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外经证需要什么资料

(1 )税务登记证副本;(2 )经营地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详细资料;

办理外经证需要什么资料

2,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外经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规定:(1)纳税人申请办理《外经证》,登陆注册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提交,系统自动完成审批手续。如果是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应打印《外管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2)跨区域经营合同需要延期的,在机构地“电子税务局-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里办理延期手续。(3)省内省外项目办理程序一样,全国已经联网,注册地网上办理的《外经证》,税务系统后台会推送到项目地税务机关,项目地税务系统可以看到。(4)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5)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进行注销,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再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注销手续。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外经证

3,如何办理外经证

1、到当地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进行填具2、到当地地方税务局提交以下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_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 c.单位申请证明(写明外出经营事由) d.法人身份证 e.法人代表授权证明(到税局办理业务的授权) f.经办人的身份证 g.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印花税完税证明 如果为建筑企业,需补充: 企业资格证书及当时申请企业时所附的相关主管单位证书。

如何办理外经证

4,外经证怎么开

一、正文回答外经证怎么开;1、首先,提供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到当地税务网站下载,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2、其次,准备外出的经营者事项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法人的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证件;还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打印出一式二份;3、还有,出具下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或者是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单位申请证明,或者企业授权办理人身份证明。二、分析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三、外经证工作标准有哪些1、受理审核;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关印章是否齐全;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核准,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3、资料归档。

5,有关办理外经证事宜

如果外管证到期,则需要与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科联系处理。 如果工程没有最后结算完,外经证过期是能补办的,你可到公司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去咨询。需提供的资料有: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情况申请表,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6、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能各地的要求不一样,外经证到期后工程没结束应到税务机关核销到期的外经证,同时申请重新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外经证办理流程

一、外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外经证办理流程如下:(1)受理审核;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2)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第二十四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二、外经证备案需要什么资料外出经营证明申请需要报送资料如下:1、税务登记证副本;2、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3、外出经营合同原件;4、 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

7,如何办理外出经营证

各地的具体细节不一样,一般需要携带的资料:工程合同、本单位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其国、地税的分工原则是企业所得税在哪个税务局征收就去哪个税务局办理外经证,具体需要资料你应该咨询你们当地的税务。顺便说一下,就是在你们当地,国税和地税办理所需资料也可能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建议你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外出人员务工证办理对象:到外县市工作的人员。 外出人员务工证办理程序: 有的地方规定:凭本人档案、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两张到城区就业处办理。 也有的地方规定:携计生部门发给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区就业管理处即可办理外出务工证。

8,如何办理外经证

【法律分析】1、首先,提供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到当地税务网站下载,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2、其次,准备外出的经营者事项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法人)的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证件;还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打印出一式二份。3、另外,办理总机构提供的此项目所属部门管理的证明文件;4、后面,就是等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并发放给外经证,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需在10日内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具体相关核销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9,有谁知道办理外经证需要哪些资料

大概写为:申请书某县国税局某税务分复局:我是你辖区内管理的纳税人某某某,税务登记证号22222222222,主营某制栽商品,由于经营业务需要对外地某县从事经营活动,主要经销商品按照大类分为一是·····二·····三是·····,根据百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物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商品度证明》,请给予办理为盼。申请人:某纳税人(全称)并盖章,时间等。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10,怎么办外经证

第一,纳税人申报纳税人应在到达外出经营地进行经营前,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同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第二,受理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审核纳税人填写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报资料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为纳税人办理报验登记手续。第三,查验办理报验登记的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进行实地查验,报验与实际一致的,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署意见并加盖税务机关印章一致的,报验地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税收管理。纳税人所携带货物未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地点销售完毕需异地销售的,必须经过注明地点的税务机关验审,并在证明上转注地销售而未经注明地点的税务机关验审转注的,视为未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

11,办理外经证需要什么资料

纳税人需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持以下资料、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3.外出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 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及复印件(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埠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 第二,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并发证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环节的部门受理纳税人填写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外出销售货物的,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核销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于10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1 )税务登记证副本;(2 )经营地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详细资料;

12,工程外经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在总公司所在地市外的工程,必须在签订建安合同后,带《建筑合同》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并交纳建筑合同的印花税0.03%。2、如果外地工程需要开票时,就持总公司所开具的《外经证》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外地工程所在地(B城)主管税所开具当地的建安发票,并交纳所开具发票的营业税3%,城建税0.21%及教育费附加0.09%,和当地的地方税(各个地方的税率不同),如提围费0.01%,资源税或地方性的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2%.你开票时交纳以上税种后,税所也就把开票的《完税凭证》交付给你。3、取得税所开具的发票后,带回总公司盖上发票专用章,发票联交付给委建方,记帐联及《完税凭证》留总公司作帐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13,请问外管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啊

我是在北京丰台给外地的一项工程办的,流程如下:1.准备所需材料:合同、税务登记证、公司公章;2.在网上查询当地的地方税务局地址(百度地图上搜一下);3.进到大厅后,先买印花税票(合同额的千分之0.3),贴在合同原件上,然后划销(就是用笔在票面上画上双划线);在合同原件上盖章;复印合同;在合同复印件上盖章;去窗口,跟工作人员说办外经证或外管证即可。注意事项:1.合同:要注明合同额、经营或施工的地址具体到市、经营或施工的起止日期(要是不明确就写办理的当天到此后的6个月,因外管证的期限就是180天);2.税务登记证:要上面的计算机码;3.盖章:原件的印花税上一个,合同复印件的每一页一个加一个齐缝的。4.办理方式:当场办理,最后,他把合同复印件留下,给办理者带走的,是两张一样的A4表。5.到外出地一方的办理事项我没有经手,大概需要一些公司的资质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的复制件(注意保证在有效期内),以及合同原件及原地给的两张表。
(一)申请条件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外出经营是指纳税人到原来办理税务登记的地税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县(市)经营;临时经营是指纳税人从事的临时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批发零售、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建筑安装、服务或其他等经营活动。 《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二)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 外出经营活动有关合同、协议等证明资料及复印件1份;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示:提供证件及资料需用a4纸张复印,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经办人签字。 (三)办理流程 请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注: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批准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14,外经证办理流程

外经证办理流程如下:1、受理审核。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关印章是否齐全;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2、核准,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3、资料归档。《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第八条 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四)近姻亲关系;(五)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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