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怎么算

营业税计算公式: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计税营业额乘适用税率。营业税,指的是对在中国地区提供应税服务、出让无形资产摊销或销售不动产的部门和个人,就其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征缴的一种税。营业税归属于运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等于营业额乘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营业税怎么算

2,营业税怎么算

营业税计算公式:营业税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计税营业额乘适用税率。营业税,指的是对在中国地区提供应税服务、出让无形资产摊销或销售不动产的部门和个人,就其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征缴的一种税。营业税归属于运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等于营业额乘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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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业税税率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营业税的计算方法:应交纳的营业税=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应交纳的营业税=20000万元×5%=1000万元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应交纳的城建税=1000万元×7%=70万元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税=1000万元×3%=30万元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应交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20万元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适用5%税率,娱乐业适用5%至20%的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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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KTV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娱乐业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指连续12个月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原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税率:5%-20%。一、定义: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二、税率: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 3%;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及其他工程作业 3%;3、金融保险业 5%;4、邮电通信业 3%;5、文化体育业 3%;6、娱乐业 歌厅、舞厅、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 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7、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8、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商标权、 著作权、商誉 5%;9、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三、计算方法:1、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2、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3、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5,营业税怎么算

营业税的计算方法:应交纳的营业税=营业收入额×适用税率。 以下为不同营业税的算法: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应交纳的营业税=20000万元×5%=1000万元。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应交纳的城建税=1000万元×7%=70万元。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拓展资料:1.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 应税劳务 、转让 无形资产 或 销售不动产 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属于 流转税 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以下情形不需要缴纳营业税:(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5)离婚财产分割;(6)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3.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①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②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③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④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2)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3)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6,营业税消费税 具体是怎么算的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该条例缴纳消费税。  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如表2-1所示:  表2-1: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计 税 单 位 税 率(税 额)  一、烟  1.卷烟  (1)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 标准箱(5万支) 56%;150元  (2)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 标准箱(5万支) 36%;150元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4.卷烟批发环节 5%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斤或者500毫升 20%;0.5元  2.黄酒 吨 240元  3.啤酒  (1)每吨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 吨 250元  (2)每吨在3000元以下的 吨 220元  (3)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吨 25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钻石饰品 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无铅汽油 升 1.0元  (2)含铅汽油 升 1.4元  2.柴油 升 0.8元  3.石脑油 升 1.0元  4.溶剂油 升 1.0元  5.润滑油 升 1.0元  6.燃料油 升 0.8元  7.航空煤油 升 0.8元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以下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以下的 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的 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 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 5%  三、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四、应税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五、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是指依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的应税消费品。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一、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表2-2: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三、纳税人营业额的确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①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③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④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五、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7,每一个行业的营业税怎么算

依法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营业税也是税收的一部分。我们要交税就要学会怎么计算。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谈一谈营业税怎么算?这就有一个公式用来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但是税率根据不同行业,也会有不同的数值。 营业税税率 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 交通运输业税率为:3%, 征收范围: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常见征税业务: 陆运:通过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及其他陆路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 水运:有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征税。 航运: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 管运: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资的运输业务。 装卸搬运: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运输工具之间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搬家业务比照“装卸搬运”征税。 建筑工程业税率:3% 征收范围: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常见征税业务: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安装: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作业、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有线电视安装费。 修缮: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有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工程、钻井工程、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疏浚工程、爆破工程、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作业。 金融保险业税率:5% 征收范围:金融、保险 常见征税业务:金融:贷款业务、 融资租赁 业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业务)、金融经纪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包括银行结算和票据贴现业务)。 保险:人身保险业务、责任保险业务。 邮电通信业税率:3% 征收范围:邮政、电信 常见征税业务: 邮政: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和其他邮政业务。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业务征收营业税。 电信:电报、电传、电话(包括有线电话、无线电话、寻呼电话、出租电话电路设备、代维修或出租广播电路、电视信号和邮电部门出售移动电话、寻呼机并为用户提供无线通信服务的业务)、电话安装(包括为用户安装固定或移动电话机的业务)、电信物品销售(包括在提供电信劳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通用电信物品的业务)、其他电信的业务。 文化体育业税率:3% 征收范围: 文化业: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经营游览场所。 体育业:举办各种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常见征税业务: 表演:单位和个人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播映: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讯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不包括广告的播映业务。电台、电视台有偿性的节目收费按“播映”征税。 其他文化业: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等业务。 经营游览场所: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 体育业:单位和个人为举办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娱乐休闲业税率:20%征收范围: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网吧、高尔夫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常见征税业务: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在顾客进行娱乐活动的同时提供的饮食服务和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 注:当经营的是保龄球、台球 ,为顾客进行台球、保龄球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税率为5%。 广告服务业税率:5% 征收范围: 代理 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务及其他服务业 常见征税业务: 代理业: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的业务。 旅店业: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饮食业:有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旅游业: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仓储业:利用仓库、货物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租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按“租赁”征税。 广告业务: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其他服务业: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誉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装潢、打包、设计、制图、咨询、试验、化验、晒图、测绘、勘探等服务性业务。 转让无形资产税率:5% 征收范围:转让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非 专利 技术、 商标权 、 著作权 、商誉 常见征税业务: 转让土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行为、单位和个人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 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商标权:转让 商标 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著作权:转让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商誉: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销售不动产税率:5% 征收范围: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常见征税业务: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所有权、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所有权、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单位和个人转让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的行为。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修订后的细则从11月1日起施行。分析人士表示,此举旨在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减轻小微企业税负。 财政部公告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在此次修改前,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是: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在此次修改前,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是: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令的颁布施行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营业税部分条款修改内容: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是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二是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我们做生意一定要依法行事,更不要去想着做 偷税漏税 的事情,学会 营业税怎么算 以后更要及时交税,要知道诚信为本,我们一定要老老实实做事,这样生意才能长久,如果对营业税的计算有疑问,也可以考虑去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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