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写了作废

其实在凭证后面贴什么票据不重要,重要的是准许你冲掉8月份的那笔收入,在本月税款中抵减,你把银行回单和作废的发票一起附在后面,作为备查
手写的“作废”是没有影响的,到时你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就可以了;如果是机打的“作废”就不行了,你需要开具红字冲销,把原来的那张发票冲销掉,再重新开具。

发票写了作废

2,作废发票如何处理

"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金税系统里是不能直接作废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 普通发票跨月红冲步骤: 带上要作废的纸质普通发票,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发票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发票即可!"
上述是如何操作 但要注意作为废是在当月的事,超当月最后一天,90天内,新的政策是180天必须申请红冲,超180天就不行了 且如是开列错误,发票还未给购方,直接作废,但已寄给购方发现错误,必须收到退票才可作废

作废发票如何处理

3,广州普通手写发票怎么录入作废

手写发票错误,要将所有发票的联次收回,作废也必须三联齐全,当月发现,在没有报税的情况下可以做废。作废的发票是不能更改的,有作废章就盖章,没章就写”作废“,也必须保证每一联都要有要”作废“字样,然后作废的发票底联不要撕下来,就在整本的上面,连同后面几联一起折起来就好了。如果因发票丢失而作废的,需要将丢失发票的名称、编号、联次在当地报纸上声明作废。然后将凭登报声明和盖有公章的企业情况说明(主要是关于该发票丢失情况的说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遗失处理。
普通发票可以开张红字发票,再开张正确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跨月了就要去税务局打个允许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后才能开具

广州普通手写发票怎么录入作废

4,通用手工发票开错可以作废吗如果丢失一份怎么处理

开错 只要3联都在就可以作废的 丢失的话 只要存根在 你上税就行了 发票联没了的话你上税就可以了 如果全丢了的话就得找人了 因为罚款可大可小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未跨月且联次齐全的发票,要以作废。丢失一份,如果被查出,会罚款(100~200元),按正常程序应进行发票报失,也会受到罚款及刊登费。如果丢失的那份发票金额不多,则按正常申报(可自己衡量何种方式更有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更多2条
未跨月且联次齐全的发票,要以作废。丢失一份,如果被查出,会罚款(100~200元),按正常程序应进行发票报失,也会受到罚款及刊登费。如果丢失的那份发票金额不多,则按正常申报(可自己衡量何种方式更有利)
1.可以2.登报作废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1.可以2.登报作废

5,上个月的增值税发票手写作废但忘记在系统中作废已抄报税该

正常的操作步骤是这样的:1、需要对方公司出具一份退票说明,不一定要真实情况,只要写 开票金额有误 或 商品明细有误 就行了,这份退票说明一定要加盖对方公司的公章。然后将 退票说明 以及 发票联、抵扣联一并交还给你们公司的财务。2、你们公司的财务 在开票机上打印一份 红字发票申请单,同时把这个申请单的文件导入到U盘内,再把发票联、抵扣联 各复印一份,然后带好红字发票申请单、发票联、抵扣联以及复印件 还有U盘,去当地税务局申请开红字发票。3、只要资料齐全,税局务的人就会给你们公司一份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4、你们公司财务再根据这张通知单,开一张红字发票(金额和税款都是负数),记账联由你们公司财务入账 抵充税款,发票联 和 抵扣联 自己公司留着备案待查。增票需要在6个月内认证(180天),超过时限就不能认证和抵扣税款了,这个要注意一下。但是考虑到这是你们公司自己的过失,你可以先与对方公司商量一下,由你们公司写一个退票说明,让对方公司帮忙盖个公章,看看行不行?没问题的话,那么接下来的步骤参照上边的。要是对方公司拒绝配合开这个退票说明的,那么你们只能自己写个退票说明后,再去刻个.假.章.盖.章去,剩下的步骤如上。
你是增值税的发票里面的金额弄错了作废还是开的增值税票不对呢???
你上个月要把账做了下个月你就开红字发票,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直接的系统里开就可以了,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先的系统里申请开红字发票,然后导出来哪的税务局去,税务局给你回执,就在的系统了开,税务局要开红字发票的说明和开红字的发票和红字发票申请表

6,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在发票上加盖“作废”的印章,一般都有卖的或者刻一个,如果实在没有的话就手写啦。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事项: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把发票的所有联放在一起,写上误填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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