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四证合一

现在实行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国地税早就实现联合办证),企业和农业合作社按照工商部门要求,准备所需资料就可以进行登记,所发证件在以上四个部门都具有法律效力。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四证合一

2,国税地税怎么办

如果我注销国税地税,跟营业执照有关系没?烟的税是烟草局上的,按说我们可以不上税的 ,要是注销麻烦不?用不用更换法人
所得税是根据本年利润得来的。 还有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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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地税联合申报系统附加税申报在哪可以办理

办理地税申报和国税申报所发生的费用记入管理费用,若是ABC4000申报服务费类记入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公司一级折旧费、修理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土地使用税等)。其中办公费主要包括公司各部门因办公需要发生的费用开支及材料消耗。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如债券印刷费、国外借款担保费等。地税申报和国税网申报所发生的费用虽然是财务室经手办理,但是是属于办公需要所发生的费用,所以应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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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税地税的联合办证制度是指什么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只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地税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并通过登记信息共享、比对、监控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的工作机制。联合办理税务登记适用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地税机关单独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纳税人由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具体范围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其他登记业务比如纳税申报、注销纳税人税务登记等业务还需要分别到国地税机关办理。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后办理的税务登记证一律加盖“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两个印章,在任意一方办理发证时,税务登记证上都盖有两个印章。 原来分别办证时,一个企业就需要办两个证,国税一个,盖国税章的,税号是国税的,地个,盖地税章,税号是地税的,多数情况下国、地税的税号是一致的,都是前六位行政区域代码加上后九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极个别情况下地税国税税号不一致。联合办证后,在国税或地税办证后,发给的税务登记证上直接盖有国税、地税两个章,无需再去另一个税务局办证了,国地税税号一致,不存在两个税号的情况。但税款申报缴纳还是需要按照所归属的税务局办理,比如增值税要到国税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等地税分管的要到地税申报缴纳。
小服装店,国税,地税都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件的收费标准是20元每个。

5,芜湖市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设立税务登机联合办证需要的手续

1.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设立登记需提供资料:(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2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2份(4)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6)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2份;(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办理时限:受理即办,当场办结。办税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温馨提示:(1)请至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领取相关表格或网上下载;(2)单位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个体户办理税务设立登记需提供资料:(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2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1份;(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1份;(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1份;办理时限:受理即办,当场办结。办税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联合办证窗口)http://www.ah-n-tax.gov.cn/whgsww/bsfw2011/bszn2011/swdj2011/201201/t20120111_1104312.html

6,国税地税三方协议流程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地税征[2007]228号)文件规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库行联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五条 签订《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协议书》或《电话申报及缴税协议书》(以下统称三方协议)的办理流程如下(签订三方协议的流程图详见附件五):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一式三份的三方协议; (二)税务人员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丙方留存(银行)的协议上加盖主管税务所印章; (三)纳税人须在每份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确保三份协议内容一致,并在三份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和在银行预留的印鉴后提交开户银行; (四)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在银行计算机系统中加注委托缴税标识,同时在三份协议书上签章并留存一份,将另外两份退还纳税人; (五)纳税人再将两份协议书送主管税务机关校验; (六)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心征管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系统校验通过后在两份协议书上签章,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留存一份。”
税务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分别签订纳税书的,先由上述税务机关签订三方协议,盖你们公司的公章,再到开户银行,银行盖章,回税务局分别确认。三方协议签订流程:(1)新纳入银行扣税(费)系统的纳税人,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岗在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中维护纳税人缴税账号,录入《数据电文申请审批表》,通过外部信息采集与交换综合服务平台录入三方协议信息,打印三方协议书发放纳税人一式三份(必要时可打印四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协议书上分别签章。(2)纳税人将三份(或四份)三方协议书提交给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对协议书有关内容进行确认后,补录相关信息,签章并留存一份,将剩余三方协议书退还纳税人。(3)纳税人将银行确认后的三方协议书报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岗,一窗通办岗通过外部信息采集与交换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验证,验证通过的三方协议即为有效协议。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岗将一份协议书存档,一份交纳税人留存。

7,国地税合并你必须要知道这8件事如何处理

国地税合并后,这8件事这样处理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如何变化?新税务机构挂牌即意味着税收执法主体发生改变。《公告》明确挂牌后要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税务机构要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二是新税务机构涉及的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要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收业务如何衔接?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将承继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以及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以委托代征工作为例,县国税、地税机关与代征单位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在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该协议仍处于有效期的,则该委托代征协议可以依法继续有效。(二)原国税、地税机关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税务机构继续办理。以延期缴纳税款业务为例,省国税或地税机关在挂牌前受理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挂牌后,由新的省税务机构为纳税人继续办理。(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税务证件、资格、证明继续有效。新税务机构如何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挂牌后,原国税、地税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子系统仍需要并行一段时间,为确保相关涉税事项能够有序运转,《公告》明确,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涉税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但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对新税务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如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等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何理解“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事项只需申请一次”?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等事项暂按原规定办理,纳税人办理原国税、地税同一税收业务事项,如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合并分立情况报告等,可能出现重复报送、多头办理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公告》明确,纳税人在新税务机构办理涉税事宜时,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需申请一次。纳税人领用的发票和在用税控设备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如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不需要重新购买。税务机关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说明的,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不存在挂牌前后变化的问题,因此《公告》明确,由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仍然继续使用。税务机关已制发的税务检查证件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各省国税、地税机关制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目前还没有合并的动向,中央要保证自己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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