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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是定期定额工商户定额为13000地税是怎么缴

你地税要交的是什么税? 你月收入20000,地税还是要缴纳13000的税的,因为地税是定额征收的,无论你收入高低 都是固定收取13000的税。 只有国税定率是根据你收入额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纳税的。

我们是定期定额工商户定额为13000地税是怎么缴

2,地税定额户按实际收入还是按定额申报税款

实际收入低于核定额的,按核定额交税,高于核定额的,按实际收入交税
按14万交税
地税定额有奖发票存根联由购票人自己保存,作为今后税务机关稽核用。定额有奖发票使用后要报税,定期定额户,开出的发票金额不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额,一般不需要另行报税。顾客刮出的小奖由经营者(开票方)将兑奖联剪下后垫付奖金给顾客,然后凭兑奖联到地税局兑换回现金。顾客中的如果是大奖,由顾客自己持发票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地税局兑奖。

地税定额户按实际收入还是按定额申报税款

3,增值税定期定额征收地税怎样上税呢

地税是按照流转税来计算的。流转税就是当月计算出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然后按照当地的地税税率计算出地税税额,例如:本月增值税1000元,按照当地的地税:城市建设附加5%应该交纳的城市建设附加未1000*5%。交纳和申报的时间是和增值税一样,也就是什么时候申报交纳增值税,地税相应的一起申报交纳
是的,按300*城建税率交城建税,300*教育费附加费率交教育费附加
问:我是个体商业一般纳税人,怎么缴纳地税呢?按照企业那样按照增值税比例缴纳税。我家与你是一样的性质。如果不明白可以问我。希望帮到你!

增值税定期定额征收地税怎样上税呢

4,2019定期定额户申报表怎么填

个体户实行简易征收的办法、定期定额征税zd的增值税申报的纳税人,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纳税款即可,凭税票就认定贵公司已经申报纳税了,不需要再填写纳税申报回表了。现在都纳税实名制,要求网上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申报。步骤如下:1、首先,在电脑上安装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然后,点击图标进入。2、销售情况的填写: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由于是个体户定期定额答征税,发票额度未超过定额数,此表0保存即可。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不用填,国税每个月从账户扣税款就行了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5,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怎样申报

个体工商户核定为定额征收未达起征点的,一般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建议详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定期定额征收户税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双定户按以下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一)使用缴税一卡通和财税库银联网实时扣款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的双定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当期(纳税期)应纳税款的,可不办理申报手续。第十九条 双定户按以下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一)使用缴税一卡通和财税库银联网实时扣款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的双定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当期(纳税期)应纳税款的,可不办理申报手续。
到大厅去咨询下,现在申报方式比较多,有电子批量划款,电话申报等多种方式供选择,你也可以拨打12366咨询
到专管员那去,他会给你定额,一般在200-300元左右。
按照核定的销售额和税额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在每月15日前申报。
到专管员那去,他会给你定额,然后缴税。定额在5000以下可以不缴,不过如果要发票,他一般会要你交的,最低150元。

6,地税定税是怎么定的

你这个问题好象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因为,税务法规规定,增值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按最低4%的税率计算,正好是200元,因此,国税是不可能给你定200的,因为这个数正好是免税的最高线,你可以向国税申请免税,如果你的收入确实达不到起征点,那么地税部门也是免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除外)。你可以进一步向税务部门进行一下咨询。
定税是指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7,定期定额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是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第四条规定:“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本公告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第十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第十二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凡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当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行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缴纳税款处理。”第十三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第十八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简易申报,简并征期 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这里所称“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在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视同申报:“简并征期”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国税发〔2003〕47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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