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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别人给开的发票税务说失联怎么回事

也就是失控发票,在金税系统里面认证对碰不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普通发票,开票时间或内容对碰不到。

别人给开的发票税务说失联怎么回事

2,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六条规定,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或税务机关发现并告知后60日内,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1.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2. 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3.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4. 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5.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6.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并且未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取得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3,已认证的发票属于失联票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财务人员对于已经认证的发票,接到失联预警协查信息时,首先跟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弄清失联票的信息,然后准备好与失联发票相关的所有资料:1、购销合同;2、对方的发货单据;3、企业的入库单据;4、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5、付款单据;6、运输或者物流资料(包括合同或者发票);7、如果失联票所记载的货物已经销售,还需要准备相关货物的销售资料;8、该笔业务的对方联系人员信息。财务人员在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先主动跟出票方取得联系,落实该发票的基本情况,查明发票被列入失联票的原因。扩展资料对方企业处于失联状态,购销业务不真实。企业财务人员努力让税务机关把这笔业务认定成善意取得吧,毕竟对方失联,税务机关一般不会贸然将其业务根据单方证据认定为虚开发票。善意取得的情况,企业只需将失联票记载的进项税额转出即可,不会进行处罚;一旦认定为恶意取得,也就是企业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企业不仅要将进项税额转出,还有接受1-5倍的罚款处罚,严重的,企业相关参与人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已认证的发票属于失联票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4,我单位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但不慎丢失我单位应该怎么

发票丢失再找找看,实在找不到发票找对方单位复印存根联后盖个章给你公司,入账后税务查到不让进项,查不到就可以进项,只能试试运气。
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是购货取得的,销货方开的。销货方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开具。

5,公司纳入走逃失联已解除之前开的发票给客户对方怎么解除异常

解除异常方法如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的规定,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被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6,公司8月开了个发票财务忘记做到账里了也没报税现在已经9月底

可以在10月头报税的时候做到9月的账里么?谢谢~可以这样子操作的。
10月15日前一并申报缴税,千万别等到税务局的去查,税务局的发现轻则收滞纳金,重则罚款.
去税局辙销后应该就可以重新报了呀,如果还是不能在网上报的话去税局柜台申报吧。

7,收到走逃失联企业发票时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8,走逃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处理

企业收到由“走逃企业”、“失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法票,如果已经抵扣了的话,就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情况严重的话,有可能被专管员查账、罚款。
走逃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一般提供情况说明、购销合同、入库单、出库单、记账凭证、开具发票的复印件、进货发票的复印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运输凭证等到税务专管员那里去处理。

9,已认证的发票属于失联票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财务人员对于已经认证的发票,接到失联预警协查信息时,首先跟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弄清失联票的信息,然后准备好与失联发票相关的所有资料:1、购销合同;2、对方的发货单据;3、企业的入库单据;4、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5、付款单据;6、运输或者物流资料(包括合同或者发票);7、如果失联票所记载的货物已经销售,还需要准备相关货物的销售资料;8、该笔业务的对方联系人员信息。财务人员在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先主动跟出票方取得联系,落实该发票的基本情况,查明发票被列入失联票的原因。扩展资料对方企业处于失联状态,购销业务不真实。企业财务人员努力让税务机关把这笔业务认定成善意取得吧,毕竟对方失联,税务机关一般不会贸然将其业务根据单方证据认定为虚开发票。善意取得的情况,企业只需将失联票记载的进项税额转出即可,不会进行处罚;一旦认定为恶意取得,也就是企业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企业不仅要将进项税额转出,还有接受1-5倍的罚款处罚,严重的,企业相关参与人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

10,须发协查函才能处理但对方税务局不配合发协查函怎么办

你可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面发协查函,这样税务对税务,国税总局是有规定的,各级税务局都有义务进行协查的。企业发的协查函当然没人理会了。
1 客户有没有拿此发票去认证,并通过认证信息? 如果没有,对方税局信息库尚未有此票的认证信息,应该就做不了的。 2 你应向你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上报办理。一般是纳税人对自己的主管税局,对其他的税局纳税人应申请自己的主管税局去联系办理。

11,注册公司失联企业开具发票如何认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走逃(失联)企业的判定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二、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一)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三)异常凭证由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推送至接受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具体操作规程另行明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2月1日

12,我公司开给外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但对方丢失了无法退寄给我

叫对方把丢失发票登报声明,你把情况给税局说清楚。
发票在当月作废时到领购窗口需要全联都在,少一联都不行。
要对方登报有个什么用?你得提供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寄送对方发票所发生的邮寄单据复印件,及相应的情况说明,到自己所在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冲红手续,经审批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1、登报发布丢失声明。 2、准备你的记账联复印件,开票系统里的普通发票汇总表、明细表、作废发票明细表,如果已入账,还需记账凭证和冲销掉此笔收入的记账凭证、4月份的申报表。 3、拿着以上两项资料到税务局办理丢失发票证明单。 凭借丢失发票证明单还有记账联的复印件,就可以办理验旧够新等一系列手续了。

13,失联走逃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处理

请参见国税总局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走逃(失联)企业的判定 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对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该企业为走逃(失联)企业。 二、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一)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 (三)异常凭证由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推送至接受方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具体操作规程另行明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1日

14,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怎么办

1.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向当地税务局指定报刊办理发票遗失声明及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挂失申请审批手续: 2、完成上述汇款和挂失刊登手续后,纳税人需到主管国税分局领取并填报《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登表》,连同刊登发票和刊登汇款单报送当地国税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审批手续。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购货方遗失专用发票后的认证和进项税额的抵扣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3、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丢失书面报告; 2)丢失专用发票记帐联复印件 。

15,如何认定失联企业的增值税专票

随着金税三期的运行,最近在各类财务群里听到最多的问题就是:我们又接到了税务机关的预警协查信息,已经认证的属于失联票应该如何处理?财务人员对于已经认证的,接到失联预警协查信息时,首先跟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弄清失联票的信息,然后准备好与失联相关的所有资料:1、购销;2、对方的发货单据;3、的入库单据;4、抵扣联和联;5、付款单据;6、运输或者物流资料(包括或者);7、如果失联票所记载的货物已经销售,还需要准备相关货物的销售资料;8、该笔业务的对方联系人员信息。以上资料越详细越好,接下来财务人员在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先主动跟出票方取得联系,落实该的基本情况,查明被列入失联票的原因。1、对方正常经营,购销业务真实。1.1 目前已经出现了很多在税务机关登记为失联票的,实则本身没有问题,是由于金税三期数据切换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积极跟税务机关沟通解释即可;1.2 对方开票操作人员误操作误作废这种情况需要将该记载的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财务人员要及时跟开票方沟通,确定税金损失承担责任,落实冲红换开;2、对方处于失联状态,但购销业务真实。2.1 如果取得的,对方已经抄税申报,那么该就属于正常,受票方无需进行任何调整处理;2.2 如果取得的,对方没有进行抄报税,那么该就属于失联票,受票方需做进项税额转出;3、对方处于失联状态,购销业务不真实。财务人员努力让税务机关把这笔业务认定成善意取得吧,毕竟对方失联,税务机关一般不会贸然将其业务根据单方证据认定为虚开。善意取得的情况,只需将失联票记载的进项税额转出即可,不会进行处罚;一旦认定为恶意取得,也就是买卖增值税专用,那么不仅要将进项税额转出还有接受1-5倍的罚款处罚,严重的相关参与人员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已认证一旦认定为非正常,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那么是否一定要缴纳该笔转出款?国税发(2004)112号文件“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根据以上规定,因失联票原因做进项税额转出时,如果有期初留抵税额,可以以留抵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确定是否要缴纳税金,这个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方可办理。所以接到失联预警协查时,财务人员及时查明原因积极配合处理充分享受政策避免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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