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工作者

纳税服务就是税务工作者的职业

怎样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工作者

2,税务管理应注重哪些方面

企业不仅要懂得如何利用筹划赢取利润,更要懂得如何利用筹划合理避税,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不仅是要懂得如何利用信息化工具筹划企业经营活动、更知道筹划企业成长未来,不同纬度的筹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纳税意识的增强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航天信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企业税务会计软件引领者”,推出的整合“企业税务会计处理系统”的“懂税的ERP”产品系列,这已经成为了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的重点应用。
方便企业领导提前评估风险,节约开支,并影响决策
纳税筹划很关键

税务管理应注重哪些方面

3,如何做好税收法规工作

按照今年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入推行依法治税,加强政策研究,推进税收改革,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是前提。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也要狠抓基础管理和建设,将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引向科学化、精细化。一是要抓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深入推行,二是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三是修订重大案件审理办法,四是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五是全面落实好审计决定。  一是要研究制定支持中部崛起、促进金融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政策;对调整完善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农产品经营的税收政策抓紧进行调查研究;对现行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进行评估和调研,研究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二是要继续做好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做好2010年税制改革总体规划的调整。四是要继续做好2010年税制改革方案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增值税改革试点、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有关准备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入做好涉农税收改革、消费税改革、房地产税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五是要精心做好宏观税收政策调研工作。六是要妥善做好WTO后过渡期税务部门应对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如何做好税收法规工作

4,如何才能专业规范的把企业财税工作做好

做一名优秀的财税会计,做好以下几点:1、负责一个企业的税务,首非常清楚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我要求你的回答的要和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一模一样。搞财税工作,最重要的是细心,连经营什么就点要求都做不到,那还能要求什么?2、你要有足够的税务知识。中国税法条目繁多,内容复杂。不要求自己全部都懂得、记得,只要求自己熟知自已企业会涉及到的所有税收规定。要熟知你经营范围各类产品的税率、税负率、毛利率,正确熟练掌握税收政策改变后账务处理的衔接技巧。3、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光懂税务而不懂财务就想搞好一个企业的税务工作,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就想税务人员一样,不懂财务怎么能稽查企业的帐呢?不要求自己是注会或会计师,但起码对本企业常遇到的会计处理能够做到信手拈来。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企业在税务风险来临之前逃离危险。因为所有业务的处理最终会在帐务中显示出来,所以,会计凭证填写的合规合法就非常重要了。4、 具有敏感性和灵活性。能够从新闻或消息中发现税收政策的变动将会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从而及时做出有利于企业的行为。能够从日常的阅读或学习中发现对企业有利或相关的处理,使企业从中获利。每天要看新闻,特别是经济频道,掌握国家经济形势很重要。还要掌握本企业的每年的奋斗目标和领导每个时期的意图,掌握企业各部门的工作流程,随时调整税收预测,给领导提示节税环节。灵活掌握公司的纳税情况,达到节税。5、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你是和税务局的同志打交道,在很多时候,和税务局的同志沟通使其理解你们企业的处理是合规合法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因为各地税务机关甚至每个人都会对中国税法产生不一样的理解,如何让对方理解企业的行为是不违法是合理的?如何和税务局保持一个较好的税企业关系,企业税务人员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所以,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对于经常和税务局打交道的你来说也是至关重的。6、保持谦虚低调,不要认为自己企业是当地数一数二的NB企业,不要因为是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就在和税务局打交道时,总觉得高人一筹。和人交往,保持平和、谦虚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和税务局这种实权部门,更应如此!越是大企业、反而越应谦虚,越有注会和注税师证你约要谦虚。因为这样,你办事时,效果反而会更好。当然,是谦虚而不是谦卑!保持好这个度,才能在做好事情的同时,让对方对自己还保有一份应有认可。
税法

5,如何做好地税全局性纳税服务工作

(供稿:地区地税局哈德斯)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构建纳税服务组织体系。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纳税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根据总局《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手册》《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和《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岗责、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绩效考核、礼仪,功能区域、综合服务窗口和外部门牌标识。进一步规范税收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业务衔接,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实现办税服务窗口的一窗多能。积极完善网上办税,全面上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地区局网站纳税服务平台,充实更新网站服务内容,用科技手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科学设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办税服务秩序----深入做好12366纳税服务举报案件。认真做好纳税服务12366举报案件的转办、查处 、回复、兑付举报奖励等工作,重视转办事项的处理质量及效率,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认真做好台帐登记和备案电话接听工作,认真学习备案电话专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积极解决备案电话专职人员对职责和工作要求不清楚,对文件的学习和落实存在不认真的现象。加强备案电话接听人员的纳税服务理念的教育,提高税收专业知识能力,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答复准确,充分展现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精神风貌。并将对转办事项纳入年终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考核加强举报案件的监督落实,以推进服务热线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共建和谐征纳关系。----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一是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把投诉管理工作当作今年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从机关到基层的全体税务人员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学习和讨论等形式,全面理解和掌握《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纳税服务投诉范围、纳税服务受理、调查、处理等事项和要求,要加大对内外宣传力度。同时对《纳税服务投诉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调研,指导基层地税机关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工作;二是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公开内容。充分、合理地运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手段,丰富服务措施,增强服务效益。主要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向纳税人公开,切实维护纳税人税种权益,并定期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具体规范:公告栏内容即各项纳税服务制度、办税程序、税务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办公时间、税务咨询和投诉电话。电子显示屏内容即各项服务承诺、欠税公告、各项涉税事项通知、税务违法处罚标准。触摸屏内容即办税窗口功能、税收法规(基本法规与税收政策)、定额公示、未达起征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三是建立纳税咨询热点难点问题平台。纳税服务工作是今年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突出问题,税务机关定期召开座谈形式,广泛征求纳税人、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自我审查和自我完善,依法保护征纳双方的权益。通过意见箱、意见本、投诉本及时处理工作中的产生的各种问题,从根源处将问题彻底解决,避免拖沓以致严重化局面的产生;四是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积极推进全程全员服务。这项工作是今年区局纳税服务工作的重点之一,所以我们也今年把纳税服务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要求每个税务干部要自觉肩负起纳税服务工作责任。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纳税服务具体工作。每个税务干部要努力提高服务技能,扎实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并主动采取措施来改进服务,有利于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密切国地税合作。开发国、地税协作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递、工作同步。联合开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户籍和共管户核定信息交换、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相互代征税款工作,认真落实好国税两税、两费代征工作,进一步增强配合协作的工作力度,降低税收成本。建议国地税共管户违章行为一次处罚。----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按照《办税服务承诺制度》的要求,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建议必须向纳税人一次性告知,即设立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管证、代开发票、领购发票、纳税申报、房产证过户手续(二手房交易)、减免税等事项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提供的全部内容。发挥纳税引导台作用。建议充分发挥纳税引导台的作用,尤其做好月税期的纳税引导、咨询服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建议定期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即向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的三类特殊群体提供免费填单服务,主动上门办证、验证、税法宣传等相关涉税事宜。开通短信服务平台。建议开通短信服务平台,即通过手机短信向纳税人开业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及时告知提醒,提示纳税事项及其他注意事项服务项目。开展下企业、解难题活动。重点税源大户开展下企业、解难题活动。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到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纳税方面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简化征管流程:减少纳税人负担从程序、手续、资料上入手,简化业务程序、简并办税资料,要求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清理简并。建议主要以下几个方面简化征管程序:一是简化办理开业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程序。二是简化纳税人申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程序;三是简化农资企业申报程序;四是简化优惠证注销户程序;五是简化二手房交易免税审批程序及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资料;以上需要逐层审批的事项,在各县局审批权限内的审批事项,符合政策、资料齐全的下放大厅受理,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的办税模式,实行先办后批由大厅及时办理,办理后内部再补办相关手续。
不明白啊 = =!

6,如何做好税务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

首先,要完善机关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1、强化部门预算控制。一是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要在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努力做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特别是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从单位当年实际需要出发,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核定具体支出额度,明确各项支出的方向和用途。专项资金力求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在部门预算执行环节,应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一方面应在支付环节强化预算执行,防止随意调整追加预算以及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等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建议建立合理、规范的预算调节机制,赋予主管单位一定的预算高速权力,使预算单位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快捷、简便、高效地调整预算。三是完善部门预算制度,首先是要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要力争将各部门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纳入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并严格预算的调整和追加程序;其次是将主管单位预算与基层单位内部的责任预算有机结合。也就是要求各二级预算和三级预算的部门单位,按照上级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结合各部门单位内部的组织结构、处室职责和工作任务等,编制内部分处室的责任预算体系,并严格责任预算的考核机制。再次是将预算控制内容细化。对部门内的各项资金再按功能、按预算科目把各项支出内容细化分解到具体支出项目。 2、加强票据管理。利用软件系统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领购、使用、登记等程序。严格票据缴验制度,购领新票据前必须将使用过的票据进行缴验,按照先领后用的程序,对未使用完的票据及时销号;严格按票据使用范围使用,各专用票据间不得串用;建立起收费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领、用、存情况。 3、加强债权、债务控制。定期对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尤其对跨年度的应收款加大催收力度,及时回收陈欠款项和个人借款,避免和减少资产流失;杜绝因单位财政财务不合规收支行为而引起的往来款挂账。 4、建立财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具体包括: (1)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一是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主要是出纳与稽核、出纳与会计档案的保管、出纳与账目登记员、出纳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人、出纳与收款票据管理人、付款审批人与付款执行人、支票印章保管员与支票签发人等。二是支出审批制度的规定,必须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三是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收付后的每项物资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与物相符和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 (2)资产管理的内部会计控制。一是资产的日常管理。资产的实物管理与记账登记要相分离,实物账与会计明细账必须核对一致;资产的配置与使用相分离,使资产的配置合理、科学;资产维修需求的提出与审核、执行相分离,确保维修方案的合理性,防止小病大修。二是资产的处置环节。要建立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处置的程序和权限,资产报废请求的提出与审批、处置相分离,资产的变价处理要引入竞价机制,对于大宗资产的变卖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要防止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建立采购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是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包括: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原则是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二是采购业务的管理控制,要建立采购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控制措施,避免暗箱操作、以次充好、以权谋私、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发生,在采购控制中要做到采购权、定价权、验收权相分离、做到统一验收、统一结算、统一付款,责任到人,流程公开。三是付款环节的会计控制,要做到相关凭证规范、合格、齐全,每一个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全部审核通过,采购人、审核人、付款人、记录人相分离,付款流程严密、规范、公开。 其次,要落实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的执行。 1、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单位领导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主导地位。按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控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应负主要责任。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对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在内控知识方面的宣传培训,使他们能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培养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从而切实履行起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职责。 2、切实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在确保制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基础上,各单位应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以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建立相对独立的内审小组,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内审部门,定期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效果及其实施的有效程度作出评价,监督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和预算执行情况。 3、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重视多种形式的会计继续教育。只有建设好一支业务过硬、严以律已、思想业务素质好的财务人员队伍,才能贯彻实施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财务监管作用,从而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4、加强内部控制观念、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尤其是加强对新生事物——网络会计的内部控制。第一,技术上,要创新内控观念,树立实时、在线的观念;创新内控手段,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开发先进适用的控制软件;创新内控方法,运用计算机辅助技术,与被监控对象联网进行互动监控等;加强网络会计软件控制,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和适用性,加强性能监测,实时更新;建立全方位的网络会计系统的防护网,确保系统安全。第二,岗位设置上,要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岗位。网络会计极大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使单位减少了对会计核算人员数量的需求,但形成内部牵制的必要岗位设置不能少,一要设置系统维护岗,负责网络会计运行软硬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包括维护、更新、运行控制、病毒监控及预防。但该岗位不能接触网络会计软件的具体操作;二要设置数据输入岗,负责将合法、有效的凭证录入会计软件系统,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验。该岗位必须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进行设置,同时,该岗位不能行使审核职能;三要设置数据审核岗,负责审核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特别是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审计和评价单位内控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四要设置档案管理岗,负责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保密性。
检查的理由及分析情况不需要公开。但稽查的程序,取证的手段,处理的依据必须合法。起诉只能从程序、结果的合法性上考虑。

7,如何做好税务管理与筹划

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四种组织形式。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一、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四种组织形式。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征税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利用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是每个“准纳税人”在注册登记前必须考虑的,这就要求投资人在确定组织形式前充分调研,搜集经营地的行业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综合分析所得税税负,依靠纳税筹划赢在起跑线上。私营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所得税税负比较如表(见附表)。假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Y元,可以计算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区间:30%Y-9750=20%Y,求得Y=97500元,税负无差别点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7500元,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97500元时,选择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或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税负较轻,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还可以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临界点的计算并未考虑私营公司的股东获得工资薪金、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股东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因此在实际测算时,投资者应预估公司的盈利水平、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及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投资额等因素,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组织形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二、查账征税与核定征收方式的筹划所得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对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对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采用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及其他核定征收方式。以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征收方式而言,对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仅规定了比例范围,同一行业最低比例与最高比例差异较大,有利于税务机关操作,但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随意性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业的企业税负不均,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税负。如果企业经营多业的,税法规定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可能导致适用较低应税所得率的业务按照较高的应税所得率征税。此外,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能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账征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税收优惠待遇,涉税风险较小,便于投资者和税务机关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少私营企业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营企业为逃避税收,缩小规模,异地经营,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经营的个体户状态,放弃查账征收的方式。私营企业规模小,无法形成产业优势,会计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综合权衡,私营企业选择查账征收方式,不仅降低涉税风险,而且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这需要企业依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并按期办理纳税申报。三、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是私营企业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营业主将个人及家庭餐饮、食品、娱乐支出的发票拿到企业报销,这种人为增加企业费用的做法并不可取。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采用“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设定业务招待费最高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防止企业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由于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是否合理,都不允许全额扣除,首先,企业应控制并压缩业务招待费支出金额,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与其他费用,不要把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董事费等其他开支混入业务招待费,企业参加产品交易会、展览会发生的餐饮费、住宿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列支。其次,企业可以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增加费用的税前扣除金额。例如,将某些餐饮招待费改为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在礼品上印上企业的名称或标志,附带企业的宣传资料,或者邀请客户参加企业举办的产品推介会,要求参会人员签到,并为参会人员提供餐饮和住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四、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进行筹划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私营业主热心公益事业。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利润总额只能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才能计算出来,而捐赠是在年度期间发生的,如果企业捐赠前不进行纳税分析,可能使企业因捐赠背负额外的税负,而将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起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可获得节税收益。如某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打算以公司的名义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捐赠400万元,公司2010年利润总额2800万元,该董事长获得红利280万元,预计2011年利润总额3000万元,该董事长可获得红利300万元,按照规定,公司捐赠的扣除限额为360万元(3000×12%),剩余40万元捐赠支出很可能不允许税前扣除,额外增加企业所得税10万元。如果该董事长以公司名义捐赠360万元,以个人名义从红利所得中捐赠40万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设定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比例,不少私营企业以公司名义捐赠得少,而以投资者个人名义捐赠得多,这是一种理性的做法。从股东利益出发,企业限定捐赠金额是必要的,作为补充举措,大股东以个人名义追加捐赠,这样既表达了爱心,又减轻了税负,是理性的商业与带有感情色彩捐赠的最好结合。五、注意划分企业经营支出和投资者个人支出目前不少私营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要求财务人员报销其个人或家庭消费性支出,将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或家庭购买汽车、住房也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以借为名公款私用偷税漏税,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会给企业和投资者造成严重的损失。如某五金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2010年12月以消费性支出名义从公司支出买房款100万元,2011年5月25日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税务人员认为该笔支出与公司开展业务无关,应视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0万元,同时调增企业所得税25万元,由于该老板少缴了税款,税务机关责成其补缴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10万元的罚款。老板对此很不理解。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原标题:高顿研究院:税务筹划重在事前规划和整体税负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对于追求财富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的许可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所在。而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和税务机关有可能因为一些问题形成各种争论。如何解决这些争论,也是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关键。企业的存在就是要盈利,而税收作为企业成本,是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成本,取得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的经营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只有进行税务筹划。由于税务筹划目前在中国还算是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学习和推行的初级阶段。因此企业对于如何通过税收筹划,进而合理、合法、有效地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提高资本回收率,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生机,还不是特别明确。甚至现在绝大多数的企业还没有自己单独的税务部门,只有一些具有实力的跨国企业设有自己单独的税务部门和税务经理。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控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越来越大,也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税务筹划的误解对企业而言,经营的主要目标是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竞争力和追求利润最大化。从企业内部看,企业如果想要增加利润,使资产增值,固然可以通过调整商品价格、增加销售数量、提高产品质量等途径增加收入,但价格的上涨又可能导致企业失去市场的风险,从而迫使了企业在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减轻税负上下功夫。但往往在这个时候,企业采取了偷逃税或者避税的做法,并认为这就是税务筹划,把合理的纳税筹划理解为逃税和避税。但这种方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其结果不但不能免除纳税义务、减轻税收负担,相反会增加企业的纳税支出,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削弱市场竞争力。其次,纳税筹划必须在事先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纳税筹划可以贯穿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但决不是在事后进行筹划。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滞后于应税行为,如果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等等,这时有的企业不是在发生应税行为或纳税义务之前聘请注册税务师进行筹划,而是等到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或已被税务机关查出问题时,才想起向注册税务师咨询进行纳税筹划,再想方设法寻找少缴税的途径。那么这样的做法无异于亡羊补牢,不能认为是纳税筹划。另外,一个好的筹划方案,并不一定是纳税最少就好。纳税筹划的目标是选择低税负和递延纳税,是获得税收利益,然而纳税筹划不能只局限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应着重考虑整体税负的轻重,因为纳税人的经营目标是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这就要求它的整体税负最低。在考虑整体税负的同时还要着眼于生产经营业务的扩展,即使多缴纳税了,但从长远看资本的回收率能增长,对投资者、纳税人有利,这样的纳税筹划方案还是可取的。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税务筹划税收筹划一定是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的。应该从经营角度,看这个经营方式是否适合公司本身的发展,再从税的角度看这样的模式是否支持公司的商业模式,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这样就不是单纯为筹划而筹划。因此从税的角度来说,我们不单纯是看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公司,而是从整个集团去看,有些策略也许从公司的角度来说是不划算的,但是从集团的角度来讲是有益处的。以前企业都比较注重纳税申报,看重筹划。但是现在是要在做交易和决定之前做筹划,因为当决定下了,合同签了,再去做筹划的时候,很多事实已经不能更改了,可能会造成公司多付税等情况的发生。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cfo也意识到,在做税务筹划和框架之前,应该让税务部门也参与进来,和他们及时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以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税收浪费。而且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陆陆续续招聘税务经理,专门去了解税务方面的政策知识,站在宏观的角度为企业管控税务的风险,从整体大局出发,真正做到通过税务筹划为集团的长远发展谋取最大化的利益。不同类型的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因此,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筹划。我国对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国家对公司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上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然,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在不考虑其主要因素的情况下,单就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业要优于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合伙企业只征一次个人所得税,而股份有限公司还要再征一次企业所得税;如果综合考虑企业的税基、税率、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都是只为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其次,在测算两种性质企业的税后整体利益时,不能只看名义税率,还要看整体税率,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化”措施一般情况下要优于合伙制企业,“整体化”就意味着重叠课征的消除,税收便会消除一部分。第三,如合伙人中既有本国居民,又有外国居民,就出现了合伙企业的跨国税收现象,由于国藉的不同,税收将出现差异。一般情况下,规模较大企业应选择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比较合适。此时,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另外,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当然税收优惠也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如何与税务机关协调沟通在税收筹划中,税务人员与公司其他部门以及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筹划是否顺利进行。税务人员应该多和公司其他部门的人进行沟通,尤其是财务方面的人员,多做拓展,不能等到最后出现问题再去解决,因为在绝大数情况下,已经发生的事实是没有办法改变的,能够做的就是把影响降低。但是如果能早一点和税务部门的人沟通,早点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就可以完完全全避免风险了。比如说一个公司想要购买一个企业,但是应该以何种方式购买,购买后以何种方式和模式经营,都是公司在购买前需要考虑的。这久需要财务人员尽早和公司内部的税务部门沟通,把收购前的所有事项安排好,比如收购这个企业有没有风险,如何解决等等。而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则要注意,并不是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跟税务机关讲清楚的。因为企业和税务机关对税法的理解是不一致的,所以企业能够做的就是,尽量早一些与税务机关沟通,并且把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以及做法告诉税务机关,而且也不会因为和税务机关一点点的争执而去做很过分的税务筹划。一方面,如果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企业触犯了,就应该规规矩矩的补税。但如果是企业和税局对税法理解有争议的,那么企业应该准备好足够的资料支持,去跟税局解释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做那样的决定。把背后的动机告诉税法机关。这样的做法是税务机关比较喜欢的。因为现在不同于以前,税务局的官员都很尽职尽责,越来越注重税务的风险管理,他们现在更需要企业提供技术上和数据上的支持,供他们去做决定。对于在不同地区有子公司的企业来说,他们的税务总监应该注意这样一种情况。也许在和一个地方的税局沟通的时候,会得到一个很好的处理结果。但若用同一种方式去和另外一个税局沟通,就可能出现两种后果,一种是这个税局同意以前税局的看法,但是另外一个后果就是,新的税局会和之前的税局沟通,然后把之前同意的推翻掉。所以,税务经理应该衡量一下怎么操作。
税务筹划技巧与实务1、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四种组织形式。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征税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利用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是每个"准纳税人"在注册登记前必须考虑的,这就要求投资人在确定组织形式前充分调研,搜集经营地的行业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综合分析所得税税负,依靠纳税筹划赢在起跑线上。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及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投资额等因素,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组织形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2、查账征税与核定征收方式的筹划所得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对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对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采用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及其他核定征收方式。以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征收方式而言,对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仅规定了比例范围,同一行业最低比例与最高比例差异较大,有利于税务机关操作,但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随意性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业的企业税负不均,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税负。如果企业经营多业的,税法规定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可能导致适用较低应税所得率的业务按照较高的应税所得率征税。此外,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能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账征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税收优惠待遇,涉税风险较小,便于投资者和税务机关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少私营企业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营企业为逃避税收,缩小规模,异地经营,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经营的个体户状态,放弃查账征收的方式。私营企业规模小,无法形成产业优势,会计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综合权衡,私营企业选择查账征收方式,不仅降低涉税风险,而且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这需要企业依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并按期办理纳税申报。3、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是私营企业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营业主将个人及家庭餐饮、食品、娱乐支出的发票拿到企业报销,这种人为增加企业费用的做法并不可取。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采用"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设定业务招待费最高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防止企业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由于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是否合理,都不允许全额扣除,首先,企业应控制并压缩业务招待费支出金额,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与其他费用,不要把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董事费等其他开支混入业务招待费,企业参加产品交易会、展览会发生的餐饮费、住宿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列支。其次,企业可以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增加费用的税前扣除金额。例如,将某些餐饮招待费改为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在礼品上印上企业的名称或标志,附带企业的宣传资料,或者邀请客户参加企业举办的产品推介会,要求参会人员签到,并为参会人员提供餐饮和住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4、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进行筹划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私营业主热心公益事业。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利润总额只能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才能计算出来,而捐赠是在年度期间发生的,如果企业捐赠前不进行纳税分析,可能使企业因捐赠背负额外的税负,而将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起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可获得节税收益。5、注意划分企业经营支出和投资者个人支出目前不少私营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要求财务人员报销其个人或家庭消费性支出,将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或家庭购买汽车、住房也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以借为名公款私用偷税漏税,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会给企业和投资者造成严重的损失。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且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此外,为了避免部分企业股东以"借"为名,挪用公款私用,偷逃税款,税法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6、投资者分红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筹划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的限制,私营公司的投资者领取的工资、薪金所得,只要是合理的工薪支出,允许税前扣除,而投资者分得的股利红利所得,属于税后利润分配,不得税前扣除,投资者可以在分红与工薪所得之间进行选择,合理降低所得税税负。

文章TAG:税务人员重规矩怎么做税务  人员  规矩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