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洒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怎么处理

商业企业零售的酒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专用发票的一方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取得专用发票的一方应当将发票进行认证,然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洒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怎么处理

2,已经认证的发票怎么冲红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我是您的咨询师,正在为您整理答案,请稍等 1.先与销售方取得联系;2.在你购买方的开票机系统里做1份红字发票申请单:(1)进入开票系统/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选购买方/选已抵扣/确定;(2)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销售方名称税号/商品名称/数量(应该是负数)/单价(不含税)/金额(不含税,自动给出)/税率及税额自动给出/联系电话(你的)/申请理由:发票号码有误;3.做好了的申请单还需“申请单导出”,导出到桌面并拷到U盘;4.把原来有误的发票发票联及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该发票的记帐凭证复印件及原件,付款给销售方的记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该有误发票的认证清单;5.把以上的所有纸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写上“与原件一致”字样。然后,带上原件与复印件和U盘到你的税务局,你税局会开给你正式的负数发票通知单,你把该通知单给你的销售方,他就可以开具负数发票了。 他再重新开一份正确的发票给你。在你收到销售方一负一正的发票后:负数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正数发票正常入帐即可。 希望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更多1条 

已经认证的发票怎么冲红

3,已认证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已认证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4,发票认证后被认证的发票怎么处理

认证后的发票,也就是抵扣联需单存档,与打印的认证通知书订在一起。
认证后的发票就是记账联做账,抵扣联装订附表皮“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的

5,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发生冲红要怎么处理

已经认证抵扣的发,发生冲红,处理方法是:1、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2、点击红字信息表;3、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4、选择购买方申请,再选择已抵扣。红冲发票,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红冲就是以前做了一张错误的凭证,就用红字做一张和蓝字一模一样的红字凭证,就可以把原凭证冲,然后再重新再做一张正确的凭证。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增值税发票已抵扣可红冲期限是多久对于发票冲红期限,与取得的扣税凭证需在180天内进行认证抵扣有关联。对于已经认证抵扣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折扣、货物损坏等需要作进项转出时,购货方向购方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然后把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交给销货方,销货方凭此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并交给购货方,这个流程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对开票方来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后有问题需要作废的,就只有向国税局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180天内购货方既没有认证抵扣,销货方也没有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冲账,那么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向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

6,已过认证期的发票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没有办法处理,不然的话这个规定就不存在了。过了认证期,税号不变也不能开红字发票的。现在只能当普票来做账了。
已过认证期限不能够开红字普通发票冲销,重开,税金只能作成本入账。
不能抵扣,只能作为一般的期间费用处理了。

7,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发生冲红要怎么处理

已经认证抵扣的发,发生冲红,处理方法是:1、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2、点击红字信息表;3、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4、选择购买方申请,再选择已抵扣。红冲发票,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红冲就是以前做了一张错误的凭证,就用红字做一张和蓝字一模一样的红字凭证,就可以把原凭证冲,然后再重新再做一张正确的凭证。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增值税发票已抵扣可红冲期限是多久 对于发票冲红期限,与取得的扣税凭证需在180天内进行认证抵扣有关联。对于已经认证抵扣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折扣、货物损坏等需要作进项转出时,购货方向购方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然后把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交给销货方,销货方凭此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并交给购货方,这个流程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对开票方来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后有问题需要作废的,就只有向国税局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180天内购货方既没有认证抵扣,销货方也没有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冲账,那么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向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

8,增值税专用发票做错了对方已经认证该怎么处理

可以让对方上他所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申请单,审批后,你才能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再开具正确发票
你说的是发票开错但对方已经认证怎么办的问题吧, 建议你与对方沟通一下,让对方开出红字票信息单(对方申请成功后需做进项转出处理),然后你方就可凭以开具负数票进行冲销,然后再开出正确的票给对方,
需要对方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对方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然后开具红字发票。

9,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是购货方已经认证了怎么作废

倘若发票已经认证,是无法直接作废,应该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发起红字发票申请,等待系统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表,将会自动传送到销售方,由销售方根据该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因为已经认证,是否跨月没有多大区别了,都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而且需要由购买方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拓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没认证可以记账,但记住啦:一定在下个月再把抵扣联认证抵扣掉的,在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时,把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里即可:1、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2、在第二个月把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把待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10,发票已经认证了要退给供应商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需要退回的,需要由购货方到主管税务局开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之后将其中一联交给销货方(开票方),销货方凭此《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冲减当期销售,之后再开具新的发票就可以了。各地申请开具《通知单》所需资料可能有差异,具体可向主管国税局询问。
如果你购进货物后没有入帐就退货,把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就可以了。如果你企业已入帐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能退回,就由你企业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退货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然后将《退货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交给销货方,销货方凭证明单开具负数发票,作为你企业退货的记帐原始凭证。销货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企业未入帐,而且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当月退回,销货方可以直接在防伪税控系统内作废该发票(如果购货方已认证要到主管国税做取消认证处理,并加盖取消认证章);次月退回不能在防伪税控系统内作废该发票,只有开具负数发票冲减自己的销售。

11,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要退回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发票,被退回时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按照销项负数发票进行账务处理。法律依据:《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12,请问各位增值税发票从国税局认证后该怎么处理该怎么抵扣税

抵扣的话申报时填入进项表就行了做账的话将不含税价计入成本即可
按照税票上的金额做 借:库存商品-商品分类或者原材料-材料分类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收账款比如你发票是5万的原材料,你就做税票上的金额做4万多的原材料,然后再做进项税,加起来正好等于税票金额就对了,税票的税额就是可抵扣税额,等交税的时候用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就等于应纳税额。
认证了 直接抵扣销项税额 就是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 可以把这部分认证的进项税额扣除认证完毕 不需要做什么账务处理 之前已经处理了啊 只需要在月末计算应交增值税时扣除 取得发票的时候 就会计入相应的科目啊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在最下面一行填入发票份数,金额(不含税),税额附表一填入销售发票开具的份数,金额(不含税),税额应纳税额=销项-进项,如果销项小于进项,就会在主表中形成期末留抵,到下个月时就会自动生成上月留抵。下个月应纳税额=当月销项-当月进项-上月留抵帐务处理上面已经有人回答,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小规模在税务局代 开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13,认证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把本月认证的订在一起,有个封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奖本月认证的通知书和清单一起打印出来,附在前面,以备日后税务局查。
认证完毕,打印认证相符结果清单,,,然后下月报税时,按照清单申报,,抵减本月的销项税,,, 最后把认证联和清单装订保存,以备检查
装订成册保管.
抵扣联装订成册。发票联财务作账。
无论你是销货方还是购货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28条规定办理: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文章TAG:发票已认证后怎么处理发票  认证  怎么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