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发票的丢失该怎样补回

你拿着这份发票的记账联,去你单位的所辖税务局,填一份发票丢失说明书,盖你们单位的公章,证明是你方已开具交税(一示三份)税务留一份,二份给你.你给对方单位寄去一份,自己留一份,同事把发票给对方复印,对方可凭证明及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去他的税务局认证(你的发票复印件一定要印清楚了)
是的

关于发票的丢失该怎样补回

2,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普通发票丢失了,可以让开具发票的公司拿原件复印一份,到双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发票丢了怎么补办

3,发票丢了

一、纳税人应到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一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丢失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未按规定保管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因此,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大,具体处罚多少,在10000元以内主管地税有权确定。
餐饮发票随便找一些来代替就可以了啊,定额发票的最好咯,要是没有定额的可以用自己吃饭的发票顶,但是要开公司名义的发票,个人的是不可以报的。如果实在弄不到,就随便找家餐厅,跟他说你要开张发票,然后把税钱给他们也是可以的。总而言之不要着急,不是大事~安心~

发票丢了

4,增值税发票掉了有什么办法补救

你在掉了第一时间就要办理处理事宜. 掉了对方的发票,规范的说:就是你这个购货方遗失了对方开票单位开具给你的抵扣联或发票联. 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备注: 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5,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登报挂失,找税务机关开具复印件
遗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开过了吗?如果是从税务局领取未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登报申明作废,那是开票方的事情,与你无关。如果是开过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发票寄丢了怎么办

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2.交给客户入账;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不办办法:1.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要到税务部门备案,并且,还要让丢失发票方开据相应的证明,然后才能到税务部门申请重开,否则,不但对客户会造成税票损失还会影响客户以后的合作意向。 也可以把自己的发票留存联复印后再盖个发票专用章交于对方入帐的。如果是本月可以把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地税管理没有国税严,一般没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由于在寄出的途中丢失了,应当属于丢失前未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购买方(客户)凭销售方(贵公司)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贵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客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7,已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办

已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需要销售方去税务局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网上电子税务局也可以在线申请,购买方凭《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抵扣、入账。
如果对方在没有做销项税申报的情况下,你可以向销方说明情况并请求对方此张发票作废并重新开一张新的发票,如果对方已经申报了销项税,只能要求对方将丢失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你的记账依据了。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超过三个月的,则不可以通过认证。因此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咨询,是否可以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发票声明,将原发票作废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当然那样做是有部分罚款的。 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缴纳“挂失登报费”。 2、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补开发票是不可能的,只能去开票单位,把他们的记账联复印一份,作为证明,证明有开过这张发票。给你单位会计,做记账的附件。
只有和商家商量是否可以补开,如果不行就没有办法了。增值税发票一般都是不能随便开的,商家一般也不太愿意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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