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缴纳的车船税怎么退

去地税局营业大厅办理,很容易。

多缴纳的车船税怎么退

2,车船税退税怎么退

一、正面回答纳税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证明资料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申请车船税退税即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车船重复纳税的,纳税人可以办理申请退税。对已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凡涉及车辆车船税需要退税的,均由代收代缴的各家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二、分析车船税也就是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三、车船税退税需要的资料有哪些?1、《车船使用税退税申请表》或《误缴、溢缴退税申请表》及《车船使用税退税申请表(附表)》,均可在地税局税务所领取;2、车船管理部门开具的与退税事由相对应的有关证明原件;3、税务登记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办理退税车船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5、车船税完税凭证明或保单和“保险业专用发票”;6、支付退税的银行账号证明(个人为申请人银行存折、单位为银行印鉴卡);7、被盗退税的,还需提交派出所出具的被盗立案证明及车管所开具的“停驶通知书”;8、报废退税的,还需提交车管所出具的“注销通知书”;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车船税退税怎么退

3,车船税退税手续如何办理应具备哪些条件

像小朱这种汽车被盗的情况,是可以办理车船税退税手续的。根据车船税法的有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如果发生被盗抢、报废、灭失等情况,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按照此规定,小朱可以获得近半年的车船税退税税款。

车船税退税手续如何办理应具备哪些条件

4,如何退车船使用税

这个不太明白,但我在百度你帮你找了相关的回答,你看如何?“原则上是可以退的,但是太麻烦了,要经过很多部门(税务、财政、国库),时间拖的又长,我建议你算了,车船税也交不了多少钱”
办理退税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几个月才能把税款退到您手中。具体您还是自己到车管所车船税征收窗口咨询吧,这样更确切一些。

5,北京市车船税退税是如何规定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九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车船税是可以补缴的,但是需要到当地的地税部门缴纳,外地车辆在北京交不了目前。

6,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九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规定,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七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第七十九条规定,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第四条的规定,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7,车船税能退吗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车船税征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不在车辆登记地购买保险代收代缴车船税问题、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更的车船征收车船税问题、未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新购置车辆办理减免税手续问题、微型客车的标准问题及部分车辆计税依据的核定问题等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通知此次进一步明确,凡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都应按照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应当在什么地方缴纳  缴纳车船税的单位,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缴纳车船税的个人,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跨地、州、市(县)使用的车船,则应在车船登记地缴纳。  为了方便纳税人,严格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省级政府规定免税的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发生如下情况可以申请办理退车船税: (一)纳税人车船因被盗抢、报废、灭失等情形,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税款入库地主管区县地方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款入库地的主管区县地方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按规定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二)对新购置车辆,因购买“交强险”的日期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在同一月份,纳税人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税款入库地主管区县地方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

8,车船税退税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申请退税时,车主需带齐6种资料:1、税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交强险保单原件和复印件。3、《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4、车船税退税申请表。5、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丢失报废等证明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车船税退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第十四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此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车船重复纳税的,纳税人可以办理申请退税。对已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凡涉及车辆车船税需要退税的,均由代收代缴的各家保险公司代为办理。要办理车船税退税必须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完税的车辆被盗抢、报废、丢失的和因新购置车辆购买“交强险”的日期与纳税义务发生日期(即行驶证签发日期)相差在一个月以上的,或是重复缴纳车船税或因计算错误造成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在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时,应向保险机构提供被保险车辆前次投保的保险单,以便保险机构查验被保险车辆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当年度应纳税款的同时,还要代收代缴以前年度的未缴税款,并分年度按日加收应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那么车主自行去税务局申请车船税退税的具体流程是什么?[1] 纳税人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申请车船税退税,需提供以下资料:1、《车船使用税退税申请表》或《误缴、溢缴退税申请表》及《车船使用税退税申请表(附表)》,均可在地税局税务所领取; 2、车船管理部门开具的与退税事由相对应的有关证明原件; 3、税务登记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办理退税车船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 5、车船税完税凭证明或保单和“保险业专用发票”; 6、支付退税的银行账号证明(个人为申请人银行存折、单位为银行印鉴卡); 7、被盗退税的,还需提交派出所出具的被盗立案证明及车管所开具的“停驶通知书”; 8、报废退税的,还需提交车管所出具的“注销通知书”;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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