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怎么办,请问增值税普通发票存根联丢失了怎么办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08-19 21:25:22
1,请问增值税普通发票存根联丢失了怎么办
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联,只有发票联和记账联。记账联丢失的,可以从系统中再打印一份带表格和抬头的用于记账,只要正常申报缴税,一般不会罚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比专用发票宽松。
2,开票方丢失已开具的普票发票联怎么办
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 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3,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账联丢失怎么处理
如果销售方遗失了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发票联已经交给采购方,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经过认可后作为记账凭证。到防伪税控系统用空白纸把丢失的发票重新打印,盖上发票专用章在备注写个说明就可以了。或者让客户把发票联复印一下给你都是可以记账的。
4,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后记账联丢失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一)丢失发票; (二)损(撕)毁发票; (三)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四)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五)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 (六)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七)其他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因此,丢失已开具的发票第三联,即:记账联;如果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没有丢失的话,其情节是不严重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没有规定丢失已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列举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税务机关一般不会给予行政处罚的。 您可以复印存根联记账。
5,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账联遗失怎么办急急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按普通发票办法处理。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不同。记账可以用其他联次发票的复印件记账。如果您的企业发生了丢失、被盗发票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失,并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 (一)办理流程 1.发生丢失、被盗发票的,凭公安机关报案证明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 2.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发票管理窗口,对不按规定保管发票而发生丢失、被盗的纳税人,发票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 (二)提供资料 1、《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2、报社办理遗失声明的报纸;到防伪税控系统用空白纸把丢失的发票重新打印,盖上发票专用章在备注写个说明就可以了。或者让客户把发票联复印一下给你都是可以记账的。到防伪税控系统用空白纸把丢失的发票重新打印,盖上发票专用章在备注写个说明就可以了。或者让客户把发票联复印一下给你都是可以记账的。
6,请问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购买方丢失了怎么办
一、丢失专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二、丢失普票根据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企业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扣除凭证的,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举证提供销货方存根联复印件和销货方销售货物入账凭证复印件以及该企业购货清单、入库单、款项支付证明等,由税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所得税税前扣除与否,必要时可下户核查确认。三、政策依据:《征管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第七十九条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帐,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7,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发票联丢失怎么办
开具的发票对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首先先税务报告,然后登报声明,然后缴纳罚款。最后找税出具相关证明,至于抵扣的问题解决。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时常发生的事情。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分下列情况处理: 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1.接受发票方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登报声明作废后接受行政处罚。2.接受发票方凭作废声明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索取该份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开票方应在存根联复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交予接受发票方。3.若接受发票方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的,由开票方重新开具发票给接受发票方,重开时须备注说明原遗失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内容,并将接受发票方作废声明留存作为重开发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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