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税源登记怎么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流程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2-12-25 22: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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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流程
法律分析: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办理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经营地的国税机关于事项办结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一条 国家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档案数字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利用。
2,跨第2年2个月的税源登记怎么报
先去当地税务局提交材料。跨区域税源登记流程:1、申请人到区行政中心地方税务局窗口提交材料。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材料中的错误能够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受理。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办结、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4、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和依据,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区地方税务局应当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具体操作步骤
法律分析:常规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新建项目(该事项内容包括完成本市跨区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报告);(2)预缴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3)申报结果查询;(4)税款缴纳;(5)打印完税凭证;(6)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7)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怎么做
纳税人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包含三大步骤: 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并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由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纳税人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3、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 税总发〔2017〕103号 )。
5,如何跨区域税源登记操作
跨区域税源登记需要到地税局办理。跨区域税源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区政务中心地税局窗口提交材料。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合格后受理。3、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办结并开具《税务事项通知书》。4、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和依据,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区地税局依法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扩展资料跨区域税源登记办理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3、土地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注:如未办理房产证明可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参考资料来源:金牛区人民政府--纳税人跨区税源登记
6,跨区域税源登记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跨区域登记怎么在网上缴税
跨区域税源登记需要到地税局办理。跨区域税源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区政务中心地税局窗口提交材料。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合格后受理。3、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办结并开具《税务事项通知书》。4、对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和依据,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区地税局依法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拓展资料一、跨区税源登记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管辖范围之外发生取得房屋、土地财产产权的应税行为,或取得房屋租赁收入的应税行为,需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为确认其纳税身份而到房屋、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信息登记的业务活动.二、跨区税源登记是指一个企业需要到外县市经营业务,为了省去每次都需要开具"外管证"的麻烦,上一级税务部门给办理的,可以在注册地以外的县市申报纳税的手续.申请条件:从事经营活动单位纳税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报办理跨区税源登记事宜.三、动态税源的发展变化决定税收收入计划的增量或减量。因此,对动态税源户的管理,不能淡然处之。动态税源管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新开业户的税源管理。2.停业、歇业、倒闭户的税源管理。3.改组、合并、兼并、转产户的税源管理。4.跨地区经营户的税源管理。5.流动性税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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