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关于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的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  其中针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以及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等事项应当进行调增。同时对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也应当进行调增。  调减事项一般包括企业发生的法律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以及免征减征项目等,其中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

2,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记忆口诀

综合口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未来应纳税,本期不需纳税,故本期需纳税调减未来需纳税调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未来可抵扣,本期需纳税,故本期纳税调增,未来需纳税调减。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表捐赠扣除有新规,超限捐赠转三年;执行年份一七年.当年利润算税限,超限部分永久差,限额之内时间差.结转发生合计算,税收金额对比填,享小原则要体现.当年结转增加转,以前结转计调减,从前往后顺序减,不够调减继续转.特定全额直捐否,这个规定没有变。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还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调整提足。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记忆口诀

3,企业所得税的调增调减

法律分析:1、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即:不能做税前扣除,增大应纳所得税所得额;2、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比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这部分就要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减少。然后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然后根据这个来算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的调增调减

4,企业所得税怎么减免

法律分析:1.企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超过的减半);5.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目录)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和结转5年的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5,纳税调增调减项目是什么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解答 提问 您好 老师,应纳税调增调减怎么判定 我不明白 回答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2. 保险费;3. 借款费用;4. 业务招待费;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 公益、救济性捐赠;7. 企业之间各种支出;8. 特别纳税调整;9. 罚款、罚金、滞纳金;10. 非公益、救济性捐赠;11. 赞助支出;12. 准备金等。 二、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项目:1. 权益性投资所得;2. 技术转让所得;3. 国债利息收入;4. 亏损弥补;5.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6.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7.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8. 加计扣除;9. 创投企业;10. 资源综合利用;11. 购置节能减排设备;12. 不征税收入等。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提问 这怎么区分呢 就是不懂为什么 回答 汇算清缴前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你做了账,看金额,如果大于发票金额调增,反之调减 1.调增额,即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项目,主要包括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2.调减额,即对于企业已经列支的免税的收入,但税务是免税的,就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如国债的收入。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1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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