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你是否看过以下4张表,看了就按“项目”及“内容”实际情况填写。  例说,“剩余财产分配” “类别” 一点, “项目”中的 “股东名称” “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 “投资额” “分配的财产金额” ”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 。所有材料数据在你面前不是不容易填写的。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附表一: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附表二: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清算期间怎么填写

根据国税函[2009]684号《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清算期间指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是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而需要进行所得税申报的一种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清算期间怎么填写

3,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所得税清算表是根据注销的当月资产负债表填写,特别注意注销公司时资产负债表上不能还有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所有要处置完。才可以哟
你的应收账款70万减不能收回的坏帐、贴息等的净额就填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计税基础可以不填。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的账面价值,就填应付帐款69221.96,预收账款275990.55。清偿金额就填你公司的清算金额如:你公司付了5万的应付账款的话,清偿金额就填19221.96元,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你填账面数看税务局怎么算要补所得税。计税基础可以不填。

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4,公司注销时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及负债清偿剩余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是根据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填报的,各表关系为: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的合计数=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的合计数+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中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数+投资额,所以你所给的数据不全,没法填报。下图是我在2012年填制的一份申报表(该报表由于企业新办没几个月故比较简单),你可以借鉴一下:
你是否看过以下4张表,看了就按“项目”及“内容”实际情况填写。 例说,“剩余财产分配” “类别” 一点, “项目”中的 “股东名称” “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 “投资额” “分配的财产金额” ”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 。所有材料数据在你面前不是不容易填写的。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附表一: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附表二: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附表三: 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我用这个表填的我的数字结果不对
根据公司最后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填写。

5,注销税务登记证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急求谢谢了

详细填法如下:根据不同税务局要求,有的税务局必须把清算费用填上去(不管金额多少),有的税务局可以填0的,所得税清算表是根据资产损益表和负债损益表上面最后一列的数据填列。资产损益表和负债损益表是根据资产负债表填的,如果不会填最好咨询一下专管员或相关税务工作人员。注销税务登记证详解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注销所需证件税务登记证的注销分为企业与个体两种形式,所需提交的资料有所不同,但是也差不多。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书面申请。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个体需要提交的资料书面申请。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 (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资料参考:国家税务总局--注销税务登记 网页链接 2018.1.9
根据资产负债表和明细帐填列,在填这些表之前先把固定资产、存货处理掉,在填 。
根据不同税务局要求,有的税务局必须把清算费用填上去(不管金额多少),有的税务局可以填0的,所得税清算表是根据资产损益表和负债损益表上面最后一列的数据填列,而资产损益表和负债损益表是根据资产负债表填的,如果不会填最好问一下专管员或税务窗口上面的工作人员,每个税务局操作都是不一样的!

6,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依照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主要为: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3、"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4、"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等于"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3、"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4、"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等于"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三、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等于“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第3列“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第32行“总计”金额。2、2至8行依照实际情况填列。3、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一般等于“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3列“清偿金额(3)”第23行“总计”金额。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主表)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等于“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第4列“资产处置损益(4)”第32行“总计”。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等于“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第4列“负债清偿损益(4)”第23行“总计”。3、第3、4、5、7、8、9行依照实际情况填列。4、第10行,填写前5个纳税年度累计可结转弥补的亏损额。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负数)填列。 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 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所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第10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纳税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6-7-8-9-10行。本行按照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12.第12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13.第13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1×12行。 14.第14行“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准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行。 17.第17行“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因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多缴、欠税等在清算期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 18.第18行“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本表第16+17行。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的总计数。 2.第2行=附表二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的总计数。 3.第6行=本表第1+2-3-4+5行。 4.第11行=本表第6-7-8-9-10行。 5.第13行=本表第11×12行。 6.第16行=本表第13-14+15行。 7.第18行=本表第16+17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该怎么填

如你将应收帐和应付帐,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库存商品等都清0了,那么那四张报表可以都填0的,除小额的库存货币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清算期间”:填报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至办理完毕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二)行次说明  1.第1行“资产处置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其计税基础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5.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其他所得或发生的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号(负数)填列。  6.第6行“清算所得”: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收入。  8.第8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所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取得的按税收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第10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纳税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6-7-8-9-10行。本行按照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12.第12行“税率”: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13.第13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1×12行。  14.第14行“减(免)企业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准予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境外应补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境外所得应在境内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行。  17.第17行“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因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汇算清缴多缴、欠税等在清算期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其中,应退企业所得税额以“-”号(负数)填列。  18.第18行“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金额=本表第16+17行。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的总计数。  2.第2行=附表二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的总计数。  3.第6行=本表第1+2-3-4+5行。  4.第11行=本表第6-7-8-9-10行。  5.第13行=本表第11×12行。  6.第16行=本表第13-14+15行。  7.第18行=本表第16+17行。  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资产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  4.“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  5.“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资产处置损益(4)”列=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  2.第32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31行总计。  3.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31行总计。  4.第32 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第1+…+31行总计。  5.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32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资产处置损益(4)”列第1+…+31行总计。  6.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主表第1行。  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负债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  4.“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  5.“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负债清偿损益(4)”列=本表“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  2.第23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22行总计。  3.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22行总计。  4.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清偿金额(3)”列第1+…+22行总计。  5.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负债清偿损益(4)”列第1+…+22行总计。  6.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列总计=主表第2行。  附表三《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16.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  17.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0行=本表第1-2-…-9行。  2.第2行=主表第3行。  3.第6行=主表第4行。  4.第7行=主表第1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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