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税务登记证怎么办,个体工商户一年没办税务登记证怎么办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04-25 03:11:54
1,个体户税务登记怎么办理
一、个体户税务登记怎么办理1、个体户税务登记办理方式如下:(1)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信息;(2)填写税务登记表,加盖公章;(3)税务专员核查企业上报的资料,核定征收税款方式,如果是定额税核定税金;(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5)核准税务登记,如已开张一个月以上,需要补缴税款,然后签发税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二、个体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要哪些资料1、注销税务的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发票准购证;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4、当期或当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包括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2,个体工商户一年没办税务登记证怎么办
回答 您好 您好 提问 您好,我这是18年办的个体工商户,没去税务登记,因为也不知道这事,最近有开票的需要,可是资料不好弄也没办好,我想注销,怎么办,我在天津 回答 个体工商户一年没办税务登记证是没事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三证合一的改革中已经包含了税务登记证。但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纳税人未按 提问 从我办理营业执照开始,就没任何单位找我,要我做登记,工商局也没跟我说,现在我想注销营业执照,应该怎么办 回答 准备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2 如果不慎丢失还要登报声明。 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3 准备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4 办理清税证明。 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5 到当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注销个体工商执照。 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6 若注销时本人无法到场,可以委托别人代办。 工商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7 如果停业很长时间,一定要及时注销。 提问 没有做税务登记,怎么办理清税证明 回答 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要对原经营地的的税务登记办理税务注销 。其流程为: (一)、注销申请:到原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搬迁的证明材料。如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等; 2、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3、未使用的发票和发票专用章及《发票领购簿》; 4、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税务审核:对提供材料的是否齐全、发票方面有无违规现象的记录、应缴的税(费)及滞纳金和罚款是否缴清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税务审核:对提供材料的是否齐全、发票方面有无违规现象的记录、应缴的税(费)及滞纳金和罚款是否缴清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核准注销。审核通过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税收清算报告交纳税人。对国、地税分别办证的,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作废”章并截角后一并退还给纳税人;如属国、地税联合办证的,先于国税受理的,应在申请注销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地税已受理注销”印章后,将税务登记证返还给纳税人;后于国税受理的,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作废”章并截角后一并退还给纳税人。 以缴纳增税为主的企业先最好是办理国税注销手续,并国税同意注销证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纯地税户可直接到地税办理注销手续。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提问 营业执照没做税务登记,怎么办理清税证明 我不需要机器人回答,能不能看好我的问题,答非所问,能解决吗 回答 是的哦 建议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 我说的流程就是补办的流程,怕您不清楚,所以发了完整版本 提问 如果无法补办税务登记,就做不了清税证明吗?没有清税证明的话,能不能注销营业执照 回答 没有清税证明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到税务机关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办理程序: 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而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应在对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税务登记机关为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提问 我都没有登记,还用注销吗?只是一个个体户,也这么麻烦? 回答 如果觉得麻烦,可以找您当地的代办公司去注销 更多62条
3,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税务登记详细流程请说一下
一、个体户怎么办理税务登记证 1、营业执照领取后一个月内,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不麻烦,填表,出示身份证就行了。 2、法定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费用。当然,地方有地方政策的情形除外。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三、个体工商户的征收方式 个体工商户一般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就是国税局根据你月销售额,定一个税额,俗称定额税,定额税简单,比如给你定了50000元的销售额,就是每月缴纳1500元增值税,不管你开不开发票,都是要交1500元;如果你开发票超过了50000元,对超过的部分进行补税。 另外,根据现行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办法,工业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超过50万就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这个一定要注意。现在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己开具普通发票,但是可以到国税局进行代开3%的专用发票。
4,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2)纳税人应提供相关资料 (3)缴纳相关费用,并领取证件。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以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费用10元。 B. 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一)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和《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二)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三)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二、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办理收费标准 1、税务登记证(含临时)正本内芯:5元/证; 2、税务登记证(含临时)正本外框:10元/个; 3、税务登记证(含临时)副本内芯:5元/证; 4、税务登记证(含临时)副本封皮:5元/个; 5、扣缴税务登记证内芯:5元/证; 6、扣缴税务登记证封皮:5元/个。 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核发全套税务登记证(包括正副本内芯、正本外框、副本封皮)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按每套25元的标准执行。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6,个体户怎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证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体工商户的数量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个体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证的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个体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证的方法 1、营业执照领取后一个月内,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不麻烦,填表,出示身份证就行了。 2、法定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费用。当然,地方有地方政策的情形除外。 3、交税要看税务局给你定的征收方式,如果是核定征收,就是每个月固定金额的税金,不管收入成本多少,如果是查账征收,就是按每个月开票销售额的3%征收增值税。通常个体工商户采用核定征收的比较多。 4、你要开发票是可以的,两种方式,如果开票量比较大,可以申请购买税控系统,税控IC卡,申请发票领购簿,买发票自己开,如果量不大,可以每次去税务局申请代开。 另,年销售额超过80万,税务局可以认定你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会调整为17%。 个体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证的作用用途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 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个体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证的使用主体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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