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后跨区预缴增值税的附加税如何缴纳是在服务发生地缴纳

跨区预缴增值税的附加税,按照实际交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率计算,在服务地(也就是预缴增值税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交纳。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营改增后跨区预缴增值税的附加税如何缴纳是在服务发生地缴纳

2,关于跨地区涉税事项之前的外经证有几个问题

关于跨地区涉税事项(之前的外经证)有几个问题,可询问税局。预缴税款,不是按照外经证开具的金额作为应纳税额。是按实际交货金额预缴。如是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则是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缴。
根据外经证预缴税款,合并的外经证,可以在开票的时候,分次抵扣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赠卫八处士(杜甫)

关于跨地区涉税事项之前的外经证有几个问题

3,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规定,按照“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应在项目所在地按月或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特殊情况如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每个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你还是根据自己公司的情况,打电话咨询一下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

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经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4,跨市经营的建筑行业企业所得税该怎么申报

依据国税发〔200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判定如何申报缴税。
你好!按现行纳税原则,企业所得税应该在企业所在地缴纳。打字不易,采纳哦!
在企业属地申报
合并报表,在企业属地申报

5,跨地区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订)第八条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谁支付所得就由谁来代扣代缴。如果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还得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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