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税票错位了怎么调,510票据打印机打印增值税发票但是打印出来都是错位的怎么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3-01-04 19: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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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票据打印机打印增值税发票但是打印出来都是错位的怎么
你要设置一个新纸张尺寸才行。这个纸张尺寸需要和你的发票的长宽完全相同; 打开“打印机和传真”窗口,在“文件”菜单里找“打印服务器属性”, 打开“打印服务器属性”窗口,然后选中“创建新表单”,输入一个纸张名称,下面输入纸张高度和宽度;最后点“保存表单”并确定; 然后在打印机属性之“打印首选项”里找高级选项,更改纸张尺寸为刚设置的新纸张尺寸并确定; ps:在发票软件里还要调整打印的左右距离和纸张尺寸;
2,发票开错怎么办
你打个电话跟对方确认问下,看对方有没有关系,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涉及出口这块的,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问题。对方没有特别要求的话就不用管了。下次注意就行。如果对方要求退回的话,那只有明天最后一天了,赶紧作废,重新开具。因为到下个月的话就是跨月,必须开具红字发票,麻烦如果是本月的,你就作废好了,作废只要一联不缺存放起来就行,不用作账的,如果是跨月了,是增值税发票的话要打个证明,充许开具红字发票,把这张错误的金额冲掉,要不然开出两张,是要重复交税的,如果是其他手工发票的就直接作废,当然要收齐所有的联次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没认证的开错了,如果是你们开错了就直接叫财务重新开就行了,如果是你们收到的发票开错了,那写个退票说明书盖上公章,退回去厂商,然后如果他们那边也没验旧那就重开就好了,如果验旧了,他们就要带开错发票的全联及国税副本还有公章及你们写的退票原因书加上购材料的合同去国税重新开。然后你们收到的发票已经认证了,那你们就先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让他们出一个作费书,(带上你们的国税副本、公章、合同及开错的发票),然后把国税出具的作费书复印一份和你们的抵扣联及你们的退票说明书一起寄给开票方,要求重开就行了。已经认证了,你这边需要开《红字专用发票开具通知单》,对方凭这个开《红字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单》,经国税批准后对方开具红字发票,你凭红字发票做进项转出,等对方再开一张正确的发票就可以了。没认证的直接退回去,打一个说明就可以了,内容:开票有误,拒收拿上认证过的发票到你的税务局开退票证明,或叫红字发票证明给开方的,等对方开来红票和正确的票后重新认证,如果没有认证只要是没夸月直接将票退回去就行了不需要写什么证明,让他将这张作废重开就行,
4,增值税发票开错了这么办
是你开错了还是别人开错了给你? 你是自己开票还是让税务局代开票?都没说清。如果你自己开错了,在本月的,还没有给供应商的,作废掉重新开就好。如果是以前的话,就比较麻烦,因为税已经交过了。你要让对方写一个情况说明,说明为什么会开错,是金额写错了还是名字写错了等,然后敲上公章,最好有对方税务局的认可。然后你拿着情况说明去税务局,他帮你审批后,你再重新开。购货方的名称、税号以及货物的品种、单价、数量和金额都是最重要的数据,不得开具错误。你很幸运··幸好是一月份开的,要是去年开的超过90天就没发处理了,2010年1月1号开始,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延长到了180天。我不清楚其他地方的税务局是怎么受理的··我了解的上海这边是这样的:1)由对方出具拒收证明,上面写明拒收原因,并承诺该发票未经认证,同时加盖对方公司的公章,该拒收证明连同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你们2)你们自己在金税系统里打印红票申请单3)导出金税系统里的红票申请的文件,保存到u盘4)携带对方的拒收证明,发票联和抵扣联,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复印件(加盖你们公司的公章),红票申请单(加盖公章),保存有红票申请文件的u盘,到税务局红票窗口办理。5)拿到税务局的批复后你就可以直接在金税系统里面开一张开红字发票了。另外,该过程中不会有罚款,放心吧。如 果 开 错 了 当 月 的 :要 直 接 点 击 作 废 重 新 开 新 的 就 可 以 如 果 隔 月 了 可 以 开 红 字 发 票 冲 销 即 可
5,发票开错了该怎么操作
日常开错发票的情况及处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金额或税额多开或少开,同时购销双方未作账务处理这种情况,购货方可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商品销售发票即可退回发票联),由销货方重新开正确的发票,销售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2、金额、税额少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这种情况,可由销货方按少开的差额,补开一张蓝字专用发票,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同时对少开的金额应进行纳税申报。3、金额、税额多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1)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而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可由购货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退回销货方、销货方凭以作销货退回处理,然后重新开具,开票日期填写重新开具的日期,并重新申报纳税。销货方作销货退回处理,可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开相同的红字专用发票,将记账联撕下,作冲减销项税金的凭证,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不得取下,将退回的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放在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2)购销双方均已作账务处理可由购货方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就其多开的部分差额,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销货退回折让”手续,取得红字发票,各自冲减销售金额、销项税金和进项金额、进项税额。4、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如开错的专用发票只是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并不影响金额和税额的,无论双方是否已作账务处理,一律采取换票方式,由购货方将原票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按重新开具的日期填写,并注明“换票重开”字样,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新开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后。增值税发票开错了,当月的,可以作废了重新开,跨月的,可以申请开红字发票后,重新开
6,发票打错了怎么改过事大家帮帮忙
当时发现错误,当时作废发票,在系统里作废发票,同时在纸质发票上盖上作废章并保存。如果没有跨月,并能收齐发票所有联次,都可以同上处理。否则,要请对方到税务局开《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从而拿到《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你们凭借一联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开具蓝字专用发票。非专用发票比照以上处理。你系统的时间对么?双击右下角的时间,改回今天的日期和时间,的印刷厂都搞的出来的。机如果是刷过机的,里面查到的生产日期也会变,所以也不准。我个人觉得行货和翻新机不是很好区别,跟港货也不好区别,除非行货跟港货在功能上有差别。有的手机港货带有用电脑网络上网功能,但是大陆行货的没有翻新的机子外壳也没那么差劲,跟真的根本没办法分别,除非是山寨的仿真机,那个仿真机的确是……你可以看一下你的说明书,看看印刷的清不清晰,正品的是很清晰的,每页都是一样的,就像你现在看电脑上的字,一笔一划都是清清楚楚,每个笔画的黑色的程度是一样的。我买了一个N73的水货,他给了我一本说明书,但是说明书里面的有些字印的不清楚,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印刷机快没墨了一样的。还有我现在用久了,发现跟朋友那些行货比,外壳区别很大。我的是整个外壳颜色变的更浅了,原来的磨砂黑色没有那么黑了,而朋友的是外壳颜色是几乎没有掉色,不变,有掉色的地方也是整个一块像是脱落下来的那种,剥皮的感觉。我的手机壳掉在地上,壳上就凹下去一个坑,而朋友的也摔过,但没有。还有我的手机屏幕里面有很多灰尘,但朋友的没有,一点都没有。我的几个同事都是跟我一样的手机,也都用了两三年,这是我自己总结的。现在我也怀疑我的手机不是水货,是翻新的,不过也没关系了,用了两三年了,也没坏过,跟他们的一样用,便宜1000多,也值。不知道你说的正规店是什么店?国美、苏宁、中域就没必要去担心了N97迷你版是出来一年多吗?应该翻新的机会不会太多吧,没几个人会刚买就卖吧
7,开错发票了怎麽办
1,普通商业发票开错了没有关系,可以向顾客要回作废,再重新开一张正确的发票就可以了。 开错发票不会罚款的,只要按照开错发票程序处理就可以了。放心吧,没关系。以后开发票时细心点,多加注意吧。 2,将功补过,还是和老板协商一下吧,如果问题不太大,可能就没有必要去重开。 如果问题很大,那就从客户那里要回来,作废,再重新开一张办公用品的发票。 谁都有犯错误的时候,关键是看你怎么对待。 只要无经济损失,就不会出现问题。 如果数额不大,一般都没什么问题。如果数额大,那肯定不是一般的客户,应该还有联系方式,向他要回来重开一张,要回来的办个作废,装钉回整本发票里就没事。 3,开错抬头项目的发票并且已经给了对方,如果是能够联系上客户的话,诚实告诉对方并带上你们的发货依据和重新开具的正确的发票到对方公司去调换回来即可。(当然要先和客户商量好的) 如果联系不上客户,就和库房协商一下,把那个规格改一下就可以了。都按照正确的规格下帐,以后才能保证库房帐实一致。(金额相同的情况下) 如果涉及金额不一致,那个开一张补充的差额就行了。 如果是电脑的红票就不要轻易处理,可能只有等以后处理。 原来开错的发票收齐后作废。下次小心一点就可以了。答:《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总包方应按向建设方收取得价款全额开具建安发票。分包方按向总包方收取的价款向总包方开具建安发票。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总包方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分包方,总包方可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总包方应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发票作为扣除凭证,未取得发票的,不能差额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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