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备注栏写错怎么办

法律分析:发票备注栏写错可以重开或者咨询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发票备注栏写错怎么办

2,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忘记写了怎么办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备注的话,认证方面问题不大,你可以自己利用针式打印机,调整好位置,补打上去,或者是选择作废原发票,重新开一张,后面这种方法是比较合适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选择作废原发票,重新开一张,这个是可以的, 更多2条 

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忘记写了怎么办

3,开专业发票的时候忘填备注了怎么补救

开专业发票的时候,备注栏忘记填写,有以下几种补救方式:1、手写补充对于一些项目,备注栏只是作为一个说明补充,因此可以不用打印体。但是手写有时候会发生篡改等的情况,因此一般手写备注也有不被认可的情况,一般不建议用,不到万不得已不用。2、补充打印设备允许的话,有一些打印机是可以补充打印的,例如针式打印机,这时候只要补充填写并对好位置打印出来就可以了。3、重新开具这个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条件允许的时候比较建议。把已经开具的发票作废或者冲销掉,然后重新开具一张,补上备注内容即可。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注意事项:1、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2、报销要及时,发票时间尽量不要跨年,否则不能税前扣除。3、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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