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怎么办理外经证

法律分析:首先到网上搜索各地方的税务局官网,找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下载并填写好,打印出来,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需要注意,需要认真审核,回到地锐局管网,找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流程,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流程会详细介绍具体办理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网上怎么办理外经证

2,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外经证

法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规定:(1) 纳税人申请办理《外经证》,登陆注册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提交,系统自动完成审批手续。如果是首次在经营地 办 理涉税事宜时,应打印《外管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2) 跨区域经营合同需要延期的,在机构地“电子税务局-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里办理延期手续。(3) 省内省外项目办理程序一样,全国已经联网,注册地网上办理的《外经证》,税务系统后台会推送到项目地税务机关,项目地税务系统可以看到。(4) 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5)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进行注销,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再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注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外经证

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外经证

法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规定:(1) 纳税人申请办理《外经证》,登陆注册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提交,系统自动完成审批手续。如果是首次在经营地 办 理涉税事宜时,应打印《外管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2) 跨区域经营合同需要延期的,在机构地“电子税务局-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里办理延期手续。(3) 省内省外项目办理程序一样,全国已经联网,注册地网上办理的《外经证》,税务系统后台会推送到项目地税务机关,项目地税务系统可以看到。(4) 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5)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进行注销,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再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注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外经证

4,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三、优化《外管证》办理程序(一)《外管证》的开具1.“一地一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2.简化资料报送。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3.即时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应即时开具《外管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二)《外管证》的报验登记1.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纳税人以《外管证》上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事项。2.报验登记时应提供《外管证》,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3.营改增之前地税机关开具的《外管证》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国税机关应予以受理,进行报验登记。(三)《外管证》的核销1.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见附件2),并结清税款。2.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资料,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未办结事项的,及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外管证》上签署意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外管证网上办理流程

外经证开具申请:1、访问网上税收厅,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外出经营地名称、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注意事项:三、注意事项1、从2013年1月1日起,建安企业申请开具外经证和办理项目登记(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从网上申请。2、挂靠的单位,也要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网上预申请。3、资料的传递可以拍照片或扫描,进行网上传输。4、对已申请单位我们提供绿色通道和专门窗口(19号---21号),优先办理,快速出件。5、在建筑工程涉及总分包时,要先进行总包项目登记,然后再用总包的施工项目编码在总包登记之下进行分包关联登记;在开具发票时应先开具分包发票,后开具总包发票。6、关于总分包合同金额的限制,每次开票时总分包都应有一定差额,不能开具等额的总分包发票。7、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分包方。8、工程所在地要按实际情况正确选择。9、税款入市金库的要另提供上传《市级税收收入入库通知书》。10、一份合同同时涉及市区与县区的,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划分金额,登记时仅登记辖区内的部分。一份合同劳务分布在市区两个(含)以上区划的,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划分各自区划内发生金额,分别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6,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

  外经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很多人不知道办理的一个流程吧,下面可以参考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哦。   一、外经证开具申请   1、访问江苏地税网上办税首页,点击进入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纳税人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2、点击"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3、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中依次填写:(1)外出经营地名称;(2)经营方式选择"建筑安装";(3)申请证明有效期,注意起止时间最长不超过180天;(4)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增加一行应税劳务,填写应税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起止期限、合同金额;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按钮,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   首先点击上传,随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需要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所在目录,点选文件后,点击打开,确定文件的上传。   (注意,上传文件限定为JPG或者PDF格式,且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5M),提交文件即可完成资料上传工作。   电子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相机或者手机拍照以及扫描仪扫描等方式,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5、点击暂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填写联系姓名、手机号码,确定即可完成外经证申请。   6、在暂存后、未提交之前,如发现申请信息错误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操作"处点击"修改"或"删除"进行错误信息的修正。   二、项目登记申请   1、访问江苏地税网上办税首页,点击进入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类,输入税务管理码、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界面;   2、选择"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登记(总包)",即可打开"施工方工程项目登记表"(注意会弹出新窗口);   3、依次填写申请表:   (1)项目名称:按合同上工程名称据实填写   (2)项目地址:清河、清浦、开发区、淮安工业园、清浦工业园   (3)项目用途:建安   (4)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据实填写   (5)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依据合同填写   (6)项目类型:建筑项目   (7)合同金额:依据合同或审计报告填写   (8)价款结算方式:按工程进度收款,并在后面横线上填写收款进度;或者选择一次性收款并填写收款时间   (9)是否外来施工单位:选择"否"   (10)填写建设方名称、注册地址。   注意税务管理码、纳税人识别号、规划许可证号可以不填写   (11)选择工程所在地:如淮安市--开发区--开发区区直   (12)受理机关:选择江苏省淮安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   (13)填写填报人姓名   4、填写申请表完成后,点击窗口左上角"申请表"旁的"附列资料",进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   首先点击上传,随后点击浏览按钮,找到电子文件的所在目录,点选文件后,点击打开,确定文件的上传。   (注意,上传文件限定为JPG或者PDF格式,且单一文件大小不超过5M),提交文件即可完成资料上传工作。   电子文件的获取可以通过相机或者手机拍照以及扫描仪扫描等方式,上传资料的内容包括:合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   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和中标通知书。   点击暂存后填写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项目登记申请。   5、在项目登记申请完成后,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核通过,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施工方项目编号的查询。   具体方式如下:登陆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点击涉税申请进入办税服务厅界面,点击操作处的"查看",即可查询到施工方项目编号;   6、建筑业分包登记:在总包登记完成后,分包方选择"施工方项目登记(分包)",需输入(录入)总包方施工项目编号,其余步骤同总包登记,即可完成分包登记。   三、注意事项   1、从2013年1月1日起,建安企业申请开具外经证和办理项目登记(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从网上申请。   2、挂靠的单位,也要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网上预申请。   3、资料的传递可以拍照片或扫描,进行网上传输。   4、对已申请单位我们提供绿色通道和专门窗口(19号---21号),优先办理,快速出件。   5、在建筑工程涉及总分包时,要先进行总包项目登记,然后再用总包的施工项目编码在总包登记之下进行分包关联登记;在开具发票时应先开具分包发票,后开具总包发票。   6、关于总分包合同金额的限制,每次开票时总分包都应有一定差额,不能开具等额的总分包发票。   7、个人及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分包方。   8、工程所在地要按实际情况正确选择。   9、税款入市金库的要另提供上传《市级税收收入入库通知书》。   10、一份合同同时涉及市区与县区的,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划分金额,登记时仅登记辖区内的部分。   一份合同劳务分布在市区两个(含)以上区划的,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划分各自区划内发生金额,分别登记。   工程本身跨区的,如河、桥等,原则上各家一半,分别登记。   一份合同同时涉及增值税劳务与建安劳务的,要求纳税人划分建安劳务金额并据此登记。   若合同中未划分金额,由纳税人自行划分的,需提供上传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划分金额明细。   11、外网登记申请错误的在未提交之前可以删除申请,提交之后发现错误的可以跟大厅窗口联系把申请退回。   12、建设方的税务管理码、纳税人识别号和规划许可证号不清楚或无法取得的,可暂不填写,留待大厅窗口人员审核时补充录入。   无纳税人识别号的,直接在建设方名称处录入建设方全称(要与合同上印章保持一致),   13、合同内容较多,全部上传存在困难的,可针对合同中的重点内容进行部分合同的上传,上传内容必须中包括(含)双方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金额、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双方签章信息。   14、对于合同上未明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以当年1月1日为开工时间,当年12月31日为竣工时间。   15、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前,首先确认是否将江苏地税网上办税厅首页设为可信任站点,且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如遇页面不能正常显示,请检查电脑是否装有各类IE插件如有,请卸载后再进行尝试操作。

文章TAG:网上怎么开外经证网上  怎么  开外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