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2019新规如何规定个税连续缴纳五年的

这个问题应该是这样的,只要您单位财务人员申报个税了,即使个税是零,也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当月有收入就可以,达不到交个税的收入没有问题,如果当月没有收入,个税申报是零的话,那就不好说了。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北京2019新规如何规定个税连续缴纳五年的

2,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是多少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是多少

3,北京购车摇号资格的五年是怎么计算的

社保需要满60个月(5年),也是就是说13年4月申请,需要满足08年4月至13年3月连续缴纳社保申请审核不通过对之后的申请不会有任何影响,主要条件一满足就可以通过审核参加摇号了
申请车牌的资格

北京购车摇号资格的五年是怎么计算的

4,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失效后是否不能免税

是。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期满申请复审的,应在期满后次年的1月1日至2月28日提出申请,逾期需到下一年度再进行申请。2022年尚未认定免税资格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暂不能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政策;2022年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后,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该优惠政策。

5,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是多少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已认定的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在以下情况下会被取消认定资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的规定,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二)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有逃避缴纳税款或帮助他人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  (四)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  (五)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  (六)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处罚的。  因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因上述规定的除第(一)项以外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在五年内不再受理该组织的认定申请。

6,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应该由财政哪个部门负责

申请受理机关1.经本市市级(含市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的,应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管的,应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经本市区(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的,应向所在区(县)国家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管的,应向所在区(县)地方税务局提出免税资格申请。2.非营利组织申请免税资格的申请资料一律交至本组织企业所得税主管国、地税税务机关。

7,有关企业的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民营企业的发展是越来越艰难,有人说是因为融资难,有人说是因为成本越来越高,还有人说是因为竞争太过激烈。其实,这些都不属于问题的实质,民营企业真正的症结是——“公司化运作”程度过低。联创世纪集团董事长朱栩先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中国企业,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任何一家公司都是一个组织。而我们现在的主要目标客户群是比较众多的中国中小型成长型企业,这些企业其实是非常活跃的一个组织,在我国的整体企业总数中应该占有97%以上,也就是说,在中国的企业经济元素中,成长型企业的产值未必如大型企业那么多,但是他们的数量庞大,从数量的角度讲,成长型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组织中非常活跃也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就目前形式来看,中国民营企业还存在着诸多挑战。有很多的数据在谈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年,最近大家也能够看到在温州地区大量的企业倒闭也好,或者很多的企业资金链出现各种问题也好,在这样的过程中,其实温州大量中小型企业倒闭的现象只是全国民营企业的一部分缩影而已。那么这里面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除了一些宏观的经济原因之外,我想,在企业的微观经营管理当中也一定是发生了很多问题。那么,假如我们买一部手机,买一块电池,再简单的包装都会附有相应的说明书,更不用说一些药品等物品,所以我们任何一样东西,只要是商品类都会配有一个说明书,但是对于我们的老板来说,最为重要的企业经营行为恰恰是没有说明书的。虽然市面上有很多高校会开设类似MBA的课程,但一般都是泛泛的专业知识讲解,它们并不能切实的解决企业真实存在的问题。我认为,现在企业最应该做的其实是回归到企业的本质,就是企业到底应该怎么做,作为一个由自己创造,但是又要借助更多优秀人才和团队共同形成合力,共同完成目标的一种行为,我们应该怎样让它变得更高效,这才是老板最该思考的问题,同时,对于这些问题的思考,也正是企业公司化运作的雏形。”正如朱栩董事长所说,注册一个公司只需要几千块钱就可以了,倘若是为赚点钱只需要创业者努力也是可以实现的,但真正要带领一个团队持续赚钱并实现宏伟的目标就必须要进行规范的公司化运作系统建设。
非营利组织是要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的,否则不予办理免税。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参考一下。建议抓紧和当地地税局联系、办理你单位“非营利组织认定证书”,否则交税就亏了。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国税发[2010]2号  颁布时间:2010-1-5发文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原则上每年二次,即上、下半年各一次。经省级(含省级,下同)以上、设区市级、县(市、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应于每年的2月底和10月底前向其所在省级、设区市级、县(市、区)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报送规定的相关资料。各级税务、财政部门按上述权限对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于每年4月底前和12月底前发文予以公布。  二、经认定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其取得的收入如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则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未经税务、财政部门认定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其取得的任何收入均不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年一月五日

8,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认定,须同时满足9项条件。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法律依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9,非营利组织需要每年做减免税备案吗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优惠资格的规定办理 提问 非营利组织 每年需要做减免税备案吗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 纳税年度 的,进行一次性审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免税。所以同一减免税事项超过一个年度的,只需备案一次。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告。 非营利组织机构是减免税的,是符合减免税的,但是就是您还是需要按照规定每年做备案的的 提问 这个是税局给通知做,还是自己知道每年主动申请? 回答 您需要主动申请的 这边也是建议您进行主动申请的 如果税务机关通知给您的情况下,可能就是一个您没有进行主动的申请,时间上可能就是迟到了,所以税务局才会给您发一通知 提问 如果没有主动申请,是不是所得税就不能减免?那么所得税需要补交以前减免的吗? 回答 当然不会不给您减免,只不过是可能会有一定的罚款,所以这边呢,建议您赶紧积极的进行备案申请 根据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提问 我们是非营利性机构,专管员刚说之前只做了16年的备案,17—20年都没有,我想问下,这个备案具体还能补吗?还是怎么操作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一减免税事项超过一个年度的,只需备案一次。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话需要进行再次报告备案的。 按照您说的这种情况,您是不需要再备案了 增值税减免政策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所得税减免是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备案就是指存档备查。相对于"审批"来讲,就是说这些事项你需要让税务部门知道但不需其批准同意的事项如果文件写的是审批那需要税务部门批准后你才可执行 1、增值税减免税备案需要资料有:(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2)各项优惠政策行政部门的批准核发的证明,或检测合格报告,或执行标准、或生产许可,或卫生合格、环境评价和劳务合同等相关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具体规定(办税指南),详见《全国纳税服务规范》。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18条 

10,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流程和资料有哪些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关问题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家税务局、税务局新疆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华民共企业所税》(简称《企业所税》)第二十六条及《华民共企业所税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关问题明确:、依据本通知认定符合条件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满足条件:()依照家关律规设立或登记事业单位、社团体、基金、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场所及财政部、家税务总局认定其组织;(二)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三)取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关、合理支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用于配包括合理工资薪金支;(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组织并向社公告;(六)投入投入该组织财产保留或者享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指除各级民政府及其部门外、自其组织;(七)工作员工资福利支控制规定比例内变相配该组织财产其:工作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超度税务登记所均工资水平两倍工作员福利按照家关规定执行;(八)除新设立或登记事业单位、社团体、基金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团体、基金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度检查结论合格;(九)取应纳税收入及其关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关本、费用、损失别核算二、经省级(含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应向其所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相关材料;经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别向其所市()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相关材料财政、税务部门按照述管理权限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公布三、申请享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需报送材料:()申请报告;(二)事业单位、社团体、基金、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章程或宗教场所管理制度;(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五)申请前度资金源及使用情况、公益非营利明细情况;(六)具资质介机构鉴证申请前计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七)登记管理机关具事业单位、社团体、基金、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度度检查结论;(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其材料四、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效期五非营利组织应期满前三月内提复审申请提复审申请或复审合格其享受免税优惠资格期自失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申请免税优惠资格规定办理五、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华民共税收征收管理》(简称《税收征管》)及《华民共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取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免税条件发变化应自发变化起十五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再符合免税条件应依履行纳税义务;未依纳税主管税务机关应予追缴取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注销剩余财产处置违反本通知第条第五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应纳企业所税款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非营利组织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企业所税》及其《实施条例》关规定免税条件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税;符合免税条件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税主管税务机关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程发现非营利组织再具备本通知规定免税条件应及报告核准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财政、税务部门由其进行复核核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财政、税务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管理权限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取消其享受免税优惠资格六、已认定享受免税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述情况应取消其资格:()事业单位、社团体、基金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逾期未参加检或度检查结论合格;(二)申请认定程提供虚假信息;(三)逃避缴纳税款或帮助逃避缴纳税款行;(四)通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服务变相转移、隐匿、配该组织财产;(五)违反《税收征管》及其《实施细则》受税务机关处罚;(六)受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述第()项规定情形取消免税优惠资格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内再受理该组织认定申请;述规定除第()项外其情形取消免税优惠资格非营利组织财政、税务部门五内再受理该组织认定申请七、本通知自20131月1起执行《财政部 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关问题通知》(财税〔2009〕123号)同废止财政部家税务总局20141月29[1

11,到财政部税政司如何办理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一、事项名称经市级、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政策依据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待遇及资格认定的规定包括: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2.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4〕35号);3.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0〕24号);4.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4号)。三、经认定的非盈利组织免税待遇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经认定后,其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四、申请条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复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该非营利组织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正常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得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公布的省统计部门所统计数据,广州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7,425元,折合年平均工资为89,100元),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五、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机构市级和区级的财政部门分别会同本级的国、地税部门组成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财政部门。六、认定申请的办理时限和办理地点1.办理申请时限:各级认定机构每年对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一次认定审核。当年度免税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次年1月1日~2月28日。如非营利组织需办理2017年度免税资格认定申请的,可在 2018 年1月1日~2月28日期间进行办理。以此类推。2.办理申请地点:凡经市级、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应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请申请单位到所在区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办事窗口办理。七、复审申请的办理时限和办理地点1.免税资格的有效期:非营利组织经认定取得免税资格后,其免税资格从取得的当年度起5年内有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满后,应按规定向认定机构申请免税资格的复审。2.办理复审时限: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如具有201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其免税资格于2017年12月31日期满,如须继续享受免税优惠,则应在2017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办理免税资格的复审申请。以此类推。3.办理申请地点:凡经市级、区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申请免税资格复审的,应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复审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办理免税资格复审申请。请复审申请单位到所在区的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办事窗口办理。八、办理材料申请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1.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须填报《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年度免税资格申请表》一式五份,申请复审的非营利组织,须填报《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复审申请表》一式五份;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5.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当年设立的非营利组织报送当年度情况;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内容应包含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纳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的情况。当年度设立的非营利组织报送当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7.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按规定期限公示的年度报告;申请年度当年设立的非营利组织无须提供;8.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报送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您为我们点赞及关注我们,谢谢。

文章TAG:北京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5年是怎么算北京  非营利  非营利组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