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申报检查怎么写

按内容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

税务申报检查怎么写

2,如何理解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纳税人每月按规定申报纳税(月报为每月的前10天,季报为每季度的前15天,遇节假日顺延),如该征收期未能按时申报,税务局会通知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税务内部称为催报,(一般由税管员负责电话联系、实地查找)即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如何理解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3,县税务局通知建筑税纳税的有关事项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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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县税务局通知建筑税纳税的有关事项用公告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符合税法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一)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二)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三)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  (五)税收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第三条 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第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境外已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准予按照有关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第五条 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七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帐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七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帐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由各地税务机关依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征收方式。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担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纳税;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如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三十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所得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六条 纳税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用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纳税。邮寄申报纳税的,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纳税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第七条 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八条 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分别不同应纳税所得项目,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必须按税务机关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第九条 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收入和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纳税人必须据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第十条 税务机关应对自行申报纳税人建立纳税档案,并经常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第十一条 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纳税,任何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税务机关为检举者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十二条 纳税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偷税抗税的,依照征管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各自征收管理范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1995年5月1日起执行。

5,我是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的请问我申报增值税时该怎样填写

你要看税务局给你核定了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没得,没核定就不用申报,核定了就要注册电子税务局在网上申报就可以了。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最好说明每行数字的来源与计算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政策规定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调整事项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印发,以下简称《申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调整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见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见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见附件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见附件4,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表四)》废止。 2.删除《申报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3项中"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 3.《申报办法》第六条调整为"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表头说明调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及其填表说明 1.第1、8、15栏均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 2.第2、9栏"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再填写。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及其填表说明 1.第1-3、22-26、35栏均包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 2.第5、28栏项目名称调整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辅导期纳税人第5栏填写本月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第28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第6、29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4.第8、31栏项目名称调整为"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辅导期纳税人第8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份数、金额、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第31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数据。 5. 第11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其"税额"栏填写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6.自2009年5月1日起,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不再填写。 7.第9栏"6%征收率"及第10栏"4%征收率"不再填写。 8.第15栏项目名称调整为"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填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转出的进项税额。 9.第21栏增加为"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中"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10.自2009年5月1日起,第30栏"废旧物资发票"不再填写。 11.第32栏"6%征收率"及第33栏"4%征收率"不再填写。 1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所称的"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均包括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13.填表说明第四条第3款"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调整填写为前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该项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数据相等。 14.填表说明第六条第1款"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调整填写为前期认证相符,但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结存至本期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辅导期纳税人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初余额数。该项应与上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栏数据相等。 15.填表说明第六条第2款 "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调整填写为本期认证相符,但因按照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外贸企业购进供出口的货物。辅导期纳税人填写本月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 16.填表说明第六条第2款 "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调整填写为截至本期期末,按照税法规定仍暂不予抵扣及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且已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辅导期纳税人填写已认证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月末余额数。 17.填表说明第六条第4款调整为"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填写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而只能作为出口退税凭证或应列入成本、资产等项目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括外贸出口企业用于出口而采购货物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18.填表说明第七条中"代扣代缴税额"项指标的填写依据,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的调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所附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按以下要求填写: (一)《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本月数"调整为"本期数"。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表说明中涉及"本月数"的均改为"本期数"。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4、5栏不再填写,其对应的填表说明一并取消。 调整后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见附件5。 三、纳税人在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现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自2009年2月1日启用。 附件: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7,200元以上才给开发票这个通知怎么写

没看懂什么意思?
通知因为。。。。原因,200元以上才给开发票,请各部门注意!部门,生效日期

8,纳税人纳税申报审核意见书怎么写

这个应该是由税务局填写的,要去国税大厅。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纳税人报送的有关资料后10日内进行核实并做出审核意见,填写《纳税人资料审核意见书》(附件3),对符合核定征收的转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程序进行鉴定。

9,包头地区地税小规模纳税如何申报

一般有上门申报、网络申报,具体的申报方式要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上门申报就填纳税申报表到税务局的服务大厅去报,电话和网络申报就你直接在电话或网上按要求报,然后将申报表送给管理员。http://wenku.baidu.com/view/7b837428e2bd960590c67771.htmlhttp://wenku.baidu.com/view/ebd84b2acfc789eb172dc8dc.html

10,企业所得税申报怎样用好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及相关解读。根据公告规定,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对象是全国所有采取查账征收,且通过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这一举措说明税务机关将更加重视对企业所得税风险的申报前提示,可以为从事汇算清缴工作的纳税人提供很大便利。但纳税人需要注意详细分析风险提示的有关流程,以便更好的享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一、接受风险提示服务需要先上传相关信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首先采集纳税人的财务数据、税收优惠事项等有关信息,纳税人应当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二、纳税人有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的选择权。在互联网上填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后,如果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功能,系统就会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系统将风险提示信息反馈给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不选择,系统不会主动提示。三、纳税人对系统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可以选择修改,也可以选择忽视。申报系统只提示风险,不会强行阻碍申报,纳税人获得风险提示信息后应当对有关风险点进行审核,如果审核发现确有问题应当立即修改;如果发现相关数据核算清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不做修改。但因为保留这类风险可能受到税务机关关注,进而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企业需要注意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备陈述申辩使用。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网络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因此,纳税人选择“申报”要慎之又慎,需要实现对系统提示的全部风险点逐一排查,作出修改或保留的结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之后再上传申报信息。如果上传申报信息后又有需要修改的事项,只能到办税服务厅人工修改,影响工作效率。需要注意,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所提示的风险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因此纳税人一切申报数据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既不能对风险提示置之不理,不作核实,也不能盲目按照风险提示的要求扭曲事实,随意修改,以致发生虚假申报,造成新的税收风险。
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使用“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选择与否不会影响纳税人正常申报。建议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使用此项功能。软件主界面右面会不时出现可浏览的服务热点解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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