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盘冲红怎么操作,金税盘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红冲发票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06-12 16:24:56
1,金税盘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红冲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直接在金税开票系统内直接开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的金额,小于等于原来蓝字发票的金额,都是可以的登陆金税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点击发票 填开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然后在界面点击负数填写有关信息打印出来即可
2,税控盘 销售方红字发票怎么操作
如果是专用发票,在红2113字发票管理中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按照要求选择,并填写相关内容,保存、上传,提交审核后,等几5261分钟,然后去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会下载一个XML文件,然后去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4102里面,点击负数,选择导入开具,选择刚刚下载的文件,打开,然后开具发票即可。如果是1653普通发票版,直接去普通发票填开界面,点击负数,输入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然后填开即可。如不清楚,请打电话权至百旺客服,请求远程协助。
3,怎么操作税控盘 红字发票办理要多长时间
在使用开票系统时将税控盘与电脑连接就可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有红字发票信息表,在开票系统里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有的地区可以网上审核信息表,有的地区可能仍需要去税务局审核信息表。1、先在防伪税控机上填写 “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存到u盘里。2、把需开红字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复印到a4纸上。3、证明一份:隔月的发票销货单位出证明,跨月的发票购货单位出证明。拿以上三项到所属税局备案,税局受理后,领到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就可以开红票了。
4,金税盘怎么开增值税普票红字发票
金穗卡里面如果有普通发票的话,那是可以开具普通发票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既可以申请专业发票,也可以申请普通发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可以直接填开,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和原来通用机打发票开具红字的流程是一样的,直接数量开负数,金额开负数即可。 也就是负数的普通发票冲销即可,红字发票一般都是指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负数开具办法:在发票开具管理下面的普通发票填开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打开的发票填写界面上方点击“负数”按钮,按提示输入对应正数发票代码和号码,如果本张发票已在发票库中找到,则系统会自动调出,直接打印即可。如果本张发票未在发票库中找到,用户需从商品库中调出相应商品,将其数量或金额之一填充为负数,然后打印即可。
5,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冲红夸月开具红字发票怎么操作
当月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错时,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直接作废。跨月对方认证了的,由对方开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在金税盘上开具负数发票。对方没有认证的,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在金税盘上填写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再开负数发票。当月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错时,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直接作废。跨月对方认证了的,由对方开开具红字发票申请表,,收到红字申请表后在金税盘上开具负数发票。对方没有认证的,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由销售方在金税盘上填写开具红字发票申请表后,再开负数发票。1.点发票管理,再点信息表,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选择购买方申请,已抵扣。 不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3.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照着原蓝字票全部金额填或者应冲金额填,注意数量或金额应该填负数),填完核对无误打印。 4.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项。 5.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6.上传成功后会显示审核通过,并生成信息表编号。 7.将信息表编号告诉销售方,由销售方开红字发票。 请参考
6,购买方已经抵扣的发票金税盘怎么开具红字
金税盘一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具体方法如下:提示:如果您使用营改增后的新版本开票软件,需要先添加商品编码再填开信息表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注意: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销售方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理由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并生成信息表编号。3)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税控盘一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有两种情况:情况一:发票有认证记录,需要购货方开具红字信息表:①选择购买方申请;②核实蓝字发票是否已抵扣,如蓝字发票已抵扣,需选择“已抵扣”,直接下一步,如蓝字发票未抵扣,需选择“未抵扣”,输入蓝子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③按照原蓝字发票票面进行信息填写,点击保存,上传。情况二:发票没有认证记录,需要销售方开具红字信息表:①选择销售方申请;②输入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③确认信息与蓝字发票一致,点击保存,上传。二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①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②选择下载保存路径,如选择为桌面,点击下载,桌面会生成一个16位数字命名的红字信息表。三负数发票开具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有两种开具方式:①手工开具,点击“负数”-“手工开具”输入信息表编号,点击下一步,输入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点击下一步,确定,核实无误点击保存,打印;②导入开具,点击“负数”-“导入开具”,选择已审核下载的红字信息表,点击确认,核实无误,点击保存,打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因此,购买方企业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7,金税盘 增值税普票 怎么开红字发票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具体方法如下:提示:如果是使用营改增后的新版本开票软件,需要先添加商品编码再填开信息表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注意: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销售方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理由。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并生成信息表编号。3、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拓展资料: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特殊情况:(一)发票因购货单位信息输错的(包括税号、名称、地址等)除要提供证明原件之外,还需提供购货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二)销货方将购货方名称开错,如应开给A公司却开给了B公司的,需发票上开具公司名称的企业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发票代码和号码、陈述公司未与销货方发生此笔业务,并承诺此发票为认证抵扣;实际应接收发票的购货方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公司向销货方购买货物,未收到发票。(三)购买方公司名称变更的需要提供对方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书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四)发票单价、数量、品名等开具错误的,除需提供证明之外还需提供原订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发票重复开具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前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根据此条,就填写地税红字发票的处理意见如下:情况1、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处理1: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处理2: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根据收回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情况2、如接受劳务方已作帐务处理,发票无法退回的已认证通过的情况1、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将数据导出到U盘内。3、带着申请单、U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4、将开具好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拿回来,寄给开票方,并做进项税转出。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提供的资料证明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可以直接填开,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和原来通用机打发票开具红字的流程是一样的,直接数量开负数,金额开负数即可。 也就是负数的普通发票冲销即可,红字发票一般都是指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负数开具办法:在发票开具管理下面的普通发票填开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打开的发票填写界面上方点击“负数”按钮,按提示输入对应正数发票代码和号码,如果本张发票已在发票库中找到,则系统会自动调出,直接打印即可。如果本张发票未在发票库中找到,用户需从商品库中调出相应商品,将其数量或金额之一填充为负数,然后打印即可。开具流程如下: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入开票软件请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系统自动弹出信息表选择的界面;二、销售方选择申请原因后,必须录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录入后系统会自动判断,若可以开具系统会给出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红字发票”,点击“确定”;对于跨月和当月已抄税的发票开票软件无法作废,只能开具负数,软件支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红字。扩展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参考资料:国家税务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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