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过期未抵扣怎么办,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未抵扣入账如何处理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11-05 21:59:37
1,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未抵扣入账如何处理
业务真实,只能当作普通发票入帐。因为过了有效期限,你不能认证也不能开红字票转入存货成本借:库存商品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超过180天未抵扣的作为放弃抵扣,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成本,以价税合计数入账。跟普通发票一样入账。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管理费用等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已经超过了90天,不能认证,也不能抵扣进项税了,要全额记入原材料或产品成本内。
2,增值税专用发票超期未抵扣怎么办
既然是已经过了抵扣期,且未认证,那么按普通发票入账,也就是说按价税合计全部计入到材料的购入成本中去。另外,这张票属于进项票滞留,这张记账凭证一定要做个记号或说明,免得国税局来查滞留票的时候,一下子就可以找得到的。如果已经将发票联做了账的话,现在凭未认证的抵扣联做如下分录:借 :原材料。贷: 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3,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抵扣应如何处理
已经超过了90天,不能认证,也不能抵扣进项税了,要全额记入原材料或产品成本内。1、供应商在本月他们当地税务局交完税后,让当地税务局开具此发票的完税证明。2、将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两份分别加盖他们的财务专用章。3、完税证明和盖章的记账联一并给我们寄过来,我们在下个月做账据此作帐。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专票可以逾期抵扣吗如何处理
营改增后,专用发票的抵扣问题是企业财会人员必须要格外注意的。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认证期限的,一旦逾期就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来进行补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认证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特别提醒:增值税认证期限是从开票日期起180天内;抵扣期限是认证当月必须抵扣,如:2012年11月份认证的专用发票,2012年11月份增值税申报期是2012年12月1日至15日,纳税人在申报时,应将2012年11月份认证的发票填入11月份的纳税申报表中抵扣,并在次月(12月)的15日内申报抵扣。如果超过抵扣期限的,就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来完成抵扣。(具体认证期限见附表) 逾期抵扣的“亡羊补牢” 纳税人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时,应报送如下资料: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3.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5.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5,增值税发票未抵扣过期了怎么办
那就先认证了啊,发票可以分次认证啊,不是说你这张发票认证就必须其他的发票一起,可以分次,只要在这个月内,另外你知道有这个发票的存在,你应该告诉你领导这个情况,我想他会支持你工作的,看来你们公司付款不是很及时的那种,领导也不是信誉很强的人。不可以,我就是税务局的,国家规定了180天内必须认证,如果要开具红字发票也必须在180日内,由对方到税务机关提出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像你们这种情况就只能多交税,不能抵扣了楼主比我还苦啊,我也是今天发现张三万的多的发票,也是四月二七号的,过期了哎现在没办法,反应领导等候发落了如果你纳入网上认证系统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这票一过期连红字发票都没法开,你都不能换票,以后注意吧,这张票今天是最后一天的话就没法子了,网上认证你可以随时认证,晚上都可以认证,跟领导说说上网上认证吧
6,过期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办法可以抵扣
2017年7月1日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之日起180天之内可以认证抵扣,超过期限就不能抵扣了,可以把进项税额做到材料或费用,多交了增值税,少交了企业所得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之日起360天之内可以认证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企业由于以下方面的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无法抵扣,可以报批审核后抵扣。(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企业如果由于以上原因出现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未抵扣的,可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未拿给购货方已超过抵扣期怎么办
没办法,只能让购货方作为普通发票用了,看来你们只能向购货方补偿这部分税款了。07年以前对于超过认证期的发票普遍的做法是,销货方收回所有联次的过期蓝字发票,然后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再向购货方重新开具一张新的蓝字发票。但是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出来之后,要想开具红字发票,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或销货方自己主管税务局开出的“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由于新规定中再次明确超过90天未认证的发票不予抵扣,并指出此种情况不予出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有些税务局甚至要求企业将税控机搬到税务局,并在税务局的监督下开红字发票,所以,对于这种明显的过期发票,税务局是不允许开红字的,即使你在不告知税务局自行开具了,也会在税务稽查中被查处出来,到时的负面影响是远比你们直接向购货方赔偿税款要来得多得多。所以,以后在将发票交给业务员之前必须要求他们在期限内将发票交到客户手中,即使客户拒收,也应在期限内即使退还到财务部门,不然等过期之后再发现问题就后悔莫及了。另外,对于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8,过期未抵扣的进项发票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出之日起180天内要进行认证抵扣,如果没有认证抵扣的话,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处理:
1、直接把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但是无法进行进项税额认证抵扣;只能将税额计入库存商品一同入帐;也就是相当于损失了0.17的税额了。
2、如果要求供应商重开发票的话,只有先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才能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的;因为专用发票隔月是无法作废的。进项税没办法算了,但是发票还可以做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成本的凭据。增值税发票自开出之日起180天内要抵扣,如果你们没有抵扣,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者处罚,但是财务上要做处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和供应商协商,退还该发票,由对方作废后重新开一张发票给你们,由于开票日期变了,所以新开的发票可以抵扣。另外一种处理方式为不抵扣,不更换发票,直接用这张发票入帐,但是不抵扣进项税,将税金做为购买商品的成本一并入帐,相当于你们收到的是普通发票一样处理。增值税发票自开出之日起180天内要抵扣,如果没有抵扣,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或者处罚,但是财务上要做处理直接用这张发票入帐,就是不抵扣进项税,将税金做为购买商品的成本一并入帐,相当于你们收到的是普通发票一样处理。
9,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限过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了自开票日期180天的,就不能再抵扣进项税款了,属于滞留票,滞留票要写出详细的滞留原因,无正当理由不抵扣进项税的要补交滞留票中所含的税金及滞纳金,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还要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回金税盘。期限过了称为愈期抵扣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规定,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符合本公告规定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按照本公告附件《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抵扣手续。
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通过认证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抵扣,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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