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据掉了怎么办很急

找老板那张收据复印一份,并写一份证明自己那一联收据丢失,用复印件和证明下账。
找到开收据的地方申请原数据作废,重新开一张。

收据掉了怎么办很急

2,银行转账小票丢失可以补办吗

银行卡转账凭证丢失无法补办:① 携带身份证前往银行;② 取号排队,待叫号后将身份证交与银行柜台工作人员;③ 告知银行工作人员,汇票凭证丢失;④ 并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如:转账日期时间、转账人姓名、收款人姓名、收款人账号等。⑤ 银行查询业务底单并复印;⑥ 复印件由银行方面签章后方可生效。存款凭条遗失不补,如有需要,可查询明细。银行凭条的作用:银行的存款凭条是存款后银行给予的存款证明,用于证明此次存款交易,不作它用。① 请妥善保管凭条;② 出现纠纷凭条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使用;③ 凭条有个人帐户信息,请勿随意乱扔,以免信息泄露;④ 存款凭条遗失不补。拓展资料:银行转帐结算是指不使用现金,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直接划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的币资金结算方式 。作用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除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以外,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相互之间发生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信用往来等等均应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实行转帐结算。国家之所以鼓励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是因为:(1)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有利于国家调节货币流通。实行银行转帐结算,用银行信用收付代替现金流通,使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只有结算起点以下的和符合现金开支范围内的业务才使用现金,缩小了现金流通的范围和数量,使大量现金脱离流通领域,从而为国家有计划地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量,防止和抑制通货膨胀创造条件。(2)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有利于加速物资和资金的周转。银行转帐结算是通过银行集中清算资金实现的。银行通过使用各种结算凭证、票据在银行帐户上将资金直接从付款单位(或个人)划转给收款单位(或个人),不论款项大小、繁简,也不论距离远近,只要是在结算起点以上的,均能通过银行机构及时办理,手续简单,省去了使用现金结算时的款项运送、清点、保管等手续,方便快捷,从而缩短清算时间,加速物资和资金的周转。(3)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有利于聚集闲散资金,扩大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由于实行转帐结算,各单位暂时未用的资金都存入其银行帐户上,这些资金就成为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另外,实行转帐结算,各单位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付款单位已经付出,但凭证尚在传递,因而收款单位尚未入帐,这样形成的在途资金,也是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4)实行银行转帐结算,有利于银行监督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实行转帐结算,各单位的款项收支,大部分都通过银行办理结算,银行通过集中办理转帐结算,便能全面地了解各单位的经济活动,监督各单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防止非法活动的发生,促进各单位更好地遵守财经法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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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票据丢失应如何处理

第二联丢失,若缴纳企业丢失,需到事业单位提取第一联原件复印后,加盖事业单位章。若事业单位自己丢失,需到原领取单位备案。
批评教育。

票据丢失应如何处理

4,用伤残军人证买的火车票但是取票时证件丢失怎么办

一个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事情我也遇到过,无奈得很、只有买全价火车票了!因为铁路车站的售票窗口只认身份证和新版《残疾军人证》(有仪器识别)两证相符,才会出半价的残军票。 你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优抚科申请,然后依照他们指定的报刊登遗失公告后,拿了报纸填写申请表,此后二十个工作日你就会得到新编码的《残疾军人证》。另外多说一句:报纸等遗失公告那是要自费100元(左右)的,补领《残疾军人证》那是免费的。
网上和电话就订不了军残票!那个只能到火车站窗口购买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军官证登报挂失补办流程是什么格式怎么写

军官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发放、由总政治部干部部监制的现役军官的身份证明。一般都注明了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所在部队、职务、军衔级别等内容,上有照片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可当身份证用。军官证丢失后,本人应及时向上级政治机关写出书面说明,并申请补办新的军官证。如果是现役军人,向所在部队团级单位的政治部门书面说明丢失的时间和简单经过,申请补办。如果是退役军人需要使用原来的军官证办理转业后的相关事项,部队不可能再补发了,只能申请原部队团级单位的政治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需要写明原军官证的编号及有效期。如果留有原军官证的复印件,请原部队团级单位的政治部门直接在复印件上加具证明意见并盖章,这样效果更好些。
各个单位要求不同,有的单位还要求登报纸遗失声明,拿票据去干部部门补办,建议你找你的机关干部部门询问

6,专用发票遗失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7,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

票据的丧失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前者又称灭失,后者又称遗失。其救济措施有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诉讼等。  一、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失票人向付款人告知票据已丧失的情况,指示付款人停止付款。其申请人只能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且丧失的票据是可以挂失的票据,主要是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挂失止付的后果只是以特定的时间内暂停支付票据款项,并非最终的救济方式,如果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12 日内未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便不再承担暂停支付义务,可在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付票款,而不承担责任。如果收到了法院的止付通知书,则按通知书的要求暂停更长时间的支付等待法院的判决果。  二、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如果没有挂失止付,可随时申请,如果已挂失,则必须在挂失后三日内申请。  三、诉讼  诉讼则是指在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为恢复票据权利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诉讼,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且法院的判决并不能使用丧失的票据失去法法律师效力,善意持票人仍可主张权利。  四、其他  失票人提供担保后请求出票人补发票据或请求债务人付款。
票据丧失后,不能采取的补救措施是:仲裁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方法有三种: 1、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的票据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四种。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来保护其权益。 2、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失票人不知道票据的下落,利害关系人也不明确。 3、普通诉讼 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益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8,票据丢失的补救措施

票据丢失的补救措施:1、挂失止付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要素填定齐全的支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不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未承兑的商业汇票。 挂失止付程序是,失票人到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处申请挂失止付,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记载:票据丧失的事由、票据和种类、编号、票面金额、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姓名、联系地址等;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在12日内以止付通知书形式,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在12日内未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如有人持所丧失的票据要求付款,付款人予以付款的,不承担任何责任。2、 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为:(1)申请。失票人向票据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其中票据的付款地是指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银行本票的出票人所在地;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所在地;支票的付款人所在地。(2)受理并公告。法院经审查决定公示催告后,通知票据付款人暂停支付,并在3日内以文字形式发出公告,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时间由人民法院决定,最长不超过60日;在公示催告期间,票据转让的行为无效,收到支付通知的付款行和代理付款行不予付款。(3)申报权利。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应裁定终结程序,向申请人和付款人发出通知,由票据权利人凭法院通知向付款申请人请求付款。四是除权判决。公示催告无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院做出判决;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宣告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失票人重新获得票据权利,有权请求付款人付款。3、提起诉讼 如果公示催告的权利申报人与付款人的权利发生冲突,可由申请人或付款人向人民法院进提起诉讼,失票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即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后,转入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的被告具有特殊性,既可以是付款人,也可以是持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其他票据债务人;在普通诉讼中,票据丧失期间的转让行为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行为有效,善意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受到保护。
一、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不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是:d、和债务人协商二、票据丢失以后,失票人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票据丢失的处理方法: 1,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的单位和个人因保管不善,致使票据丢失、被盗或丧失,持票人可以到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处挂失止付,并在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也可以直接各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2,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要素填定齐全的支票;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3,不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有: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未承兑的商业汇票。, 4,挂失止付程序是,失票人到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处申请挂失止付,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记载:票据丧失的事由、票据和种类、编号、票面金额、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挂失止付人姓名、联系地址等;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在12日内以止付通知书形式,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在12日内未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如有人持所丧失的票据要求付款,付款人予以付款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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