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企业要到税务局去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通过后会拿到账号和密码,账号密码是申请过程中自己设定的。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垃圾处理费,按省税局的政策计提交税处理,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请各纳税人在4月份和5月份申报期内,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36元的标准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款,逾期申报缴款或者未足额申报缴款的将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2,电子税务局城市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1.企业要到税务局去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通过后会拿到账号和密码,账号密码是申请过程中自己设定的。2.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垃圾处理费,按省税局的政策计提交税处理,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3.各纳税人在4月份和5月份申报期内,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36元的标准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款,逾期申报缴款或者未足额申报缴款的将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电子税务局城市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3,电子税务局城市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问一问

摘要 操作指引如下:一、税务机关完成受托方信息登记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请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垃圾处理费的申报缴款。 二、请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办理实名办税绑定、税库银三方协议开通,以便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委托代征申报。 三、垃圾处理费的所属期为收费自然月。如,7月1日至7月31日收取的费款为7月所属期。 四、委托代征的申报缴款期限为60日。如,7月所属期的申报缴款期为8月1日-9月29日。8月所属期的申报缴款期为9月1日-10月30日。依此类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5 电子税务局城市垃圾处理费怎么申报 操作指引如下:一、税务机关完成受托方信息登记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请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垃圾处理费的申报缴款。二、请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办理实名办税绑定、税库银三方协议开通,以便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委托代征申报。三、垃圾处理费的所属期为收费自然月。如,7月1日至7月31日收取的费款为7月所属期。四、委托代征的申报缴款期限为60日。如,7月所属期的申报缴款期为8月1日-9月29日。8月所属期的申报缴款期为9月1日-10月30日。依此类推。 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操作步骤如下:1使用新的受托方纳税人识别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2【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委托代征(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Tips:也支持在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直接进入申报页面。3选择属期后,所选属期内存在有效的费种认定信息,则可继续申报。填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4系统会根据明细表,自动生成委托代征报告申报表,点击“提交”。5申报成功,点击“查询”,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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