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问题

凭证种类选择 1 发票,金额填零,再点保存。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问题

2,国税零申报了文化建设税怎么报

首先应该是文化事业建设费,而不是文化建设税。其次,文化事业建设费是针对娱乐业和广告业的,目前娱乐业还是缴纳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也由地税征收,而广告业已改征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国税征收。因此,如果是广告业,国税增值税零申报,那么文化事业建设费也为零申报。
零申报增值税的同时,文化事业建设费也零申报。
国税零申报,如果地税也是零申报的话,文化事业建设费就是零申报。
到地税网上申报,以增值税等流转税为纳税基础申报
在地税局申报,如果增值税为o,计税基础也为0
地税跟着国税走。
两个不同的税务机关
城建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纳税额为计税依据的,所以也是零申报
认缴制的都是0申报了,需要咨询或者办理请找我

国税零申报了文化建设税怎么报

3,关于广告业开具增值税专票后文化建设税如何缴纳

按增值税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进项税额都是可以抵扣的。所以你们取得的广告业的专票,以及燃油的专票,经认证后是可以抵扣。
是的,缴纳增值税就得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关于广告业开具增值税专票后文化建设税如何缴纳

4,请教一下一般纳税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征收谢谢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5,大家好这是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报税问题

一般按广告收入的3%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税字[1997]95号)的规定,缴纳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按应缴纳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的3%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在提供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根据发生的应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收入填写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什么问题,你说说看能不能帮你

6,文化事业建设费到底怎么算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广告业和娱乐业的营业额的3%缴纳。缴纳期限与营业税期限相同。所以广告牌制作肯定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成本扣除的问题,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代理广告业的计税依据是收取的全部收入减去广告发布费的余额,文化事业建设费不能扣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税前扣除。提到喷绘制作的问题要看情况而言。一项业务中,如果你公司纯粹只是负责喷绘制作、而不负责对外宣传发布,并且能够准确地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即主营的广告业和这块喷绘制作设计费)的营业额,则这部分营业收入可按“其他服务业”开具服务业发票,不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如果你公司制作完成后还要负责对外发布宣传,或者这块收入与其它业务不能分别准确核算,则应该一并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详细可以咨询当地地税机关
49935*0.03=1498.05这是文化事业建设费,你之前的3%应该是增值税。

7,营改增后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申报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国税局公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文件规定,本市从事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2年9月1日起(税款所属期)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具体征收办法及征收时间另行通知。只能多与国税联系索取最新的信息
一、财综〔2012〕68号文件第二条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的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允许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予扣除。上述凭证包括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  二、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接收方支付的含税价款×费率  三、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营改增后,就去国税交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就是开票金额的3%。如你开个一张50000元的广告费发票,就是交文化事业建设费:50000*3%=1500元。如果要有抵扣的广告服务业发票就是交差额的3%。结合上例,如果你有一张45000的成本票就可以(50000-45000)*3%=150元

8,一般纳税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征收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原本是地方税务局征收)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扩展资料:“营改增”后,广告设计业将按“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这样,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相比过去,广告设计行业由于不用缴纳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税费负担大为降低。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广告服务应缴费额=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3%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含税广告收入-含税广告成本注意:减除的广告成本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文化事业建设费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的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原本是地方税务局征收)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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