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写,求助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06-30 12:13:16
1,求助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终于能回答了,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免税销售额 乘以 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 乘以75%;没有问题,就是这么报 税务局系统出问题啦 打印纸质版去窗口申报吧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何时填写
发生减免时候填写,没有减免情况可以不写。举个比较常见的减免列子,如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这个就是可以减免的,就需要填写了。先要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填入数额,然后在减免申报明细表中减免栏目选择财税《2012》15号规定并填入数据,再申报时在增值税申报报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入数据。
3,一般纳税人免税企业申报表怎么填写
是正式一般纳税人还是辅导期?附表二就是填写你所属期认证的进项,附表一是你开票的金额,主要是综合。 你报税需要数据:正数开票份数,实际销售金额,实际销项税额,有无作废,有没有开负数发票。 或者数据报给我我可以填一份电子档发给你。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何时填写
发生减免时候填写,没有减免情况可以不写。举个比较常见的减免列子,如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这个就是可以减免的,就需要填写了。先要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填入数额,然后在减免申报明细表中减免栏目选择财税《2012》15号规定并填入数据,再申报时在增值税申报报表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入数据。
5,怎样申报纳税申报中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由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填报。 为了减轻部分纳税人填报负担,明确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要填报明细表。你有多少减免的就报多少,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8栏数字相符就可以,没有减免的不需要报。
6,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写
1.增值税105表保存时提示“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应小于或等于本期应抵减税额,且应等于主表23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解决方法:一般是由于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没填造成。该表供当期有减免税的纳税人填报,简单点说,主表第8栏或第23栏有值,则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类似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有减免税的(即主表第9栏或13栏有值的),也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单元格为灰色无法填写? 解决方法:纳税人未正确操作。填写该表的正确操作是,点击该表【新增】按钮,系统会弹出填写对话框,纳税人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性质,填写相应数据。 3.增值税105表打开只有附表一,其他报表无法打开? 解决方法:选择浏览器兼容性视图。原发布者:百好网店附件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
7,2015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2015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说明: 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 (三)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9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 (四)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五)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六)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 1.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七)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有免税项目的企业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在申报表的第二部分“免税项目”中,先在第9栏下拉菜单中选择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第9栏第1列的数据必须与增值税附表一的第18栏或第19栏的免税销售额和申报。 如果没有自己免税的项目可选,请选择“其他”,然后在第9栏的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中填写免税销售额,数据要与附表一的第18栏或第19栏的免税销售额一致,在第9栏第5列“免税额”中填写免税额(必须填写)。 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5列填写减免税额即可以实现网上申报并清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摊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免税项目销售额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29号)规定。 纳税人在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时,对其取得的销售免税货物的销售收入和经营非应税项目的营业收入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 参照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销售收入,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由此,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申报表与利润表收入填报是一致的。 扩展资料 列情况填写: (1)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 (2)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 (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 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税务总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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