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怎么做账,单位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入账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09-17 01:51:30
1,单位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该如何入账
计入管理费用,允许税前扣除,可以设置一个类似“安置费”或“离职补偿费”之类的子科目。
2,购买土地向个人支付的补偿金如何账务处理
购买土地向个人支付的补偿金可以入土地成本----土地补偿金科目。一般可以作为政府补助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资金归企业支配
3,公司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的该如何做账
辞退员工补偿金的帐务处理如下:(1)提取时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或应付工资)(2)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或应付工资)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4,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补偿金如何入账
文件规定,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二条规定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因此上述补偿金可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5,给工人工伤补偿金如何入账怎样做分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等。福利部门主要包括: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但是我要说明的是,如果该工人实际发生的医药费肯定是要入福利费得,以及外地就医的路费也是福利费。主要是你说的是赔偿款,不是实际就医发生的费用,所以应当入营业外支出。
6,离职补偿金如何入账有什么税收优惠的规定
1、计提员工离职补偿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支付离职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一次性离职补偿金少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没有优惠,只是所得税税前全额抵扣,和他工资相同科目,应发薪酬下另设一个离职补偿
7,我公司支付给对方的拆迁补偿金怎么做账
你是说你公司收到政府补偿款,然后由你单位支付给受益人吗?如果说是,那么收到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做相反分录。 追问: 不是公司,就是政府这方面呀,要怎么做账,是政府自己来付没有拨给公司让公司付的 回答: 这也是属于在其他应付款里核算。因为这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应付项目,并不是常有的。 追问: 不是的,因为我们这个是专门来做这些的项目部啊,所以算是专门负责的会计要做的账啊,按企业的话来说就是正常业务 回答: 这样说吧,你们只不过是代发机构,这笔款项根本不属于你们部门的收入,你们的工资也不能从中扣取,那么这些款不属于其他应付款难道你觉得是属于主营业务收入不成?其他应付款的核算范围是:经营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我个人认为这些款项是代收代付的,应该归到这个科目核算。 追问: 是这样子的:我们是向群众借款,那我应该记入长期借款对吧。然后我们将这些借款拿来发放房屋拆迁补偿款,因为我们领导上面还没有拨款。现在不可能拿长期借款来抵扣,但是我觉得要记入其他应付款的话也不合适,有没有更好的科目可以记呢?因为我们这个是非营利机构,所以我觉得不应该记入负债类的,不然到时候就一直挂在账上了 回答: 你借款只是你的筹资渠道,借入时就是入银行存款,贷长期借款了。那么用这个科目来支付有什么问题吗?等你收到拔款时你的借款就清掉了,也是资产和负债一增一减。 追问: 不是吧,借的钱也不会刚刚好发拆迁补偿款啊,而且长期借款是有利息的,是到时候还款的时候才冲的,现在就用长期借款冲的话意思就不一样了,相当于还款了吧。到时候还款的时候要怎么办呢,就变成又多了长期借款,变成别人向我们借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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