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办的企业所得税怎么预缴呢

新办企业要到税局进行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可以选择查帐征收和按率征收,查帐征收按季预缴,年末清缴.按率征收每月按收入缴纳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利润+纳税调整额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纳税调增数=会计列支-税前扣除 纳税调整数=纳税调增数-纳税调减数年利润总额是负数,那只是税前利润。企业亏损不一定不交企业所得税。

新办的企业所得税怎么预缴呢

2,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1.企业所得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20%、高新企业15%;2.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申报,分别在1、4、7、10月份申报当季的;3.月份不申报,但可以计提,不涉及纳税调整;4.季度预缴,全年清算汇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3,预缴企业所得税后企业怎么交所得税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类别” 中“应纳税额计算” “项目” 中 “九、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31-32)”
1,企业所得税的申报预缴是按照当年度的累计数进行申报预缴的,如果你单位1-6月份累计利润是赢利,是应该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亏损,只申报不缴纳所得税。 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在按季或按月预缴申报时不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而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弥补,所以你单位若1-6月份为赢利不得弥补07年亏损,应该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2,如果1-9月份累计利润是负值,就不用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1-9月份累计利润是正值,要缴。 第三季度预缴时是先算出第一到三季度的累计利润再算所得税的,所以累计利润亏损的话不用交税,盈利的要交。 3,第三季度是用本年累计利润-所得税后的净利润*25% 来申报企业所得税。

预缴企业所得税后企业怎么交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平时如何预缴新手不懂

企业所得税是按季预交(季度完了15日前)年终汇算清缴(下年5月30前)举个例子比如说一季度 1月盈2万 2月亏4万 3月盈1万 在四月初报一季度所得税表时利润为-1万一季度你不用交税到了二季度4月你亏1万 5月你盈2万 6月你盈3万那么你七月初报税时 交4W*0.25=1W的所得税 本季盈的4万不能补首季亏的1万到年终如果全年盈利12万 你就得按12万交税 如果全年亏了1万在六月以后才能给你退另国家有新政策小微企业年税前利润10万以下减半征税
不做利润,只是按销售收入的预缴率交税。 例如:销售房屋收到预收款100万。 预缴率为30%,所得税率为25% 预缴税金:100*30%*25%=7.5万 等项目完成后按实际利润多退少补
根据会计利润总额和适用税率25%,注意,如果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记得减除优惠额后预缴。
一般正常情况下按损益表预交,你认为这季度,还有什么收入和支出相差太大的数据未过账,按损益表可以加或减预交。

5,企业的所得税应该怎么交

冇税大师为您解答: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4、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5、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基本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18%、27%。应纳税所得额(即税务机关认可的利润)在十万以上33%的税率,三万以下18%税率,三至十万27%。企业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与查帐征收,查帐征收是根据企业的申报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费用算出利润后再根据利润多少乘以相应的税率,算出应纳税金。核定征收就是不考虑你的成本费用,税务机关直接用收入乘以一个固定比率(根据行业不同),得出的数就作为你的利润,然后再根据多少,乘以相应税率。核定征收一般适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企业。200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在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6,企业所得税如何预缴

举例如下: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激的办法。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 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 下面以第一种按季度方法举例说明: 你公司2005年1-3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28000元,则本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18%=5040元 4-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0元,则第二季度应预缴的所得税额为:(28000+56000-30000)*27%+30000*18%-5040=14940元。 7-9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600元,则不要预缴。 10-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84000元,则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8000+56000-8600+84000=159400元,本年应纳所得税额:30000*18%+70000*27%+(159400-100000)*33%=43902元。前三季度已预缴:19980元,则第四季度应交所得税:43902-19980=23922元。 年度终了的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还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业务收入,所以年收入20万元无所计算出应纳多少的所得税。 注: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税率18%、3万-10万元(含)的税率27%、10万元以上的税率33%,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回答者:真命乞丐 - 经理 四级 1-26 15:49

7,怎么预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之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各地贯彻落实(国税函〔2008〕44号)过程中反映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基于这些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企业在进行所得税预缴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预缴所得税的基数企业预缴的基数为“实际利润额”,而此前的预缴基数为“利润总额”。“实际利润额”为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即按新规定,允许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不但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而且允许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压力。不征税收入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为: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指出,《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对于税法上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在会计上可能作为损益计入了当期利润,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述财税差异不属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无法转回,应该归为永久性差异,在所得税预缴或汇算清缴时,按照“调表不调账”的原则,企业应作纳税调减处理。免税收入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的规定,免税收入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对于免税收入,可能形成永久性差异(国债利息收入),也可能是暂时性差异(投资收益),企业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例:A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15万元。企业“长期借款”账户记载:年初向建设银行借款50万元,年利率为6%;向B公司借款10万元,年利率为10%,上述款项全部用于生产经营。另外,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第一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和会计处理如下:企业预缴的基数为会计利润100万元,扣除上年度亏损15万元以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5万元后,实际利润额为80万元。对于其他永久性差异,即题目中长期借款利息超支的4万元〔10×(10%-6%)〕和暂时性差异(资产减值损失5万元),季度预缴时不作纳税调整。会计处理为:借:所得税费用20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00(800000×25%)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000贷:银行存款 200000年度预缴及汇算清缴处理1.假设第二季度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40万元,第三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0万元,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则每季度末会计处理如下:第二季度末:借:所得税费用 1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1400000-800000)×25%]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贷:银行存款 150000第三季度累计利润为亏损,不缴税也不作会计处理。第四季度累计实现利润110万元,税法规定应先预缴税款,再汇算清缴。由于第四季度累计利润小于以前季度(第二季度)累计实现利润总额,暂不缴税也不作会计处理。2.经税务机关审核,假如该企业汇算清缴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额为30万元,而企业已经预缴所得税额3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为了减少税金退库的麻烦,实务中,大多将多预缴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款 5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00003.假如2009年第一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为1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借:所得税费用 1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下月初缴纳企业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贷: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款 50000另外,企业应注意,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应该按照及时性原则,在产生时立即确认,而非在季末或者年末确认,即以上资产减值损失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该在计提时同时作以下分录: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12500,贷记“所得税费用”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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