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要怎么填写

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填写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内容有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所得项目,不同的所得项目应分别填写,一个月内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汇总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分别注明;所得期间以支付收入日期为准;外汇牌价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填写;减费用额按所得项目的费用标准填写;填写纳税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个人所得税要怎么填写

2,如何填制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制说明 (1)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一般填写公历某年1月1日至某月某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应填写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至同年某月某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按规定需要清算的,应填写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 2)“纳税人代码”,填写地税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写地税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4)“纳税人地址”,填写地税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详细地址。

如何填制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1、缴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4、所得项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所得项目分别填写。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5、减除费用数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不减除费用的,不填写。6、已扣缴税费:如纳税义务人在同一所得期间取得所得已被扣缴的税费,填写此栏。7、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8、声明人:填写纳税人本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也可填写代理申报人的姓名。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4,个人所得税怎样填写

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在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各项所得时,应在规定的纳税限期内在规定的纳税地点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填表说明: 1、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2、抵华日期按照护照的来华日期填写 3、所得项目不同的所得项目应分别填写,一个月内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汇总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分别注明 4、所得期间以支付收入日期为准 5、外汇牌价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填写 6、减费用额按所得项目的费用标准填写 7、应纳税所得额人民币合计减去费用额的余额 8、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注 9、声明人填写纳税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5,如何填所得税申报表

本期利润总额当然填4000元,但累计总额就填-1000元,2季不用交缴所得税去年亏损的话,就在今年或以后的5年内弥补亏损.在表里面把-10000填在上一年度亏损那里就可以了.
本期利润总额应该填4000元。
3、6、9、12月末是要填报所得税a类报表 这个根据你利润表填写(十分简单)这个允许0申报的! 5月份没收入,申报时专管员让交了500的增值税,那是因为专管员不允许你0申报,等有销售再从中减去 6月份也没业务,帮别人开了张发票20000,那就成为你公司销售收入,没有库存那就成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后果很严重的,你一定要去搞张收购发票入帐。 所得税申报表都是根据利润表期末数填写的,期末数是负数那应纳税所得额就是0。 3月所得税=3月利润表期末数 6月所得税=6月利润表期末数—3月利润表期末数 9月所得税=9月利润表期末数—6月利润表期末数 12月所得税=12月利润表期末数—9月利润表期末数

6,所得税申请报表的填写

1.不包括。指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2.是收入减去成本再减去费用后的净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二、本表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应填报第2行至第19行,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数据;“累计金额”列,填报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缴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1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应填报第21行至24行,其中:“本期金额”列,应填报22行和24行,填报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数据;“累计金额”列,应填报21行至24行,填报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应填报第26行。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2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1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1至24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行。2、第二部分为第27行至第32行,其中: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28至30行;实行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填报第30至32行。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计算出预计利润额,填入本行“利润总额”内;开发产品完工、实现销售后,相关已纳税的预售收入预计利润可在本行“利润总额”内扣除。4、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5、第6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包括:(1)包括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4)符合税法规定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收入10%的数额;(5)符合税法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申报本行“免税收入”前,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6、第7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额,包括:(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纳税人在申报本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前,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8、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 :金额等于本表第4行-5行-6行-7行-8行。9、第10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10、第11行 “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11行=第9行×第10行,且第11行≥0。11、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软件企业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过渡期税收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第12行≤第11行。纳税人在申报本行“减免所得税额”前,除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12、第13行“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填报当期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3行≤第12行。13、第14行“其中:软件企业”:填报当期软件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4行≤第12行。14、第15行“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填报当期小型微利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5行≤第12行。15、第16行“其中:过渡期优惠企业”:填报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实际享受减免税额。第16行≤第12行。16、第17行“其中:其他”:填报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际享受减免税额。17、第1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18、第1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19行=第11行-第12行-第18行,如第19行<0时,本行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19、第2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金额”列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本期金额”列不填。21、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季预缴企业:第22行=第21行×1/4按月预缴企业:第22行=第21行×1/1222、第23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23、第2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24行=第22行×第23行。24、第2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26、第2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行至第2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8行“本期金额”=第19行“累计金额”列×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8行“本期金额”=第24行“本期金额”×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8行“本期金额”=第26行“本期金额”×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28、第29行 “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2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9行“本期金额”=第19行“累计金额”×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9行“本期金额”=第24行“本期金额”×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9行“本期金额”=第26行“本期金额”×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29、第30行 “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2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1) 汇总纳税总机构:①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总机构:第30行“本期金额”=第19行“累计金额”×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②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30行“本期金额”=第24行“本期金额”×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③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 30行“本期金额”=第26行“本期金额”×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2)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3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30、第31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31、第32行 “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3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31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依据损益表填: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经济特区企业按照国税发[2007]39号文规定的税率填写。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经济特区企业按照国税发[2007]39号文规定的税率填写。 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7,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所得税怎么填

企业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的规定,计算填报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体项目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等金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集中填报。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附列资料四个部分。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取自收入支出表;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根据本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二)行次说明第1-13行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利润表的说明编写。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填报。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数额填报。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纳税人相关会计科目填报。纳税人在其他会计科目核算的本行不得重复填报。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对应的“销售费用”填报。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对应的“管理费用”填报。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中对应的“财务费用”填报。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上的数额填报。实行其他会计准则等的比照填报。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和套期业务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企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填报。(损失以“-”号填列)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根据企业“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根据“其他收入”科目中的投资收益金额分析填报(损失以“-”号填列)。实行其他会计准则等的比照填报。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取得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的金额。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填报;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12.第12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的金额。一般企业纳税人通过《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填报;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填报。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14.第14行“境外所得”: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分国(地区)别取得的境外税后所得计入利润总额的金额。填报《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第14列减去第11列的差额。15.第15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本行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调增金额”列填报。16.第16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本行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调减金额”列填报。17.第17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报属于税法规定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金额。本行通过《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填报。18.第18行“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选择用境外所得抵减境内亏损的数额。本行通过《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填报。19.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经过纳税调整、税收优惠、境外所得计算后的所得额。20.第20行“所得减免”:填报属于税法规定所得减免金额。本行通过《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填报,本行<0时,填写负数。21.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根据税法规定应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通过《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填报。22.第22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本行根据《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填报。23.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9-20-21-22行计算结果。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19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24.第24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25.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26.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填报。27.第27行“抵免所得税额”:填报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的金额。本行通过《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填报。28.第28行“应纳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27行。29.第29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本行通过《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填报。30.第30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缴纳并实际缴纳(包括视同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准予抵免税款)。本行通过《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填报。31.第31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8+29-30行。32.第32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按照税法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33.第33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1-32行。34.第34行“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在总机构所在地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款。本行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填报。35.第35行“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所得税款。本行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填报。36.第36行“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按照税收规定应分摊的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本行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填报。37.第37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38.第38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应缴未缴在本纳税年度入库所得税额。二、表内、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第10行=第1-2-3-4-5-6-7+8+9行。2.第13行=第10+11-12行。3.第19行=第13-14+15-16-17+18行。4.第23行=第19-20-21-22行。5.第25行=第23×24行。6.第28行=第25-26-27行。7.第31行=第28+29-30行。8.第33行=第31-32行。(二)表间关系1.第1行=表A101010第1行或表A101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2+3+4+5+6行或表A103000第11+12+13+14+15行。2.第2行=表A102010第1行或表A102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19+20+21+22行或表A103000第25+26+27行。3.第4行=表A104000第25行第1列。4.第5行=表A104000第25行第3列。5.第6行=表A104000第25行第5列。6.第11行=表A101010第16行或表A101020第35行或表A103000第9行或第17行。7.第12行=表A102010第16行或表A102020第33行或表A103000第23行或第28行。8.第14行=表A108010第10行第14列-第11列。9.第15行=表A105000第43行第3列。10.第16行=表A105000第43行第4列。11.第17行=表A107010第27行。12.第18行=表A108000第10行第6列。(当本表第13-14+15-16-17行≥0时,本行=0)。13.第20行=表A107020第40行第7列。14.第21行=表A107030第7行。15.第22行=表A106000第6行第10列。16.第26行=表A107040第29行。17.第27行=表A107050第7行第11列。18.第29行=表A108000第10行第9列。19.第30行=表A108000第10行第19列。20.第34行=表A109000第12+16行。21.第35行=表A109000第13行。22.第36行=表A109000第1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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