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所得税怎么填写,所得税在国税地税通用申报表怎么填
来源:整理 编辑:税务知识 2024-05-15 14:39:14
1,所得税在国税地税通用申报表怎么填
2,国税企业所得税零申报表怎么填写
国税的年报也就是汇算清缴申报,按税务规定不能是零申报,企业正常经营应该有成本费用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数出具财务报表,按报表填写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3,报国税的时候里面的所得税怎么填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
将本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实现利润等,填入表格内,累计数、税金等会自动计算。
4,国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成本如何填写
根据《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规定: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第3行营业成本是按百照企业会计核算的营业成本,不包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内;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度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的规定:“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5,国税的企业所得税报表如何填写
你好,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按照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填写,本期数填申报所属期的3个月数字之和,本年累计数填从本年1月至申报所属期的所以月份数字之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是自动计算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规定: 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 第3行营业成本是按照企业会计核算的营业成本,不包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内; 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6,所得税按国税征收方式算出来的金额和按地税算的不一样
按道理申报表应该是统一的,请问你这里说的是预缴的还是年度的申报表?基本原则就是进项在收入栏,出项在成本栏。但是不是所有的成本都可以税前扣除;有的经济活动没有实现经济利益流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也有可能要确认为收入。这就是纳税调整。然后就差额进行征税由于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文件规定,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因此,可凭项目所在地地税部门开具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及《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减除该笔预缴税款。
7,季度所得税报表如何填写
依据损益表填: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经济特区企业按照国税发[2007]39号文规定的税率填写。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时,填0, “本期金额”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按季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预缴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经济特区企业按照国税发[2007]39号文规定的税率填写。
12、第14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4、第18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8,如何填所得税申报表
国税函〔2008〕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以下简称《通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现就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有关填报口径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为了节约成本,已经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并尚未使用完的,可继续使用,其中“利润总额”一栏按照上述说明的口径填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五条第16项“(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4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中的“第24行”修改为“第20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五条第14-16项之后增加:“上述第18至20行,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税率一致的,按《通知》填报;汇总纳税总、分机构税率不一致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及相关补充文件的规定计算填报。即第9行或14行或16行与第18-20行关系不成立,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分配比例=分配税额计算关系不成立。”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3、6、9、12月末是要填报所得税a类报表 这个根据你利润表填写(十分简单)这个允许0申报的! 5月份没收入,申报时专管员让交了500的增值税,那是因为专管员不允许你0申报,等有销售再从中减去 6月份也没业务,帮别人开了张发票20000,那就成为你公司销售收入,没有库存那就成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后果很严重的,你一定要去搞张收购发票入帐。 所得税申报表都是根据利润表期末数填写的,期末数是负数那应纳税所得额就是0。 3月所得税=3月利润表期末数 6月所得税=6月利润表期末数—3月利润表期末数 9月所得税=9月利润表期末数—6月利润表期末数 12月所得税=12月利润表期末数—9月利润表期末数不能自己加,这个是有专门的表格,你可以好好看一下。所得税申报表是按季度预交的,所申报的是当年的应纳税款,与以前年度没关系.该交税时照交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的,只有在汇算清缴时才能处理申报弥补.至于交的所得税在年报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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