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税源登记表怎么填,企业租的房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是企业填写还是房主填写 搜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3-09-09 02:12:15
1,企业租的房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是企业填写还是房主填写 搜
应该房主填写并缴纳土地使用税,即使租赁合同约定是承租人承担税费,完税证上的交税人也仍为房主。
2,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填写和上年一样嘛
一样的。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怎么填写?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2、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3、选择房产税,点击右侧的“税源采集”。4、点击“新增房屋”。5、填写所有带星号的项目,点击“保存”。6、税源采集表填写完成。
3,在填写地税的房产税源登记表的时候有个承租房产原值这个该
上是房产住宅局调档窗口持身份证和此房相关证件可以调原始档。就可以查原始发票了。要填的,不填要罚款的,填这个表用途很多的1、承租房屋要交租赁合同印花税,出租方要交房产税,
4,房产税网上申报流程
1、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房产税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2、点击登记房产税页面,页面会显示申报者名下的房产信息,对于不完善的,申报者可以修正补充。3、提交房产登记信息页面,直至页面跳转到房产税申报页面即可。房产税申报如下: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源明细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办税服务厅核对资料,纳税人填写收优惠栏目;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开具完税凭证。纳税人房产税远程申报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5,请问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每个单位都必须填报
要看你们当地的地税局要求,大部分地区是每个单位都必须填报。
主要是针对用于经营性的房产和土地,其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产出租或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实际使用人,进行自查。依法填报《房产税税源(变更)登记表》、《土地使用税税源(变更)登记表》。
6,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登记表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怎么填啊
要我的话就不填,土地不是公司的,怎么填呀,如果只是没有证,但是自己购置的,那只要天土地面积就行了,想你这样的,应该是购地的新公司上土地使用税,除非你们之间签的有协议,由你们负担税款
7,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表要怎么填写
一般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由所有者缴纳。然后要申报的时候是到税务局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表,如果网上申报应该有专门的申报表的填报地方。然后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对房房产原值,你查固定资产明细账的房屋原值就可以了。对于有的企业租用房屋,所有人没有缴纳房产税,就要由承租人交税,那么你也要按上述公式申报,税率12%土地使用税是谁使用谁交,你自已建的房你还要交房产税,
8,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怎么填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表格内容有:房产编码(必填)、产权证书号、房产名称 及坐落地址、房产用途 、建筑面积等,计税比例,填上应纳税额,填表后盖章。 《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并规定房产税应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在《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确定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这个价值既考虑到房产的自然损耗因素,又照顾到房产后期的增值因素等。我国现行的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的方式。 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余值×适用税率(12%) =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适用税率(12%) 扣除比例一般按30%,税务特殊要求的按规定比例计算。一,记账凭证审核无误后: 1、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2、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3、再根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做出会计报表。 二,根据你所做的会计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按照会计科目汇总表再进行登记总分类账,结出每个科目的余额。最后依据总账的余额就可以填制报表了。 三,“产品销售(经营)收入”(1行)项目,工业企业按损益表“产品销售收入”行本月数填写。 “计征营业税的收入”(2行)项目,是指按税法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的收入,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本项目应包括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本说明第(三)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减免税规定即可免征营业税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的收入”(3行)项目,是指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减免税规定即可免征营业税的收入。该指标可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中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免税收入填写。企业所取得的免税经营项目的收入应单独进行核算,不能进行单独核算的,不应计入“免征营业税的收入。 “产品销售(经营)成本”(4行)项目,工业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或利润表“产品销售成本”行本月数填写。 “产品销售(经营)费用”(5行)项目,工业企业按损益表“产品销售费用”行本月数填写。 “销售(经营)税金及附加”(6行)项目,工业企业按损益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行本月数填写。 “应交消费税”(7行)、“应交营业税”(8行)“应交资源税”(9行)、“应交土地增值税”(10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1行)和“应交教育费附加”(12行)等各项目,应分别根据“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和“经营税金及附加”会计帐户的明细帐户分析计算填写。 “产品销售(经营)利润”(13行)项目,应根据本表“产品销售(经营)收入”(1行)减去“产品销售(经营)成本”(4行)、“产品销售(经营)费用”(5行)和“销售(经营)税金及附加”(6行)后的余额填写。 “其他业务利润(含代购代销收入)”(14行)项目,工业企业、建筑与服务行业的企业、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应分别按损益表和利润表“其他业务利润”行本月数填写。 “管理费用”(15行)项目,根据企业损益表或利润表中“管理费用”行的数据填写。 “印花税”(16行)项目应根据企业“管理费用”的“印花税”明细科目借方本月发生额填写。 “营业利润”(18行)项目,为本表“产品销售(经营)利润”(13行)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含代购代销收入)”(14行)数据之和,减去“管理费用”(15行)和“财务费用及汇兑损失”(17行)数据的差额。
9,地税的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怎么填
登记表按照纳税人对房屋(土地)的拥有和使用情况分为自用、出租、无偿使用和承租四种情况,纳税人需按照自己生产经营房屋(土地)的权属关系对应各项目详细填写。其中“自用情况”为利用自有房屋(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出租情况”指将自有房屋(土地)有偿出租他人使用的情况;“无偿使用”情况指纳税人无偿(无租)使用他人房产(土地)的情况;“承租情况”指有偿租赁他人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自用(出租)房屋、土地数量较多,超过本表栏目的,仅填写“小计”、“合计”栏,但须根据本表所列项目单独附表登记房屋、土地明细。
二、分项说明
1、登记类型: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在初始登记框中划“√”;办理初始登记后,凡对本表所涉及项目的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的,在变更登记框中划“√”
2、房屋(土地)坐落地:此栏目分两个子栏目。其中“行政区域”一栏中,填写房屋坐落行政区域,市内四区按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填写,县市区按照各自行政区域填写,例如金州区、普兰店市等等。“详细地址”一栏中,纳税人应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登记地址进行填写,具体到门牌号。填写格式××区(市)××路(街)××单元××号
3、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按照房屋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注明的编号进行填写,未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土地)权属未明确的,应注明。
4、房屋原值:按照现行房产(城市房地产)税有关规定应计入财务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的房屋原价(含单独核算的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设施)。对未办理竣工结算但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其原值为房屋预算价值。
5、可扣除的免税房产原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等规定属于免税房屋的房屋原值。
6、应税原值:为房屋原值减去免税部分原值的差额。
7、自用情况年应纳房产税:应税原值×70%×1.2%
8、承租单位(个人)名称:按照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填写房屋(土地)承租方的全称。
9、出租(承租)期限起止时间:合同规定的租赁时间,格式为××××年×月至××××年×月
10、出租情况年应纳房产税:年租金收入×12%(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按自用房屋年应纳房产税计算公式计算缴纳房产税)。
11、是否代缴纳房产税:无偿使用他人房产,若实际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则填写“是”;若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则填写“否”。
12、无偿使用情况年应纳房产税:年应纳房产税=应税原值×70%×1.2%
13、出租单位(个人)情况:出租方为单位的,应填写出租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代码、联系电话;出租方为个人的,应填写出租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4、土地等级:市内四区土地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06〕61号)明确的土地等级进行填写。其他县市区土地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进行填写。
15、实际拥有土地面积:按照土地使用证列明的土地面积进行填写,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以实际占地面积进行填写。
16、免税面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辽宁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属于免税土地的面积。
17、自用情况应税土地面积:应税土地面积=实际拥有土地面积-免税面积-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面积
18、无偿使用情况应税土地面积:应税土地面积=实际拥有土地面积-免税面积
19、适用税额:按照土地等级填写适用税额
20、应纳税额=应税面积×适用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在华机构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1、净吨位/载重吨位:根据船籍证书登记的相应项目,机动船填写净吨位,非机动船填写载重吨位。
22、免税车辆(船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免税原因。
23、营运性质:营运车辆或者是非营运车辆。
24、办理变更登记的,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变更项目和变更时间。
25、各栏中如有不能填写或者需要说明的事项,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26、车辆类型:按《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的车辆类型填写。
27、船舶类型: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上注明的船舶类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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