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让小企业怎么活,小企业免征增值税如何做记账凭证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04-06 21:51:39
1,商业小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在取得收入时,正常结算计提对应的收入和税额,在企业申报时,将实际减免的税额计入到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其分录为, 取得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减免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如果不能减免的,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小企业免征增值税如何做记账凭证
1.销售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季度销售额未达9万,免征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
3,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小企业有什么影响
税是指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组织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税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国家财政主要用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国防事业的发展等等。因此国家财政收入越高越好,税收越多越好。那么降低税率是否影响税收收入,进而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呢?从经济理论来看,减税并不必然导致税收减少。据“拉弗曲线”理论,税收收入与税率变动的关系是一条抛物线,在抛物线顶点的左边,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在顶点的右边,税率继续提高,税收收入却下降,其中的奥秘在于税率高达一定数值时会侵蚀到税源,市场中的厂商考虑到纳税严重影响利润时,就会退出生产领域,这样纳税人数量减少,自然税收收入会下降。相反,税率降低可以吸引厂商进入市场,从而扩大税基,纳税人数量增加,税收收入不降反升。低税率所形成的经济规模是高税率难以企及的。因此,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税率,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繁荣发展,在社会经济萧条、中小企业迫切需要减税的时候,及时降低税率,可以刺激社会经济发展,中小企业雨后春笋地健康发展起来,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税收的来源越来越多,越来越广,最终获得的税收总额将不断增加,呈无限上升趋势。
4,如何利用增值税纳税筹划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
1.从纳税人方面进行筹划。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是17%,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的征收率。因此,纳税人在纳税前可以先确定采用哪种税率对自己有利,然后根据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创造条件,成为对自己有利的增值税纳税人。2.利用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增值税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包活增值税的减免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纳税人纳税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增值税代购行为的筹划。代购行为属于服务业中的代理业,如果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是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是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不征收增值税,而是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人有代购业务的,应该尽量满足这三个条件,从而按照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纳税。3.增值税代销行为的筹划。代销行为主要有进销差价式代销和手续费式代销两种,前者征收增值税,后者则征收营业税。当差价率(差价率=(售价-进价)/售价)大于29.41%时,按照手续费式代销缴纳5%的营业税,税负较轻;当差价率小于29.41%时,按照差价式代销税负较轻。4.商业零售企业向供货方选择合理的收费方式达到节税目的。商业零售企业在向供货方收费时,可以在预计销售额的基础上事先以进场费、上架费等名义收取大部分费用,等到一个销售周期结束后,再按照销售额或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收取剩余的小部分费用,这样大部分收费只缴纳5%的营业税,少部分缴纳17%的增值税。5.让利促销的税收筹划。工商企业的促销方式一般分为打折销售、赠送实物、返还现金三种。考虑到各种税收因素,在促销方式的选择上,打折销售促销最为划算;赠送实物次之,返还现金最不划算。6.运费的税收筹划。企业下设车队如果主要运输本企业的销售货物,可以将该车队独立出去,成为二级法人运输子公司,这样运费收入由缴纳增值税变为缴纳营业税,达到节税的效果。
5,小企业怎样合理避税
小企业常见合理避税方法,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 合理避税是大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内容,不管是找专业的代理记账机构,还是聘请专业会计,都需要通过合法方法对企业进行合理避税,以让企业实现最大利润,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会计人员根据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利润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它如同法庭上的辩护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税是合法的,是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 小企业常见合理避税方法 利用税收减免政策,合理合法少交税 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是不同的。小规模纳税人想要合理避税,那么则可以利用优惠政策来实现,需要注意的是:在利用税收政策的时候,需要详细进行研究 企业所得税方面合理避税 (1)可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多积累一些费用票。例如复印纸、墨盒、洗涤用品等各种费用发票。平时对于饭费及礼品费这类不能全额抵扣的费用尽量避免;对于企业一些没有正式发票只有一张收据的正常费用支出,可以尽量减少 (2)对于工资方面,可以按照当地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标准编制工资表。若是领取工资人员是具有退休证的返聘人员,那就更好不过了,这样就可以少按人数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3、增值税方面合理避税 (1)销货时,对于收现和不要正式发票的业务可以采取回避态度,将其计入往来账或者可以不入账进行处理 (2)进货时,对于没有正式发票的进货,即使买票的也要资金支出有相应的发票,这样一来就可以增大成本、减少毛利 小规模纳税人实现合理避税建议要理性选择纳税期限、专用发票尽量少开、对于发票开具时间要合理规等这三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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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应该如何进行增值税筹划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的法律依据。增值税纳税人依法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身份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而且差异较大。现行税法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明确的界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经申请审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认定的纳税人以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直接以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也划归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规定如下: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为主(具体规定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其年总销售额50%以上),同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0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18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制度健全与否主要看其能否提供完整的税务资料,能否准确地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如果能则认为其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反之则认为其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税务机关在认定纳税人身份时主要是考虑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而不是销售规模,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确实健全,且能准确完整地提供税务资料,依法纳税,即使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与税法规定标准还有差距,也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即使销售规模达到标准并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其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甚至有违法行为,则其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将被取消。这就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提供了空间。(二)选择不同纳税人身份应考虑的几个因素。首先是增值率因素,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率与其税收负担成反比,即增值率越大税负越轻,原因是较低的征收率优势逐步胜过不可抵扣进项税款的劣势;而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增值率与其税收负担成正比,即增值率越大税负越重,原因是增值率越大;则可抵扣进项税款相对越少。 其次是产品销售对象,如果产品主要销售给一般纳税人,且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频繁,则应选择一般纳税人;再次是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可能增加的成本,如果其成本大于从小规模纳税人转化成一般纳税人带来的好处,则反而对企业不利。 (三)纳税人身份的具体筹划思路:1.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只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没有筹划余地。2.如果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则必须申请认定,否则将受到直接按销项税额作为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惩罚。3.产品增值率大小决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重。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衡点可确定税负轻重。假设一般纳税人销项税和进项税税率均为t1,应纳税额为Tl,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t2,应纳税额为T2,销售收入为S,购进货款为G,销项税额为Ts,进项税额为Tg,增值率为R。则:一般纳税人:R=(S-G)/G,则C=S/(1+B),应纳税额T1=Ts-Tg=(S-C)×t1=S×[1-1/(1+R)]×t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T2=S×t2,当T1=T2时,两者税负相等,则S×[1-1/(1+R)]×t1=S×t2,即:增值率 R=t2/(t1-t2),如果t1=17%,t2=6%,则R=6%/(17%- 6%)=54.5%,筹划思路是:(1)当增值率R=t2/(t1-t2)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等,从税负角度来说两种身份无差异。(2)当增值率R》t2/(t1-t2)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从税负角度来说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3)当增值率R《t2/(t1-t2)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小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从税负角度来说应选择一般纳税人。
7,小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10%。?合符?条件的小型?利微?企业,只?本要?年累计实?利际?润或?纳应?税所得?不额?超过30万元?本,?年度预?时缴?均可以?受享?小型微?企利?业所?税得?减半?税征?政策,按10%的税率缴纳税款?定。?额核定?收征?的小?微型?利企业?由,?主管税务机?根关?据优惠政策规?相定?应调减定额?,后?按照?办原?法征收。??\x02??按其所?减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缴率?纳企?所业?得税。《企业所?税得?法》第二十八条:?合符?条件?小的?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收征?企业所?税得?。《财政部?家国?税务?局总?关于?一进?步扩大小?微型?利企业所?税得?优惠政策?围范?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年对?应纳?所税?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小的?型微利?业企?,其所?减得?按50%计入应纳税?得所?额,按20%的税?缴率?纳企业所?税得?。小微企业所?税得?优惠政?办策?理(1)查账征?企收?业。上一纳?年税?度符合?型小?微利企业条件的,?别分?按照以下情况?理处?:A按?实照?际利润预缴企业?得所?税的,预?时缴?累计实际利?不润?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半减?征税?策政?。B按照上一纳税年?应度?纳税所得额平均?预额?缴企业所得?的税?,预缴?可时?以享受减?征半?税政策。(2)核?征定?收企业。上?纳一?税年度符?小合?型微利企业?件条?,预?时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不?过30万?的元?,可以享受减半?税征?政策。(3)上?纳一?税年?不度?符合小型微利?业企?条件的企业。预缴?预时?计当年符?小合?型微?企利?业条件的,可以享?减受?半征税?策政?。(4)本?度年?新成立小型?利微?企业,预缴?累时?计实?利际?润或应纳?所税?得额不超过30万?的元?,可?享以?受减半征?政税?策(5)企?预业?缴时享受了减半?税征?政策,但?算汇?清缴时不符?规合?定条件的,应?按当?照规定?缴补?税款。【摘要】2017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多少【提问】10%。?合符?条件的小型?利微?企业,只?本要?年累计实?利际?润或?纳应?税所得?不额?超过30万元?本,?年度预?时缴?均可以?受享?小型微?企利?业所?税得?减半?税征?政策,按10%的税率缴纳税款?定。?额核定?收征?的小?微型?利企业?由,?主管税务机?根关?据优惠政策规?相定?应调减定额?,后?按照?办原?法征收。??\x02??按其所?减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缴率?纳企?所业?得税。《企业所?税得?法》第二十八条:?合符?条件?小的?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收征?企业所?税得?。《财政部?家国?税务?局总?关于?一进?步扩大小?微型?利企业所?税得?优惠政策?围范?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年对?应纳?所税?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小的?型微利?业企?,其所?减得?按50%计入应纳税?得所?额,按20%的税?缴率?纳企业所?税得?。小微企业所?税得?优惠政?办策?理(1)查账征?企收?业。上一纳?年税?度符合?型小?微利企业条件的,?别分?按照以下情况?理处?:A按?实照?际利润预缴企业?得所?税的,预?时缴?累计实际利?不润?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半减?征税?策政?。B按照上一纳税年?应度?纳税所得额平均?预额?缴企业所得?的税?,预缴?可时?以享受减?征半?税政策。(2)核?征定?收企业。上?纳一?税年度符?小合?型微利企业?件条?,预?时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不?过30万?的元?,可以享受减半?税征?政策。(3)上?纳一?税年?不度?符合小型微利?业企?条件的企业。预缴?预时?计当年符?小合?型微?企利?业条件的,可以享?减受?半征税?策政?。(4)本?度年?新成立小型?利微?企业,预缴?累时?计实?利际?润或应纳?所税?得额不超过30万?的元?,可?享以?受减半征?政税?策(5)企?预业?缴时享受了减半?税征?政策,但?算汇?清缴时不符?规合?定条件的,应?按当?照规定?缴补?税款。【回答】
8,营改增对小企业有什么影响
作为结构性减税和财税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试点以来已满一周年。在2013年继续推行“营改增”试点政策的背景下,按照现有思路,“营改增”将有序地扩大试点,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并根据中央和地方财力,逐步扩大到全国。但是,不少企业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因认识不够、投入不足或操作失当而存在较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营改增”的实施效果。因而,笔者认为,将与“营改增”有关或所牵涉的诸多要素,提升至企业管理布局中仔细地加以审视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甚至是十分迫切的。 一、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1.“营改增”关系到国家宏观调控成败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营改增”对于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意义日趋凸显。 (1)在由18个税种组成的现行中国税制体系中,减少税收当然可有多种选择,但是,将现行税制体系格局与“十二五”税制改革规划相对接,或者,即便仅仅出于均衡税收收入体系的考虑,减间接税而非直接税,减收入所占份额较大的主要间接税而非所占份额微不足道的零星间接税,无疑是推进结构性减税的重点。 (2)在现行税制体系中,收入所占份额较大、可称为主要间接税的,分别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2012年,这三个税种的所占份额分别为39.8%、15.6%和9.0%。将这三种税放置于税制改革的棋盘上并同税制改革的既有进程相对接,便会发现,只有增值税,才是最适宜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对象。正在上海等地试行的“营改增”方案,本身恰是一项涉及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结构性减税举措。 2.“营改增”系政府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营改增”本身即是基于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而提出并设计的。在我国的货物和服务两个流转领域,并行着两个一般流转税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前者主要适用于制造业,后者主要适用于服务业;前者不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轻,后者则有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重。故而,几乎从1994年现行税制诞生的那一天起,这两个税种,便一直处于彼此之间税负水平差异的矛盾之中。为了推进服务业的发展进而调整产业结构,让增值税“吃掉”营业税,从而在整个商品和服务流转环节统一征收增值税,便成为一种自然的选择。 二、“营改增”试点情况总结 自“营改增”试点的一年来,试点地区已基本实现“营改增”税制平稳转换,征管系统顺畅运行,相关税款及时入库,结构性减税实现预期目标。“营改增”税制的成功转换主要体现在纳税人成功转换、征管系统平稳运行、顺利打通抵扣链条、新增值税入库顺畅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五个方面。 1.纳税人成功转换 在纳税人转换方面,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其中,一般纳税人21.6万户,占21.0%;小规模纳税人81.2万户,占79.0%。从行业分布看,交通运输业16.1万户,占15.7%;现代服务业86.7万户,占84.3%。 2.征管系统平稳运行 在征管系统运行方面,各试点省市都已达到“能开票、开出票、开好票”的要求。2012年已开出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119.5万张,税额720.7亿元。其中,开往省内2134万张,税额399.4亿元;开往省外987.5万张,税额322.4亿元。纳税申报率达到99.8%。 3.顺利打通抵扣链条 在打通抵扣链条方面,试点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的抵扣链条已经打通,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初步统计,12个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 4.新增值税入库顺畅 在新增值税入库方面,12个试点省市试点期间共入库税款422.6亿元。 5.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在制度体系建立方面,国家层面已发布“营改增”的“一方案、一办法和两规定”,地方层面也建立了配套的制度,为改革试点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从各地情况看,“营改增”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完善了税制,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抵扣增加,税负下降;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办企业不断增加,业务量大幅增长;促进了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了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鼓励了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了企业经营组织模式转变和内部管理加强。 三、“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不同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方面,可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效益。另一方面,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基础,增值额越大,产生的税款缴纳越多。而对于增值税抵扣较少的企业,“营改增”反而增加了企业税负。因此,企业规模不同、性质不同,“营改增”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不同。笔者主要从纳税人性质以及行业类型两个方面分析“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1.“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相关税负只降不升。以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A公司为例,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年有300多万元的广告费支出,目前,长期为A公司提供广告服务的B公司缴纳营业税,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税款。实施“营改增”后,若B广告公司改缴增值税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支付给B广告公司的广告支出,就可以按6%抵扣进项税,每年可以少缴税款18万元。 此外,A公司每年运费支出700多万元,以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可以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的7%抵扣进项税50多万元,“营改增”后,从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运输企业获取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运输费用金额的11%抵扣进项税,A公司能够多抵税款近30万元。 以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现代服务业取得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实行“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这六个领域数十个行业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因此少缴税款数亿元。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参与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国家为了支持现代服务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将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提高到5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前,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现代服务业都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革后都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整体税负都将下降40%以上。 C公司是一家广告企业,每年销售收入约300万元,以往每年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约15万元,实行“营改增”后,C公司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改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而营业税是价内税,3%的征收率换算成价内税只有2.91%,比如取得100元的收入,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是100元*3%=3元,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100/1.03*3%=2.91元,C公司每年只用缴税8.73万元,税收负担下降近41.73%。再考虑随营业税和增值税近10%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整体税负下降约45%。 2.“营改增”对不同性质企业的影响 第一,对现代服务业来说,“营改增”税制改革有利于促进服务业专业分工,提高盈利能力。营业税的重要特点是全额征收、没有抵扣,因此,税负繁重是现代服务业资本市场不太活跃的重要原因。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服务业来说,消除了重复征税,促进企业放下包袱,向细分化和专业化迈进,提高盈利能力。例如:服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外购劳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转嫁而来的营业税,然而当其造成的成本增加额度高于专业分工产生的实际收益时,企业宁愿放弃专业分工,不考虑劳务外包,选择企业内部承担。而基于“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进行专业分工,选择劳务外包,以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减自身增值税应交款项,从而降低企业税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第二,“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但行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税负是下降的,因为虽然改革前的税率和改革后的征收率都是3%,但由于增值税是不含增值税税款本身的价外税,营业税是含营业税税款本身的价内税,同样是100元的运费收入,“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会少交0.09元税款,税收负担下降3%,再考虑随营业税和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负下降更多。 第三,“营改增”税制改革可能加重建筑业的税务负担。以企业税负平衡为目标,建筑工程企业成本支出中可以扣除进项税的进项业务发生额所占比重(以下简称“进项占比”)至少达到50%以上。如果低于此比例,“营改增”将可能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建筑工程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企业成本支出中进项占比较低,大部分建筑工程企业的税负可能在“营改增”中有所加重;从上市企业的角度来看,上市建筑工程企业成本支出中,除劳务和其他费用之外几乎均可获得增值税发票,较高的进项占比可能使上市企业在“营改增”中获利。上市建筑工程企业的成本支出中,原材料的占比一般为60%,人工成本与其他成本(水电费、机械租赁费等)一般无法抵扣销项税。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采用劳务分包的建筑工程企业而言,由于支付劳务分包费用时往往也能获得增值税发票,因此人工成本也可以抵扣销项税。 第四,“营改增”税制改革减轻融资租赁业税负,提高利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将租赁业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且在111号文件规定,对试点中一般纳税人在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中,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因此,“营改增”税制的这项规定,使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大减轻,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借助这个契机,融资租赁业应把握机遇,对企业业务进行重新规划和整合,创新经营战略,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第五,“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部分从事技术服务的软件企业经营带来一定挑战。“营改增”之前,技术服务企业适用5%的营业税,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合同可以享受营业税的免税政策。“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技术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而其主要成本为人员投入的研发支出,难以取得抵扣税项,尽管目前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但由于开具的免费发票,购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为满足购买方的需求必须要开具纳税发票,直接增加了税收支出。 四、小结 总体而言,“营改增”后,企业实际税负加重或减轻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所处的市场地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成本结构。 有帮助记得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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