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增值税普通红字发票对方拒退票怎么办

由你们向税务局做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取得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给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开增值税普通红字发票对方拒退票怎么办

2,冲红票具体操作步骤

1、首先你要有对方主管税务局开具的退货证明,才能冲红2、冲红和开票步骤是一样的,只不过金额输入负数

冲红票具体操作步骤

3,普通发票重开原发票不退回可以冲红重开吗

不退回,就当没有那张发票了,不要做冲红,不然,不然买发票麻烦
发票冲红重开,对方没有认证的一定需要退回原发票的。

普通发票重开原发票不退回可以冲红重开吗

4,这张发票就是开错一个字对方一定要退回来怎么处理请高人指

假如是当月发票,作废即可;假如跨月的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了,开具红字发票程序如下: 先在防伪开票系统里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且盖财务印鉴并且将此申请拷贝到U盘;假如我对方拒收的,需要对方出具拒收证明(加盖公章);错误发票复印件;错误发票所做凭证复印件(两个复印件都需公章);发票原件;准备好以上资料,到分管的税务局找局长签字,最后到税务大厅办理。(因地域差异或许准备资料有所不同,建议您最好先电话咨询一下税务。)

5,增值税普通发票对方已入账无法退回可以开红字吗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可以开具。开具的普通发票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并注明"作废"。  若无法取回原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销货方必须取得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即由购买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山东省**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

6,发票开出去了追不回来怎么开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普通发票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3、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4、销货方、购货方均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同上述第3点操作。5、购货方出具的有效证明内容包括:(1) 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和退货原因;(2) 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3) 同时附上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复印件(已付款的)。
一般情况下,发票开出去后可以收回重开,只要购买方你能联系到都可以追回。但如果追不回来,你单位就只能根据发票上所开金额进行纳税申报,千万不能在发票未收回时自行冲减销售,同时不申报,这是违反税法的规定的,检查出来是要罚款补税的,那就得不偿失了。

7,错开了增值税发票对方不退怎么办

错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如果对方拒不退回,可以向对方主管税局举报,或按发票丢失操作,自行冲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发票。由于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相对严格,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发票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发票而又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条件是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或为"认证相符",或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文章TAG:对方不退发票怎么冲红对方  不退  发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