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结构怎么调整,国家税务总局的内部机构是怎样设置的如何设置的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11-09 15:13:12
1,国家税务总局的内部机构是怎样设置的如何设置的
(一)办公厅(二)政策法规司(三)货物和劳务税司(四)所得税司(五)财产和行为税司(六)国际税务司(七)收入规划核算司(八)纳税服务司(九)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十)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十一)稽查局(十二)财务管理司(十三)督察内审司(十四)人事司(十五)机关党委(十六)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十七)监察局(十八)巡视工作办公室
2,联系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我国应如何加强税制结构及税收征管
要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行税收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地方税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的税收管理权限. 构建以房地产税和资源税为主的地方税系,使其成为地方政府收入主要的来源。公平税负和税收有效率也是必须兼顾的目标。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
3,申论热点 关于 税收结构性调整 是什么意思
税收结构性调整,关键点是产业调整增值税一般对应的是第一第二产业,也就是工业农业营业税一般对应的是第三产业,也就是服务业税收结构性调整是减少在第一第二产业在税收中的比重,也就是鼓励发展第三产业所以潜台词就是,加强产业结构调整从而带动税收结构调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转型申论ab是ab卷啊...税收就是 考的税收制度吧?每次公务考试都会在官方网站上有考试大纲下载的,还有制定的教材。现在不叫制定教材叫参考教材,其实性质是一样的。我2007年考上的公务员。现在上班三年了。 好好复习 祝你好运啊。!
4,税收如何调节居民收入如何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四是延长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二是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 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此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将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并对级距作相应调整;三是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5,结构性减税的具体操作
增值税转型将成结构性减税重头戏。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结构性减税的重点将是落实增值税转型。增值税转型不仅可以拉动投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解决企业创新不足的问题,更可以理顺税制关系、完善税制,符合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整体思路。中国税务师协会会长许善达认为,增值税转型对2009年要投资的企业,特别是要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优惠很大。这一政策的推出一定会有效刺激企业的投资欲望,对克服经济下滑的作用将非常显著。个人所得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调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中国有60%的居民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调高所得税起征点主要会对中等偏上收入的家庭产生效应,但这些家庭边际消费率很低,因此很难起到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作用。高培勇也认为,单纯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所牵动的只不过是个人所得税11个收入项目中的一个项目——工薪所得,除此之外其他项目都没有触动,因此不能有效发挥减税刺激消费的作用。真正有意义的是实施综合计征的所得税,即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出口退税“有增有减”。贾康认为,国家支持出口的产品,出口退税率将明显提高,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出口退税率不会再提高,甚至是降低。提高出口退税幅度也是结构性问题,对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要降低甚至取消出口退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制调整。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服务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室主任夏杰长指出,结构性减税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在税率上已经没有多大的调整空间,可从其他三个方面调整:一是出口退税政策;二是企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三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调整。
6,税收如何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中国这一总的税收政策,主要考虑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就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要求和特点的税收制度。市场经济要求人们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格局。现实经济生活中有许多分配关系没有理顺,这其中包括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等,有很多不尽合理、不够规范的地方。另外,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包括对税收的管理要与国际惯例相衔接。这一税收基本政策是通过各个具体税种的政策来体现的。中国流转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大,是整个税制改革过程中最主要、最关键的部分。流转税的政策目标是公平、中性、透明、普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目标是:调整、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实现公平竞争。个人所得税现阶段中国对公民的收入政策是:既要破除平均主义,鼓励多劳多得,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采取措施,调节过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避免两极分化。按照国际惯例,重视发挥税收在调节个人收入方面的重要作用。摘 要:尽管税收不是市场经济下调节收入分配的惟一手段,却是政府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最重要的工具之一。本文首先对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现状进行了分析。认为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存在扩大化的趋势。但尚未达到两极分化的程度。造成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非正常收入的存在和宏观调控手段不足以及初次分配环节不合理。其次,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认为现行税收政策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方面虽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分配制度的不合理以及税制的不健全。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及调节效果方面尚存在不足,亟待完善。第三,提出了完善税制结构,加大税收调节力度的对策。包括:建立全面、综合、系统的个人收入调节机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和企业所得税制;完善财产税制;加强税收征管等。此外,还提出确定税收调节收入分配政策时。应注意税负转嫁与归宿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7,税制结构优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在税制优化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优化税制结构是指通过对税制构成要素改革、完善,最终实现税制优化的一个过程。它研究的是一国税制由哪些要素、按照什么样的目的、目标和形式组合才能使税制达到最优的程度。我国现行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 1、税种功能结构不健全。从我国现有的税种看,筹集财政收人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能够体现出调控功能的税种主要包括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但现行税种中缺少对社会能够体现稳定作用的税种,如具有特殊的稳定社会性质的社会保障税尚未开征。 2、“双主体”模式没有真正建立,主体税种结构失衡。现行税制结构中,流转税比重偏高,所得税比重过小。主体税种结构失衡,既不利于主体税种的互相配合,更不利于发挥所得税的调控作用。 3、就流转税本身结构而言,消费税比重过小,增值税比重过大。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较窄,且征收环节单一,不但调节消费的功能较弱.而且组织收人也明显不足。 另外,地方税制结构也存在诸多问题,地方税种严重老化,农业税、屠宰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多是五十年代出台。 选择合适税制结构的原则分析 在短期内,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可能得到飞速发展;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税制结构的选择与调整不能超越这些限度。税制模式只有与国情相适应时,才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1、经济发展水平与税制结构相适应原则。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长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导致了经济效率低下,造成了所得税税基过窄,限制了所得税类收入比重的上升;我国长期奉行的经济体制中计划色彩浓厚,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造成了作为价格附加的流转税的畸形发展,间接税与直接税比例失调,流转税在税收收入总额中比重过高;我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状况决定了税收聚财功能仍居于重要地位。 2、征管模式与税制结构相适应原则。税收征管是在既定税制结构下一国税收政策的具体施行,有效的税收征管依赖于一定的征管模式。征管模式与税制结构紧密相连,为实现税制结构所要求达到的目的,必须使征管模式适应税制结构的设计。现阶段我国生产力落后,市场经济不发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决定了我国的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为适应这种税制结构,征管模式也必然要求对流转税集中的大中型企业加强长期监督,控制好税源,这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 根据国外税制改革的一般经验,优化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总体思路是,通过新税种的开征及税负水平的调整,达到直接税和间接税比例的不断调和。也就是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收入的不断增加,通过优化税制结构,使间接税所占比例有所下降的过程通常也是直接税所占比例有所上升的过程,不断增加直接税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充分发挥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最终达到建立“双主体”税制结构的目标。 按照原则选择合适税制结构,进行税制改革 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税制相对稳定,不宜做较大变动。只能对其不规范和不完善的方面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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