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税本丢了怎么办

北京地税的话,找北京数字证书中心补办
注销原来户主,重从办一个,如果要原来的是不行的,如果从重补办要登报报失。
到地税补办一个。

地税本丢了怎么办

2,地税发票补办

你可以带上税务登记证副本,章戳,现金,地税发票按使用方式分为,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两种,可根据情况确定。
如果丢失了地税发票,是不能补办的,但可以用其他联次发票的复印件记账。如果领用的发票丢失了,那么要接受税局的处罚了。

地税发票补办

3,国地税清税丢了怎么办

直接去您企业所属的国税税务机关 补打就可以了,要是工商还没有注销营业执照的话,带上营业执照去补打。要是工商注销了的话,带上您自己的身份证吧。
带上营业执照和公章还有注销通知书去国税地税大厅重新补打一个。具体流程去税务大厅咨询就可以了。

国地税清税丢了怎么办

4,怎么补办地税

补办地税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公司章程复印件3、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4、代码证复印件5、产权证复印件6、 租赁合同复印件7、 验资报告原件(1-7项各一式两份)8、 税务登记表。
如果丢失了地税发票,是不能补办的,但可以用其他联次发票的复印件记账。如果领用的发票丢失了,那么要接受税局的处罚了。

5,地税证丢了怎么办理

请参考如下文件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各地方税务局的要求不一样的,最好打电话过去当地税务局咨询。

6,小规模纳税人地税登记证丢失怎么办

《税务登记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可以向当地的国税机关咨询,地税部门是否将所在单位的税务登记资料传递到国税机关并纳入ctais系统,如果是,那么就可以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7,要补办国税地税需要什么资料

是指办理税务登记吗?如果是,可按照的规定提供就行了,国地税都是一致的(特殊情况例外>,网上就可查找到该,分三种情况办理税务登记: 一、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联合办证2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2份(联合办证需提供)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三、临时经营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项目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企业到地方税务局登记的流程:申请--受理--审批--缴费--发放《税务登记证》  需提交材料目录:  填写《税务登记表》两份;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如果是港、澳、台人士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回乡证或往来大陆通行证;如果是外籍人士只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及复印件一份;  法人代表免冠大一寸照片两张;  经营、生产、业务场所等有效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临时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纳税户提供的其他资料;  公司章程、合同和协议及复印件一份;  有关批准成立的文件、批文、批准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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