你们偷税漏税!
你的主意是很天才,可惜你去问问你司的供方答应不答应。 无论供方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普通发票。他都需要有个销项税额,即销售额乘以17%,如果他开增值税发票,那么这个销项税额是由你司出的,但是他要开普通发票,你不给他税金,那么他得自掏腰包。 对于国税局来说,由于你没有抵扣进项税,你把本来该给你供货方的税金转移到了国税局了。所以说,增值税环环相扣,这个链条真得不能断!
1别的客户拿到怎么能去认证呢,不会这个不知道吧2如果客户找到再去认证,国税比对的时候还是能比对出来的,客户只有缴税,建议你联系客户,告诉他你已经作废了第三点同意楼上的,鉴于你已经作废,还是赶紧老实点缴上税款吧

10,已经作废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小心扔掉了怎么办

一、已经作废的普通发票不小心扔掉了,按照下面情形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发票遗失或者损毁,需要办理发票挂失或者发票损毁报告按照下面情形提供资料:第一:发票挂失或者损毁,需要将《丢失被盗发票的书面报告》并入报告表中,并提供一份《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第二:如果发票遗失,需要刊登“遗失声明”取得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纳税人遗失或被盗(抢)普通发票(包括专票)的,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第三,如果发票属于被盗、被抢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小心丢失或者损毁,相关的法规处理:  第一种: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此规定来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  第二种: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此条规定来源:《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  第三种: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此条规定来源:《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第十七条。

11,发票丢了怎么办

认证完了,问题不大,哥们别急啊国税部门认证等于把你的发票登记了,至少不会影响你抵扣了。但是既然丢了,肯定少不了麻烦了,建议:让开票单位给你复印发票联,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同时去税务找找熟人、说点好话,让他们把你认证过的发票出个证明,就ok了
你是开发票的单位还是接收发票的单位啊?性质不一样的,如果你是开发票的单位,丢了发票,去税务部门缴销的时候就很麻烦,影响继续领票的,而且要登报申明作废的,还有很多其他手续,如果你是接收发票的单位,重新开一张好了
尽快报税务。你已经认证完了就没关系了,不用担心了,税务记录后你就可以跟客户联系,要求把记张联的复印件给你上帐,你在写一说明附上就没问题了。
已认证了,可能抵扣了,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了,可以让对方复印一下,不过要跟税务局专管员说下,出个证明就可。以后查账也有个依据。

12,作废的发票联丢失了金是900多确定找不回来怎么办只能接

普通发票丢失的,应向税务局说明情况,在当地媒体发布遗失发票声明,之后才能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当期销售,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不得超过90天),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规定》第28条之规定执行即可。附: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
已作废的发票是自己公司留存的,到一定的年限销毁就可以,不会罚款的,不管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你丢失的是什么发票呢?是专用发票吗?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已经作废了,丢了就丢了吧。一般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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