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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通行费怎么抵扣进项税

在网上把通行费打印出来,勾选认证的时候把通行费一起勾选了,做账的时候计入通行费就行,申报的时候也没什么变化。
答:通行费的发票,可以在认证系统里直接认证勾选,然后报税时,按电子发票的票面税率直接抵扣税金。

高速公路通行费怎么抵扣进项税

2,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如何抵扣

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税率,电子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税金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不同类的通行费规定了可以计算抵扣的时限:(1)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2)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3)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抵扣。根据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在上述时限内可以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某些类别的通行费超过时限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税发票)。

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如何抵扣

3,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如何抵扣

(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 2016.8.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平稳运行,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如何抵扣

4,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过路过桥费做抵扣怎么做会计分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一、可抵扣凭证实务区别:(1)通行费发票,票面监制的章是“地方税务局监制”或“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也就是说2016年7月1日到7月31日,就必须取得“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2)财政票据:票据监制的章是“财政部监制”。 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购进固定资产(东北地区除外)。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三、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我们家也是主营货物运输业的,也很关注此项政策哦!从专管员那边得到的信息,过桥过路费是否可以抵扣及抵扣点数等问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还在研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不过上海这边大多数的运输企业都反应了这个问题,税改后,其实同样是差额征税,只是税率从3%提高到了11%,算上附加税,税赋增加了差不多8.5%,虽然油费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按17%进行抵扣,但如果路桥费不能抵扣,对于运输企业来讲,税赋还是增加的,所以,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应该会出台相关政策,就可以抵扣了。另外,告诉你一个方法,从明年开始,可以将路桥费单独列一个科目,先把路桥费做上,放在那里,等政策出台后,就可以补扣回来了,呵呵@@

5,快速读懂抵扣新政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抵扣怎么操作

2018年1月1日前,主要是凭通行费发票注明的金额分别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以高速公路为例,假设重庆到某区县通行费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5元,那么您当期可以抵扣税额为105/(1+3%)*3%=3.1元;如果是一级、二级公路或者是桥、闸通行费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5元,那么您当期可以抵扣税额为105/(1+5%)*5%=5元。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凭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如下图)是不是炒鸡方便?会计伙伴们再用不用拿着计算器在那里换算不含税额啦!二、过渡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按照该文件规定:高速公路的过渡期,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按原规定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一、二级公路的过渡期,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按原规定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考虑到可能还没能完全纳入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因此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按原规定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三、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一)尽快办理ETC或用户(储值)卡从2018年起,纳税人的收费公路费用为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通过办理ETC或预付储值方式进行通行才能方便取得电子发票,并通过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的方式获取可抵扣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方能抵扣(在过渡期内取得的传统纸质发票除外)。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取得的方式及票面特点:(二)注意申请开票的时间结点,尽量取得征税发票可抵扣的增值税电子发票限于征税发票,不征税发票不能抵扣。征税发票指实际通行后取得的发票为征税发票;对预先储值充入的费用,虽然可以申请发卡方开具电子发票,但税收管理上属于预付款性质,所开具的发票为不征税发票,因此不能抵扣,且实际发生后也不再能补开征税发票。因此建议要抵扣增值税的纳税人一定不要在储值时开具发票。(三)不同发票的计算进项税额方式有别1.增值税电子发票直接凭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2.过渡期内取得的相关纸质发票,按政策规定计算抵扣。3.取得的财政票据性质的通行费,不能抵扣(PS:发票的标志上上面印有“税务机关监制”,且有发票字样,而财政票据上一般是“财政监制制”,且为“专用收据”)(四)申报表填写1.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时: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2.过渡期内取得的可抵扣纸质发票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第8b栏"其他扣税凭证--其他"中。四、风险提示(一)高速公路发票的抵扣率为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的抵扣率为5%。企业会计在实际申报时,可能忽视对发票内容的判断,因为单张票据金额小而不准确区分通行费性质均全部统一按3%,或5%计算扣除,可能造成多抵或少抵进项税额问题。(二)2018年及过渡期内取得的纸质发票均是凭发票计算抵扣,且无专门的抵扣联,在实务做账时这些票据又散落在各项费用凭证中,因此保管好票据是证明其抵扣合法性的重要前提。(三)2018年及过渡期内取得的纸质发票均是凭发票计算抵扣,个别纳税人如果只计算而不在确认成本时,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在运输成本费用中转出,极有可能造成多扣企业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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