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应该是全额抵扣的发票现已经认证了是不是要做转出啊

专业发票当月认证未抵扣,不可以到国税局将此发票进项转出待次月重新认证,只有办好手续退回对方重新开具。

请问应该是全额抵扣的发票现已经认证了是不是要做转出啊

2,航天信息全额抵扣的发票认证了怎么办 分录应该怎么做

就应该认证,在申报的时候选中认证不抵扣官方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2]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 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航天信息全额抵扣的发票认证了怎么办 分录应该怎么做

3,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发生冲红要怎么处理

已经认证抵扣的发,发生冲红,处理方法是:1、进入开票系统,点击发票管理;2、点击红字信息表;3、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4、选择购买方申请,再选择已抵扣。红冲发票,就是冲减原销项,然后开具正确的发票重新入账,跨月的就需要开红字发票,红冲就是以前做了一张错误的凭证,就用红字做一张和蓝字一模一样的红字凭证,就可以把原凭证冲,然后再重新再做一张正确的凭证。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增值税发票已抵扣可红冲期限是多久 对于发票冲红期限,与取得的扣税凭证需在180天内进行认证抵扣有关联。对于已经认证抵扣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折扣、货物损坏等需要作进项转出时,购货方向购方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然后把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交给销货方,销货方凭此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并交给购货方,这个流程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对开票方来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后有问题需要作废的,就只有向国税局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账。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180天内购货方既没有认证抵扣,销货方也没有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冲账,那么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能向国税局申请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业务。

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发生冲红要怎么处理

4,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是购货方已经认证了怎么作废

倘若发票已经认证,是无法直接作废,应该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发起红字发票申请,等待系统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表,将会自动传送到销售方,由销售方根据该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因为已经认证,是否跨月没有多大区别了,都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而且需要由购买方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拓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没认证可以记账,但记住啦:一定在下个月再把抵扣联认证抵扣掉的,在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时,把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科目里即可:1、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2、在第二个月把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把待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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