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 附加税怎么写说明,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06-04 04:59:36
1,没有进项发票需要预缴增值税的附加税怎么申报
填写在第一栏里。填写预缴增值税申报表,确定计税基础及预交增值税金额,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计算附加税,去税局预缴增值税,之后缴纳附加税,跨区域的建筑服务行业需要另外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就是说没有开发票,有收入就把收入填写在第一栏,不能零申,也要交税。
2,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1、附加税预缴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计提: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预交增值税账务处理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扩展资料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具体是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包括两种:1、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一般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比如如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2、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一般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比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
3,没有进项发票需要预缴增值税的附加税怎么申报
填写在第一栏里。填写预缴增值税申报表,确定计税基础及预交增值税金额,以增值税为计税基础计算附加税,去税局预缴增值税,之后缴纳附加税,跨区域的建筑服务行业需要另外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就是说没有开发票,有收入就把收入填写在第一栏,不能零申,也要交税。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怎么填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填写如下:1、“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3、“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4、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下同)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5,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填表说明: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7.“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申报办法: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6,增值税申报表及其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填表说明: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7.“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申报办法:新申报办法主要调整内容:1 、不改主表格式,通过重新设计、调整或增加附表的方式,实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不影响地方收入。2 、按货物劳务与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直接划分应纳税额、从而间接划分本期应补退税额的方法,实现会统部门的税款分别开票、分别入库需要。3、调整的内容充分满足营改增业务申报的实际需要。4、试点地区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按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进行纳税申报。5 、附表一、二相关栏次的填报不再实行报税系统,认证信息系统数据直接导入,必须由企业自己填报。
7,2021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
摘要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三)“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 :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
(十一) “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3
2021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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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三)“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五)“纳税人名称" :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十)“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十一) “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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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怎么填
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一、名词解释(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是指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本表“货物及劳务”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各项目应分别填写。(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三)“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四)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五)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六)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七)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填写本期发生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6栏数据一致。(八)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九)第6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发生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十)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下同)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十一)第8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十二)第9栏“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出口免税销售额。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十三)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十四)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十五)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十六)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十七)第14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普通发票销售额。(十八)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十九)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购置税控收款机的增值税税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6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二十)第19栏“本期免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9栏“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二十一)第20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二十二)第21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二十三)第23栏“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预缴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查补缴纳的增值税额。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填写说明本附列资料由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三)第1栏“期初余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四)第2栏“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五)第3栏“本期扣除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六)第4栏“期末余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七)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填写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八)第6栏“本期扣除额”:填写本附列资料第3栏“本期扣除额”的数据。第6栏“本期扣除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九)第7栏“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第6栏“本期扣除额”。(十)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第7栏“含税销售额”÷1.03,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数据一致。(十一)第9栏“期初余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十二)第10栏“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金额。(十三)第11栏“本期扣除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第11栏“本期扣除额”≤第9栏“期初余额”+第10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11栏“本期扣除额”≤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十四)第12栏“期末余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十五)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填写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十六)第14栏“本期扣除额”:填写本附列资料第11栏“本期扣除额”的数据。第14栏“本期扣除额”=第11栏“本期扣除额”。(十七)第15栏“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含税销售额。第15栏“含税销售额”=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第14栏“本期扣除额”。(十八)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不含税销售额。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第15栏“含税销售额”÷1.05,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数据一致。《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2.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3.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4.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5.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6.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1.“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2.“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栏。3.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8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本列“合计”等于主表第12行“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4.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免税销售额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据实填写扣除金额;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5.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6.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本列,一般纳税人按下列情况填写:(1)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2)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3)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7.第5列“免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填写,且本列各行数应大于或等于0。一般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适用税率-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公式:第5列“免税额”=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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