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外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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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外经证

2,外经证的缴销时间

外经证的缴销期限是有效期届满10日内。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1、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2、对逾期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3、对未在经营地足额完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外经证的缴销时间

3,外经证的缴销

(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1、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2、对逾期(超过半年)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3、对未在经营地足额完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外经证的缴销

4,外出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缴销手续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有效期满,但经营活动尚未结束需继续经营的,应回原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原证明,同时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2、外出经营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有效期届满10日内持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返回主管税务机关缴销。二、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确认企业的身份,二是加强所在地与经营地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目的是加强对税收主要是流转税的管理。

5,什么是外经证开具依据是什么

外出经营许可证是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环节的部门受理纳税人填写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外经证所需材料:1、合同原件。2、合同复印件(连同划过的印花税一同复印)。3、在税务大厅填一张申请表。4、公章(申请表和合同复印件上要加盖公章)。5、安装类工程合同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如果没有中标通知书要求业主方开出情况说明。(如果是购销类合同不需要此项,但是我们基本开安装类)。《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1、需要注意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2、对逾期(超过半年)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3、对未在经营地足额完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6,外经证注销流程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 1、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 2、点击右上角登陆 3、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 4、点击全部功能 5、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6、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7、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 8、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7,外经证要核销吗

法律分析:要的。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以深圳市为例):1、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2、点击右上角登陆。3、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4、点击全部功能。5、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6、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7、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8、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经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8,外经证核销流程

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如下:1、登陆国税网址;2、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3、点击右上角登陆;4、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还可通过忘记密码来重设密码;5、点击全部功能;6、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7、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8、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9、上传附报资料,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10、预览提交后,选择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业务即可办理完成,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可返回主页点击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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