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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值PF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最好详细点

房屋及其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为5万元,出险时房屋及其室内装潢的价值为10万元,保险金额低于出险价值时赔偿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价值的比例赔付,房屋及其室内装潢为

残值PF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最好详细点

2,固定资产残值怎计算

固定资产残值的计算如下: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率。在计算折旧时,把固定资产原值减去估计净残值后的余额称为折旧基数或者折旧总额。所以,预计净残值的大小和确定方法,直接影响到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的折旧额。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扩展资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固定资产残值在会计科目中,通过设置“固定资产清理”对其进行核算。实际收回的残值,借记“原材料”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确定固定资产应提折旧总额时,一般先扣除预计残值,然后确定折旧率。从固定资产的原值中扣除预计残值后,再加上预计的清理费用作为应提折旧总额。固定资产未来的残值一般采用预计净残值率数值的办法来确定。残值率:这个概念主要是围绕固定资产的一种比率,在固定资产不能再继续使用或者有需要进行核算时,进行的一种对比,即围绕固定资产的收入与支出,做一个总结,以现有价值除以购入时的价格,再乘以百分之百,就是所计算的固定资产的残值率。其它的残值可参考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计算方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残值

固定资产残值怎计算

3,U8存货报废问题

固定资产到了账期的话,折旧应该是提足了,不应该再提折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第十四条,“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不用做什么处理,就按账面上的残值挂着吧,等实物报废时再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U8存货报废问题

4,正常损失的库存商品在报损时估计有部分残值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百

企业盘点后发现存货需要报废,应注意在不同情况下的帐务处理以及税务事项。 一、帐务处理注意事项1、属於自然灾害损失,以存货价值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2、属於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正常报废则按存货帐面价值直接记入「管理费用」。二、存货报废应注意税务事项 1、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则应在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转出进项税额。 但如果仅仅是由於订单取消或是市场突然发生变化等客观原因造成存货报废损失,则无需进项转出。 因此存货报废在增值税处理方面,因主客观因素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当然各地税务机关对主客观因素理解程度不一,也导致存货报废是否转出进项税存在处理上差异。 另外,如果报废存货为保税料件,还需至海关补缴关税、增值税以及缓税利息,同样,如该保税料件为非正常损失,则补缴的增值税不能抵扣需进行转出。 2、企业所得税 企业存货报废所得税前扣除,不同於增值税进项转出处理,存货发生的非正常损耗,不区别是否属主客观因素,均应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所得税前扣除。 另根据财税[2009]57号规定,企业因存货报废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除此之外,国税函[2009]772号也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不能结转在以后年度扣除;应该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变该项资产损失发生所属年度。 叁、存货报废经济鉴定证明注意事项 1、存货报废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1)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下、或10万元以下)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仲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专项审计报告)。 (2)涉及保险索赔,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3)企业内部关於存货报废情况说明及审批程序;(4)残值情况说明;(5)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主要以董事会决议作为内部审批依据,决议应列明具体的存货报废数量金额,处置办法、损失金额等。 2、其他注意事项 (1)如报废金额较大时应通知税务机关或外部审核人员参与盘点。 (2)实务中货报废一般应有残值处置收入,如果向税务机关申请存货报废但没有残值处置收入的,很可能会被退件。 (3)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也即次年度的2月15日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逾期则有可能无法税前列支。

5,汽车折旧的残值计算例如原值为185800元使用年限为10年其残

1.计算残值,按不低于原值的5%计算185800*5%=92902.计算年折旧额185800*95%/10=176513.计算月折旧额17651/12=1470.92
360000*(1-4%)÷8÷12=360000*96÷100÷96=3600

6,非正常损失的库存商品在报损时估计有部分残值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百

企业盘点后发现存货需要报废,应注意在不同情况下的帐务处理以及税务事项。 一、帐务处理注意事项1、属於自然灾害损失,以存货价值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2、属於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正常报废则按存货帐面价值直接记入「管理费用」。二、存货报废应注意税务事项 1、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则应在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转出进项税额。 但如果仅仅是由於订单取消或是市场突然发生变化等客观原因造成存货报废损失,则无需进项转出。 因此存货报废在增值税处理方面,因主客观因素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当然各地税务机关对主客观因素理解程度不一,也导致存货报废是否转出进项税存在处理上差异。 另外,如果报废存货为保税料件,还需至海关补缴关税、增值税以及缓税利息,同样,如该保税料件为非正常损失,则补缴的增值税不能抵扣需进行转出。 2、企业所得税 企业存货报废所得税前扣除,不同於增值税进项转出处理,存货发生的非正常损耗,不区别是否属主客观因素,均应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所得税前扣除。 另根据财税[2009]57号规定,企业因存货报废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除此之外,国税函[2009]772号也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不能结转在以后年度扣除;应该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变该项资产损失发生所属年度。 叁、存货报废经济鉴定证明注意事项 1、存货报废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1)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下、或10万元以下)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仲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专项审计报告)。 (2)涉及保险索赔,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3)企业内部关於存货报废情况说明及审批程序;(4)残值情况说明;(5)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主要以董事会决议作为内部审批依据,决议应列明具体的存货报废数量金额,处置办法、损失金额等。 2、其他注意事项 (1)如报废金额较大时应通知税务机关或外部审核人员参与盘点。 (2)实务中货报废一般应有残值处置收入,如果向税务机关申请存货报废但没有残值处置收入的,很可能会被退件。 (3)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也即次年度的2月15日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逾期则有可能无法税前列支。

7,原值20000预计使用5年残值率为怎么算月折旧金额

不同的折旧方法折旧额不一样的,我们常用的就是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月折旧额=20000*(1-残值率%)/5/12
20000除以60个月=333.33/月折旧
年折旧率=2/5=0.4第一年折旧费=20000*0.4=8000第二年折旧费=(20000-8000)*0.4=4800第三年折旧费=(20000-8000-4800)*0.4=2880第四年,第五年折旧费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平均摊销。

8,公司拟定对存货做报废怎么处理

存货报废、正常损耗、盘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财税[2009]57号第七条规定,对企业盘亏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盘亏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八条规定,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规定,对企业被盗的固定资产或存货,以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或存货的成本减除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或存货被盗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该文已被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废止]规定,存货正常损耗企业可自行计算扣除,但也需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做好资产损失的确认工作,并保留好有关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证据,以备税务机关日常检查。存货报废、盘亏不属于企业可以自行计算扣除的损失,应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税前扣除。对流程及资料的提交应按该文件的如下规定处理: 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第十条规定,企业发生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做好资产损失的确认工作,并保留好有关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证据,以备税务机关日常检查。 企业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第十一条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五)行政机关的公文; (六)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八)经济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九)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十)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第十二条规定,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主要包括: (一)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聘请行业内的专家参加鉴定和论证); (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六)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第二十条规定,存货盘亏损失,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一)存货盘点表; (二)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三)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 (四)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第二十一条规定,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一)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下同)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四)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五)残值情况说明; (六)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第二十二条规定,存货被盗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一)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二)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 第二十六条 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存货盘点表; (四)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第二十七条 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第二十八条 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二)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三)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该公告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9,原值为500000元预计可使用4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3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2/4=0.5第一年折旧额=(账面价值 - 累计折旧额)*年折旧率=(500000-0)*0.5=250000元第二年折旧额=(500000-250000)*0.5=125000元最后两年应该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第三年与第四年折旧额=(账面价值-已计提的折旧额-预计净残值)/2=(500000-250000-125000-500000*3%)/2=55000元
年折旧率=2/4=0.5第一年折旧额=500000*0.5=250000第二年折旧额=(500000-250000)*0.5=125000第三年和第四年折旧额=(500000-250000-125000-(500000*0.03))/2=55000

10,数额较大的库存商品报废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各项存货发生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一)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下同)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四)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五)残值情况说明;(六)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特别提醒: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11,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 账面上的净残值怎样冲平

)将报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回残料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 固定资产清理 3)支付清理费时:借: 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4)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时: 借:营业外支出---费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4)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收益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按照以上做,不会出现重复的。如果出现,只是你做错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购买的时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9.1.1起实施的)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出售时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发生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收到价款或残料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原材料贷:固定资产清理最后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的差价,借记或贷记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清理时是要全部清理干净的,就是说不可能出现残值留在账上,如果你清理的时候亏损了,那就是营业外支出;如果是出现盈余的话,那就是营业外收入;记住这个残值是要冲减营业外收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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