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师在培训过程中发现学员不配合怎么办

我觉得学员不配合有可能是培训师在前面的课程设置中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建议还是多去学习一下吧,呵呵,建议您找国际职业培训师行业协会,很不错的,是专业的培训师培训的黄埔军校,上面有丰富的培训材料和最新管理咨询,你可以上去和大家共同交流下,网址是 www. ipts.cn。

培训师在培训过程中发现学员不配合怎么办

2,询证函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法院向有关单位或部门调查取证对方不配合的话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询证函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3,公司已搬迁 原国税未注销 被函调 怎么办

配合调查,如实反映情况。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是纳税人的义务。鉴于去原地税务机关补办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公司已搬迁 原国税未注销 被函调 怎么办

4,企业财务人员不配合税务检查会有什么样的处罚措施

《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三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调档函原单位可以拒绝不配合调档吗

法律分析:原单位必须配合调档,不可以拒绝。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开具调档函,对劳动者的档案进行转移,用人单位不配合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让劳动者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6,关于国税函调后退税问题

1、无论厂家是否有不良记录还是贸易公司故意忽悠。总之贸易公司是不想帮您退税了。2、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希望被函调,有时候一次函调会牵扯出其他坏账来。 有些公司就是因为函调而垮掉的。3、中国偷税漏税骗税的公司太多,大部分公司多多少少有些问题的。 楼主无需说什么,要么另寻能退税的公司,要么继续合作不退税。
想问什么问题?

7,询证函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如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获取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如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替代审计程序应能提供与函证同样效果的审计证据。如识别出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且认为积极式函证是必要程序,则下列情况下,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所需要的审计证据:(1)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外部获得;(2)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

8,纳税人拒不配合税务检查又不提供涉税资料其购进的货物是否可以

纳税人拒不配合税务检查、又不提供涉税资料的,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的销售进行核定,这是《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的。核定有很多种方法,比如用以前的经营推算、同行业推算、成本推算、利润率推算等等。
abcd 对于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依法为其保密。除下列情形外, 不得向外部门、社会公众或个人提供: (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 (二)法定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 (三)纳税人自身查询的信息; (四)经纳税人同意公开的信息。

9,公安机关出具调取证据通知书后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公安局依法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般情况下,公安局管获取证据不叫调取证据而应该叫侦查。主要通过一系列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获得证据 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

10,如果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如何处理

民不与官斗,虽然这句话带有奴性思维,不好听,但是中国的现状还确实要求你这样,不然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虽然在税法上,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等的,企业有的更多的是义务,执法机关拥有更多的是权利。 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机关,则税务机关根据税法有行政权利如下: 1.税务管理权。  2.税收征收权。  3.税务检查权。包括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发票使用和其他纳税情况、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进行查验登记等;  4.税务违法处理权。包括有权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税收行政立法权。  6.代位权和撤销权。 看到没,即使走司法渠道,税务机关人家也是有法可依,而纳税人拥有的权利是按期足额纳税(真想不容这算哪门子权利),所以不配合的结果是不需要你配合,你还得乖乖按期足额纳税,很可能带来以后税务机关的特别“关照”发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追问

11,下属不配合怎么办

一是分析不配合的原因;是政策制度问题?还是关爱职工不到位问题?还是职工能力素质问题?等二是按照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得出确切的问题关键性原因;三按照问题性质制定改进措施。如果是自己的管理水平能力的话加大学习改进力度,如果是制度规章问题制定规章和向上级请示汇报解决;四是优化自己与 上级和下级的协调沟通方法和力度;团结一切才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自己看着办不用别人擦屁股
现实中的问题,从现实中找解决办法。根本的是从你这里想办法,而不要从下属那里想办法。几点建议:1.保持与总经理的亲密关系,经常汇报、请示,但只讲工作不要讲下属不配合的事情,靠领导信任树立权威;2.抓紧熟悉单位情况,有时候可以利用你的助理身份,从其他部门要一些基础信息,熟悉情况你才可能为领导当好助手;3.多研究一些问题,领导关于加强执行力、完善规章制度方面的要求,要深入研究老总想解决什么问题,吃准上情,找准问题,拿出措施;4.不耻下问在这个时候不要用,工作的事情诸如工资规定什么的不要问他,只要你留心,这个事情很快会在工作中了解;5.单独的书本学习,对你帮助不大,一定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干一件事成一件事,干一件事提高一步;6.学会放权,交接什么的大可不必,一些事情放给下属做,一些事情自己亲自上,但是要分清什么是关键(好像你上面讲的都不是关键);7.无论如何,不可以在领导或其它同事那里抱怨下属不配合,既然是一个新单位,你又是助理,要明白自己的位置。另外,你才来半个月,不要急。工作顺利!
树立威信,一定要让人觉得你是有能力信得过的人,这样大家才会听你的,磨合还是需要时间的,抓住展现自己的机会,一定不能费力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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