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怎么计算

没咋么看明白, 17% ,以100元为例子,100*0.17=1.7元。这类增值其实也可以找鸿翼税务开具,并不是一定要在税务局开。通过鸿翼税务开具税点会相对比税务局开具税费低一些。具体可以百度一下,鸿翼税务。
增值税是以(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你没说税率是多少,我怎么算?

增值税怎么计算

2,增值税如何计算出来的

一、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 适用16%税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0%税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适用6%税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适用0%税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 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增值税如何计算出来的

3,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增值税是怎样计算的

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举例: 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设增值税税率为17%。    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购进A商品时,每件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5128.21元,税额为:5128.21*17%=871.79元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为8000-5128.21(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2871.79元,税率是17%,所应纳增值税税为:2871.79*17%=488.20元。  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360-871.79 =488.21元
一般由你收到的货款(或应该收取的货款)/(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得到增值税。希望能帮助到你!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17%或1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6%〈生产性纳税人〉或4%〈商贸纳税人)]

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增值税是怎样计算的

4,增值税如何计算

增值税: 销项 进项 应交税 110/1.17*0.17 - 100/1.17*0.17 = 14529.92元。与费用无关。地税:增值税税额的7%的城建税,3%的教育税附加,1%的地方教育费14529.92 * (0.07+0.03+0.01)= 1598.29 元 所得税:(收入 - 成本 - 费用) * 税率 (110/1.17 - 100/1.17 - 40000 - 5000 )* 0.25 =40470.09* 0.25 =10117.52元
增值税就是等于销项税-进项税增值税的计算与费用没有关系,所得税根据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计算(参考损益表),地税主要是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等,这个是按增值税计算的。销项税金=159829.06元进项税金=145299.14元应交增值税=159829.06-145299.14=14529.92元 所得税无法帮你计算,用收入减去成本及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等得出的城建税用增值税*5%,教育费附加用增值税*3%
进项税100万/1.17*0.17=145299.14销项税110/1.17*0.17=159829.06应交增值税159829.06-145299=14529.92地税需交印花税110万/1.17*0.0003=282.05地税需交城建税及附加14529.92*0.09=1307.69.所得税是季度税,如这是6月底的数,可以这样得出利润:销售利润(110-100)万元/1.17=85470.09-40000-5000-1307.69-282.05=74880.33*25%=18720.08,本季应交所得税18720.08元。
国税交:14529.92元地税交:城建税:14529.92*5%=726.50 教育费附加:14529.92*3%=435.90 地方教育费附加:14529.92*1%=145.29 印花税:940170.94*0.003%=282.05 所得税是看你企业是A类还是B类。A类是查帐征收,B 类是核定征收。若是核定征收是看税务局给你们定了。
应纳增值税=10000/(1+3%)x3%=291.26 城建税=291.26x7%=20.39 教育费附加=291.26x3%=8.73 另外还有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河道维护费等。还有企业所得税。
赶紧先问一下,你们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5,销售后增值税该如何计算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要注意确认条件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七要记住一个例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十是有始有终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增值税计算方法增值税税率目前有17%,13%,6%和0几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例子:销售A商品100件,不含增值税单价8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就为100*80=8000元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5128.21元,税额为:5128.21*17%=871.79元.以上100件A商品的新增价值为8000-5128.21(不能减6000,因为6000是含税,要化成不含税)=2871.79元,税率是17%,所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2871.79*17%=488.20元.但在税法当中是不采用这种算法的,在此是为了让你对增值部分有个更直观的理解,才这样举例的,税法上正确的算法如下: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360-871.79=488.21元备注:两种方法算出的结果相差0.01元(488.21-488.20)是购进时6000元为含税金额化为不含税时之差,为正常情况,实践中按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计算即可)企业要自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呢?具体如下:(1)从事货物生产式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3)会计核算健全。指能准确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4)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如果你公司的工业制造企业,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要达到100万元以上;如果你公司是商业企业,年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要达到180万元以上,才可能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是最重要的条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上述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贵司主要经营煤炭的商业流通,应依据上述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煤炭销售收入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的核算方法: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不可以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核算

6,增值税到底是怎么算的啊

增值税的计算要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如下:1、一般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基本示例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进项税额=1700元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应纳税额=3400-1700=1700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简单地说,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所购销的货物其实都是含税的货款。因此在计算收入时都要把增值税剔除,即:价税合计/1.17=不含税价款, (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不含税价款*17%=增值税 (销项税或进项税) (购入时是进项税,销售时是销项税)比如,购入10000,销售15000,计算应交增值税是多少?购入:10000/1.17=不含税货款8547.01 8547.01*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销售:15000/1.17=不含税销售额12820.5112820.51*17%=增值税(销项税)2179.49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79.49-进项税1452.99=726.5如果按你所说货款减去税金,即不含税价款。比如进货,就是用:含税价10000-进项税1452.99=不含税价款8547.01.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价税合计10000/1.17*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时,虽然不分开进项税,但是也是含税的。只是因为规模小,国家规定不让抵扣进项税。因此要将价税合计全部记入存货。比如上例中购入10000,全部记到存货成本中,不剔除增值税,因为国家不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销售时,按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即:价税合计/1.03=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应交增值税。比如上例中销售15000。即:15000/1.03=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3%=应交增值税436.89
简单地说,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所购销的货物其实都是含税的货款。因此在计算收入时都要把增值税剔除,即:价税合计/1.17=不含税价款, (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不含税价款*17%=增值税 (销项税或进项税) (购入时是进项税,销售时是销项税)比如,购入10000,销售15000,计算应交增值税是多少?购入:10000/1.17=不含税货款8547.01 8547.01*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销售:15000/1.17=不含税销售额12820.5112820.51*17%=增值税(销项税)2179.49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79.49-进项税1452.99=726.5如果按你所说货款减去税金,即不含税价款。比如进货,就是用:含税价10000-进项税1452.99=不含税价款8547.01.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价税合计10000/1.17*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时,虽然不分开进项税,但是也是含税的。只是因为规模小,国家规定不让抵扣进项税。因此要将价税合计全部记入存货。比如上例中购入10000,全部记到存货成本中,不剔除增值税,因为国家不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销售时,按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即:价税合计/1.03=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应交增值税。比如上例中销售15000。即:15000/1.03=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3%=应交增值税436.89

7,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举例说明如下: B企业从A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100元(不含税),则B企业应该支付给A企业117元(含税)(货物价值100元及增值税100X17%=17),此时A实得100元,另17元交给了税务局。 然后B企业经过加工后以200元(不含税)卖给C企业,此时C企业应付给B企业234元(含税)(货物价值200加上增值税200X17%=34)。此时套用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17(A企业已交)=17(B企业在将货物卖给C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退税计算方法 继续套用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额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 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 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5%=30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局的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实际得到45-17=28(<30),结果不同了,少收入2元,这两元其实就是最后一道环节产生增值(300-200=100)后的不予抵扣额=100X(17%-15%)=2。 所以无论实行“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所得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先征后退”的缺点在于企业要先交纳增值税,而且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把所有的增值税退回,而“免,抵,退”则可以每个月从内销应缴税额中扣除,不存在退不回来和挤占流动资金的问题。 增值税是销项减进项税额计算缴纳的,所得税是根据你企业月(季、年)末的利润额计算缴纳的,你现在所说的数据只能计算增值税,计算不了所得税。 应缴纳的增值税=15000/1.17*17%-14000/1.17*17%=2179.45-2034.19=145.62元 假设:利用你提供的数据,反推利润额,同样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 进货成本:14000/1.17=11965.81 销售收入:15000/1.17=12820.51 当期实现的利润额=12820.51-11965.81=854.70 应缴纳的所得税=854.70*25%=213.68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增值税按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两种,小规模税率3%,一般纳税额人17% 但可以抵扣进项17%,交税也在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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