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零售上缴增值税吗 怎么上,我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尿素增值税按什么税率计算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10-08 18:52:20
1,我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尿素增值税按什么税率计算
2,生产有机肥适用的税率如何做账
3,请各位大侠解决下这些题感谢
4,购销化肥的运费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么
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五项: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销售化肥又不缴税,当然就不能抵扣,用于免税项目的,不能抵扣
5,请问我国增值税免税优惠中的9种化肥25种农药具体是什么 搜
◆1、增值税部分 (1)同产品类别分17%、13%、6%三档税率,依照税法规定范围征收。 (2)企业生产出口的产品、除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外,经批准,增值税执行零税率。 (3)生产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特定的9种化肥及25种农药,残疾人个提供的劳务及残废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等,免征增值税。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5)对于校办工业企业,民政福利工业企业暂实行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2、所得税部分 (1)新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八年按15%征收。 (2)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在高新区内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高新区内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5)对在高新区兴办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其进行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但该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未达到产品出品企业标准的,或没有被继续确认为先进企业的,应缴回已退税款的60%。 ◆3、进出口方面的优惠政策 (1)对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符合规定的项目,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配件、备件,也免征关税和进出口环节增值税。 ◆ 其它优惠政策 (1)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教育附加税和城建税。 (2)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3)外商投资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免征个人所得税。 (4)项目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实行快速折旧,折旧期原则上比国家有关规定缩短2—5年。3)生产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特定的9种化肥及25种农药,残疾人个提供的劳务及残废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等,免征增值税。
6,生产加工化肥销售的公司怎么做账
机器入固定资产 生产用的材料入原材料 借:预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货到时 借:原材料 贷:预付帐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的政策通知如下: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1.农膜。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企业生产复混肥产品所用的免税化肥成本占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复混肥”是指用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配肥(也称掺合肥)。3.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酯、百菌清、苯噻酰草胺、苄嘧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264633437磺隆、草除灵、吡虫啉、丙烯菊酯、哒螨灵、代森锰锌、稻瘟灵、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多抗霉素、二甲戊乐灵、二嗪磷、氟乐灵、高效氯氰菊酯、炔螨特、甲多丹、甲基硫菌灵、甲基异柳磷、甲(乙)基毒死蜱、甲(乙)基嘧啶磷、精恶唑禾草灵、精喹禾灵、井冈霉素、咪鲜胺、灭多威、灭蝇胺、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噻磺隆、三氟氯氰菊酯、三唑磷、三唑酮、杀虫单、杀虫双、顺式氯氰菊酯、涕灭威、烯唑醇、辛硫磷、辛酰溴苯精、异丙甲草胺、乙阿合剂、乙草胺、乙酰甲胺磷、莠去津。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二、对生产销售的尿素统一征收增值税,并在2001、2002年两年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2001年对征收的税款全额退还,2002年退还50%,自2003年起停止退还政策。增值税具体退税事宜,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三、对原征收增值税的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免征增值税的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恢复征收增值税和实行先征后退政策以及对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6号)第四条同时停止执行。
7,化肥企业免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或库存现金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300免增值税一般也免增值税附加税,不用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借: 原材料 8700贷:银行存款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10000×13%)新准则下减免税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 对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比如,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计入“补贴收入”科目,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由此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有别于《企业会计制度》。那么,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核算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核算方法与原《企业会计制度》又有那些显著区别? 一、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特点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对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以下按税种分别分析如下。 1、增值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则应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当年(税款所属年度)利润总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退和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或退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总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2、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对于减免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管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时,如果是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管理费用”;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不管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4、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但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可以不作账务处理,从而直接将税前利润变成税后利润。 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 二、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特点 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既有很大的变化和区别,但也有共同之处,以下从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1、最大变化为简化会计处理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办法收到的税收返还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企业的一种政府补助,此类补助属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与收益相关,所以,应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必须注意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区分具体情形,统一规定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由此可见,对企业享受的“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仅是规定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于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必须注意是,新会计准则还规定,按照销售量和补助定额来计算的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简化,这也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区别于《企业会计制度》的最大特点和最大变化。 2、直接减征、免征等情况的会计处理变化不大 税收优惠除“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外,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和增加计税抵扣额及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对于企业享受的这些税收优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不作为该准则所规范的政府补助的范畴。笔者认为,对于此类税收优惠,除必须按比例计算减征幅度或免征额度、计算增加的计税抵扣额及计算抵免部分的税额而必须进行的会计处理以外,可以比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做计提和交纳相关税款的帐务处理。但必须说明的是,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仍需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此处仅是将原《企业会计制度》下运用的“补贴收入”科目改为“营业外收入”科目。 3、计征所得税的规定没有变化 不管是新、老《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以外,一律都应并入企业当年度(或处理年度)的计税所得额,照章计交企业所得税。所以,不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外,均应并入企业计税所得额,作计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但必须注意的是,对企业享受减免及返还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没有变化。对实行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而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对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即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但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的所得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从这个月开始 化肥 恢复征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 与销项 按常规处理小规模 :按小规模来处理。按进货成本处理原则 重新计量存货成本。月末 结转成本,结转损益。详细分录太多了。。。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 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708.74 应缴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91.26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91.26 贷:补贴收入 291.26 借:补贴收入 291.26 贷:本年利润 291.26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3 贷:应缴税费(印花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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